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侯爷》第29章


范小宁,男,二十四岁,生肖蛇,武林第一怪医范难寻的独生子。其母不详,关于此处,江湖上留有许多传说,其中最可信的则是毒仙苏瑶宁之说。
据说,十五岁以前,范小宁便已将医书、毒经倒背如流;还不到二十岁,就已经被天下人尊为医圣,比他父亲更加受人敬重。
在很多人眼里,范小宁已经不是人而是个神,医神。他们甚至相信,范小宁可以把人的左眼挖下来放进右眼眶中,右眼则放进左眼位置,而且这个人依然可以看到。
此刻,这位医圣却坐在杭州城外五里的凉棚里喝酒。
每天这时候,他总会来这里,喝碗老酒,吃点小菜,顺便听一下来自杭州城内的新鲜事。虽不一定次次如意,可有时也会听到点什么。今日,范小宁就听到一件令他吃惊不小的事。等他回过神来时,已跳到两个正在喝酒的食客面前,揪住其中一个衣襟,大声问:“方才你说小武死了,可否当真?”
那人见他凶神恶煞模样,早吓得面如土色,结结巴巴道:“是……是真的。昨个儿还好好的,可今早上武府已被烧成废墟,听说所有人都死了,当然也包括小少爷武韹祺。”
“可怜哟。”那边店家接口道:“这事老朽也略有耳闻。说是因为武少爷娶得新娘子天生命硬,克夫。”叹口气又道:“虽传言武少爷品行不良,可再怎么说他对我们也算不错。记得两年前,还是他帮我把儿媳从黑山口强盗手中救回来的呢。”
“没错。”又有个食客开口道:“不管别人怎么看他,可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变成那样,并非他的本性。”
“是啊是啊。”食客们纷纷议论。
松开方才问话的人,范小宁垂着头走了出去。此刻,他竟不知该如何向余婧凮交待,或者永远将这件事藏在心底。
落日余辉洒在他身上,带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凄凉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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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小镇。小镇无名,无名镇。
地方不大,只有一条街道,约百余户。两家杂货,一间药铺,一间酒肆,一间客栈,如此而已。居民淳朴,豪迈大方,日子过得清苦却也快乐。
范小宁似乎已有许久未来过,他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无论怎样,他也算江湖中人,江湖这个染缸本不该将这里污染,哪怕自己也是一样。倘若有朝一日,他能够退出江湖,做一个普普通通的行医,大概也会找一座这样的小镇来居住吧。
每次来时,范小宁总喜欢在酒肆逗留一段时间,与相熟以久的镇上人喝酒谈天,然而今日,他却没这个心思。
初八,是余婧凮毒性发作的日子,从早上开始,他就一直昏迷着,不仅令照顾他的范小宁初次怀疑自己的医术是否有用。范小宁当然知道药引中缺了什么,所以他来了,找一朵美得足以至命的花。
无名镇有家“宁安堂”,虽不是什么大药铺,却是最古怪的药铺。附近流传着一句俗话叫做“宁安堂里不安宁”指得就是这里。原因无他,只因此处有个不仅让范小宁,也让所有人为之头痛的小妖怪。她,就是范小宁的师妹苏静静。
宁安堂没有老板,也没有伙计。这里是苏静静的地方,老板是她,伙计当然也是她。她可不是那种看着这许多珍贵药材被外人随便碰触,而置之不理的女人。
宁安堂卖得是药材不能救人,只能害人。比如七星海棠,比如鹤顶红,比如鬼枯草,此地虽不见得有人买,却有不少江湖人不远千里找到此地,向她购买。
没有人知道苏静静究竟存了多少银两,就像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一样。
范小宁进来时,看到苏静静正悠雅地斜卧在软榻上,一个青衣小帽的少年在为她揉捏大腿。她半闭着双眼,显得舒服极了。
也许是看到范小宁走进来,她突然抬手掴了少年一巴掌,抬脚踢下榻去。
少年瘦小的身子滚了两下,恰巧停落在范小宁脚边。范小宁没有扶他,径自走到苏静静身旁,找了把椅子坐下。对于这样的下人,他又怎可能多看一眼。
“起来。”苏静静先是柔媚扫了范小宁一眼,然后大声吩咐少年:“把后院的柴全部劈完堆好,否则,别想吃饭。”
青衣少年应了声是,头也不回的向后院走去。苏静静看着他的背影突然笑了,微微上扬的嘴角让人想起毒蛇。然而,范小宁却看到她那双晶亮眸子中闪烁着难掩的悲哀。苏静静也会悲哀?他想不透,此刻他到是很想认识一下这个看起来并不怎么引人注目的少年。
女人是善变的,尤其是像苏静静这样的女人。等到她把头转向范小宁时,整个人全变了,变得温柔而亲切,“师兄,向来可好?”
“好。”范小宁也在笑,他这个师妹虽有些玩劣,对自己到也不错。“你也好。”他永远都是那么平静,仿佛一池春水,不起波澜。
苏静静看着他,看了许久,她知道他要得是什么。于是她走到内室,从暗格中取出一只小匣子,递给范小宁。匣子递出的那一刹那,她突然不笑了,面无表情地瞧着范小宁,冷然道:“你走,立刻走,永远不要再来了。”
范小宁也在看她,从她的眼神中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他站起来,走出门去。
站在台阶上,远远的还可以看得到青衣少年劈柴的身影。沉重的柴刀似乎将他的瘦弱手臂坠得很低,压得抬不起来。范小宁总觉得对少年有种莫名的熟悉,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从那以后,范小宁当真没再来过无名镇。他仿佛根本已经忘记了这个没有名字的小镇里,还有一家叫做安宁堂的药铺,忘记了那个叫做苏静静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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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幸运?什么又叫不幸?他分不清。此刻,他甚至连自己是怎么到醉仙楼来的都已记不起,因为他已经醉了,醉得不醒人世。
桌上摆着酒席,全鸡全鸭,碳烤全鹅,清蒸大虾,鱼翅燕窝,还有几碟醉仙楼有名的点心,外加一坛极品竹叶青。胖掌柜走过来时,竹筷依然摆在唐瓷筷枕上,菜肴没有动过的痕迹,只是那坛酒则见底。这本对醉仙楼是种莫大侮辱,他却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停在距离酒桌十步远的距离,垂手而立。他不敢看,无论是趴在桌上的醉鬼,还是他旁边的女人。
女人在笑,笑嫣如花。据说这世上有种女人足以让任何男人为她去死,胖掌柜本来并不相信,现如今他却不得不信。他不看她,并不代表他不想看,而是不敢。因为一个从发丝到脚尖都完美到无懈可击的女人往往不是圣女就是婊子。掌柜的心里清楚,她绝不是第一种。试问一个好人家的女孩,又怎可能三更半夜坐在酒楼陪男人喝酒,更何况她洁白如雪的肩膀还露在外面。
夜,深沉而宁静,秋风抚过树丛,沙沙乱响。酒,已见底,人仍在。睡死了的青衣少年突然伸了个懒腰,拍拍桌子,道:“算账!”
掌柜等他这句话已久,忙上前赔笑道:“这是十五两一桌的,酒水另加三两四钱,去个零头,一共是十八两银。”他虽已有些许困倦,可为着生机,不得不陪上笑脸。
青衣少年微笑着道:“不贵。到是累你们苦等,不若凑个整,我给五十两你看如何?”他这话像是对掌柜说,却又偏偏瞧着那个很美的女人。
女人笑着点点头,从荷包里掏出一张宝丰钱庄的银票放在桌上。
胖掌柜一见,笑得合不拢嘴,连声道:“谢谢公子,谢谢姑娘。”像他们这样出手阔绰的客人并不多,掌柜的竟开始觉得他辛苦一点也是值得。世上又有几个人不喜欢白花花的银两?除非是白痴和死人。
青衣少年笑了,忽然站起来,走过去,拉了拉他衣角,悄悄问:“你知不知道我是个很大方的人?”
掌柜拼命点头,他当然知道,一个小气鬼是不会平白把五十两银子送进别人口袋的。要知道三十两银,足够普通人家过半年的。
那少年又问:“那你又知不知道一个大方的人通常是养不起漂亮女人的?”
掌柜的再度点点头。别说女人,这种人有时连自己也养不起。
只是他不明白少年说这句话的意途是什么,于是他问:“公子爷的意思是……”话未出口,便哽在喉间。
一柄剑在他咽喉上开了个洞,鲜血飞溅,化作血雨,滴落在地板上。
本已快睡着的店小二,立时清醒许多,惊惧得几乎忘记呼喊。等他想喊时,却永远也喊不出来。被剑锋划过的喉管永远不可能再度接上。
微弱灯光下,青衣少年脸色显得更加苍白,一双静如止水的眸子泛起微微波澜,两道雪亮的目光笔直地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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