《震关东》第50章


这人非常与众不同。山东孙家的人都以枪法成名,他偏练出绝世的剑法,独创一格,一路进攻,绝少防守,名为“一直剑”。
他的剑法就像是流出来的,而不似是刺出来的。他的动作也似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
连她的娘亲也忍不住如此赞他的轻功:“看到他那么美妙的身法,还以为自己是残废的。”
可是孙青霞对她娘亲更是心仪。
他曾对孙巨阳孙十二步盛赞过公孙小娘:
“那么高雅曼妙的气质,谁也模仿不来,跟她站在一起,好像自己是从地底里长出来的,一身是泥。”
当时,孙青霞在武林中已很有名。
他的武功很好,击败强敌无算。
当然,也树敌无数。
他出名除了因为战绩,也因为他风流之故。
凡他过处,都留下薄幸之名。
到处留情。
但他的情也似风过不留痕。
由于他过于不同凡响,曲高和寡,又有拈花惹草浪子之名,且出手又过于凌厉利辣,决不纵敌,也不姑息养好,故他的宿敌,甚至同门都背里称之为“淫情剑魔”。
他不管。
也不理。
他才不在乎这个。
他自觉没有对不起人,就不管人家怎么想。
——仿佛只要他喜欢你,看得起你,你叫他“王八蛋”他也没关(奇qIsuu。cOm書)系,如果他不喜欢你.憎恶你,就算你向他趴地叩头大叫“大爷”、“大侠”,他也一剑要你的命!
他就是这种人。
摇红的娘也很欣喜孙青霞。
有次她听娘亲跟十二叔孙巨阳说过:“只有这样卓尔不凡的人,才能光大咱们‘山东神枪会孙家’的门楣。”
另一个人,可比孙青霞更年少。
那时候,他完全是名符其实鲜衣怒马、快意恩仇的惨绿少年:
他是公孙扬眉!
公孙扬眉是六叔公孙余酩的儿子。
独子。
他跟孙摇红一样,都是集万千宠爱在一身的“神枪会”新锐。
公孙扬眉是个爱扬眉的少年。
他的眉很漂亮,像两片黑色的羽毛。他深受孙青霞影响,舍枪法而练剑法为主,而且,很早就在“神枪会”群杰中脱颖而出,他自创一套“扬眉剑法”,未到二十岁已转战东北,博得声名,还三人京师,不胜无归,不但早已扬了眉,还成了名。
那可正是英雄年少们“扬眉剑出鞘”之时刻。
可是,这两个男人,日后对“神枪会”(尤其“安乐堂”与“一言堂”)影响甚矩,对孙摇红母女的一生,影响更大!
三、娥眉赋入画
公孙扬眉在他惨绿少年时,已扬眉吐气,在武林中争了一席之地。
如果说孙青霞原是“神枪会”中“拿威堂”的英雄,那么,公孙扬眉摆明了就是“安乐堂”的侠少。
两人都飞扬侠烈。
两人都教人触目。
两人年纪大约相差十岁,但在一次比斗后(没有人能得悉那一场比拼的结果)两人更是惺惺相惜,相互推重。
且相交莫逆。
不过,孙摇红认识公孙扬眉,却不是先见面,而是透过画。
她先欣赏的不是公孙扬眉的人,而是他的画。
她从手帕交公孙邀红那儿看到了好些画。
有的是山水。
(怎么画山水也也画得那么激情,而且有志气!)
有的是花木。
(怎么画花花草草,也绘得那么有感情,而且还注入了深情!?”)
有的是仕女图。
孙摇红最欣赏的是他画的女子:
(怎么这么像我!)
(他见过我呜!?)
(他是谁呢?)
摇红这样欣赏着画,发现每一张仕女图的女子,的确都很像是她,不觉脸颊也微微烧烫起来了。
连何大妈、孙十二叔,邀红、小红……都觉得他画得像她。
“一颦一笑简直都是一模一样嘛!”
他们都这样说。
当她得悉画者年纪还只跟她仿佛的时候,一颗芳心,还抨碰抨碰的跳如鹿撞,以致小红,邀红调笑着说要介绍画者与她相识的时候,她因为羞怯,和一种莫名的亲近,还有不知原由但有点像近乡情更怯的俱意,而断然拒绝了。
虽然拒绝了之后很后悔。
不过的,有缘的,终究还是会有缘的。
——虽然有缘不一定就有分,有结果。
公孙扬眉画那些画的时候,也一早听说过家族里有一位那么标致的美人儿。
可是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
也不恃别渴望见她。
他只是寂寞。
他才华洋溢,但早熟令他提早寂寞。他打马扬鞭,迎面扑来的不只是风,还有寂寞。他看长河落日圆,那是个圆而红的寂寞。他望大漠孤烟直,那是条直而长的寂寞,他长街械斗,浴血苦战,取得胜利,还有附带的伤。痛和寂寞,他纵横转战,险胜大敌,斩杀强仇,赢回来的是荣誉,拥戴和寂寞。
他画画,其实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草,不是美女,而是寂寞。
他弹指听声,听到的是寂寞。
他养了头小狗,好像收养的是寂寞。
他的才情好像是用寂寞写成的。
剑法也是。
寂寞。
寂。寞。
寂寞。

寞。
而且孤绝。
那时仍十分年少飞扬的他,却是怕真的去爱。
他觉得深爱很容易便会毁掉一个人,甚至要比恨来得更具杀伤力。
爱是要付出自己。
所以容易轻易输掉自己。
——爱得大苦,不爱也罢。
是以他怕爱。
他刻意逃避去爱。
直至他遇上了摇红。
听到了她的笙。
她的心曲。
那天黄昏,目送归鸿,晚霞满天,残晖依依,穿过画楼西。
她在“安乐堂”的后花园“潇湘馆”,忽然感触万千,于是吹起里来,那是一曲“乱红”:乱红飞过于秋去,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
他听到了一种悠悠扬扬的乐声。
他还完全体会到那音乐里的寂寞。
他在夕照里闻笙。
怔住。
他忽然觉得好伤心。
痴了。
他找到了她。
见到了她。
震住。
——他这一辈子,不是为了见她而来的吗?
这个六生三世的约会,怎么自己几乎忘了,差点就错过了呢?
如果就这样错过了,自己就白来人间这一趟了。
公孙扬眉遇上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他以前在剧战中不会害怕.在激斗中不曾害怕,在生死关头忘了害怕,然而当他遇上了摇红,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害怕。
他害怕自己不够英俊好看,摇红会看不上他。他害怕自己太粗鲁无文,唐突佳人。他害怕自己今天没闻笙而觅,那么一场邂逅就成了永世的撼恨。他害怕自己会早死,因而不能和她长相厮守。他害怕自己失去记忆,以致不能力她长相思。他害怕自己害怕成真。他害怕害病。他害怕害怕。他怕……
他怕失去了她,
其实他根本不必担心。
因为她一看见他来,就知道是他了。
他来了。
是他来了。
她知道她这一辈要等的,应等的,以及唯一等的人,终于出现了。
她喜欢他神情间所流露的傲气,仿佛,每一举一动,都足以掩盖了星星和月亮的柔辉,每一举手,一投足,都说明了。
月亮太老了,她的光华已照不清他们的脸。
星星太软弱,她们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向。
可是他只对她专注。
对她深情。
她迷上他说话时的语气,好像这么一句:“读书和学习加上期待将来,就是系住现在自由自在的过活之绊脚石。”要是由别人来说,那不知多无知和无礼。
但在他说来,却只是霸气和爽气。
还有诚意。
直至他们在一起,已经分不清谁是谁,也分不开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孙摇红;她才晓得,原来他就是公孙扬眉。
但那时候他们已下定决心,各自准备用他们分别是十八及二十年来的生命交杰养精蓄锐的力量来轰轰烈烈爱一场,并且用心应付和承担这件事的一切后果。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画画的是他。
原来用剑的手,也可以画出这样的画的。
她为他吹笙。
他爱听。
爱得像在感受一个凄凉好梦。
他为她画画。
他画她。
她在潇湘馆里低垂娥眉低吟赋,他就为她描,为她绘,为她画出千种气质百种风情,金风细细,叶叶梧桐聚,花红如火,乱飞如血,她把一种千呼万唤更与何人说的。千言万语的无声,会注入画笔里。
画成。
人人说像,叹为观止。本来大家对这对“金童玉女”,自是人人称羡;对他们的恩爱,更不羡鸳鸯。
可是她独认为不像。
因为再像,很像,更像她的女子,在他未见过她时,未见过她前,都已经画出来了,写出来了,以致他见到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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