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第4章


店——修理,订做,准时交货”。“到了!”忆华微笑著说。
志翔惊奇的看著这门面,想不透怎么会到了一个皮鞋店来。“我爸爸从学徒干起,”忆华安静而平稳的说:“做了一辈子的鞋匠,荷塞是他的意大利名字。”
“你知道,”志远接著说,望著志翔。“意大利皮鞋,是世界闻名的!”世界闻名的意大利皮鞋,中国的鞋匠!志翔有一些迷惘,不知心中在想些什么,犹疑中,忆华已经推开那扇玻璃门,门上有一串铃铛,顿时发出一阵清脆的叮当声。同时,忆华扬著声音喊:“爸爸!客人来啦!”“该罚!”志远咂了一下嘴。
“怎么?”忆华回头凝视著志远。
“刚说过是一家人,你就说是客人!客人,客人,谁是你的客人?”他微笑的、抢白的问到她脸上去。
忆华的脸又红了,眼睛里流转著光华。志翔发现她很容易脸红。望著她和志远间的神情,他不禁看呆了。正出神间,屋里响起一阵热烈的、爽朗的、低哑而略带苍老的嗓音,叫著说:“志远!是志翔来了吗?”
跟著这声音出现的,是一个中等身材,宽肩膀,满头花白头发的老人。他脸上刻满了皱纹,眼角眉梢,到处都有时间和风霜刻下的痕。可是,他那对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的,面颊也是红润而健康的。他看来虽已年老,却依然健壮,而且,是个充满生命活力的人。他腰上还系著一块皮围裙,一走过来,就满身都是皮货的味道。
“高,”志远对这老人的称呼相当简单。“这就是志翔!”他像献宝般把志翔推上前去。“一个未来的大艺术家!你看看他,是不是很漂亮?”志翔又有那种尴尬的感觉,对老人鞠了一躬,他恭敬的喊了一声:“高伯伯!”“叫我高!”老人爽朗的喊著:“中国人叫我高,外国人叫我荷塞,没有人叫我高伯伯,也没有人叫我真正的名字,我的中文名是高祖荫。当年,只有忆华的妈叫我祖荫,自从她妈去世了,就没有人叫我祖荫了。”
“爸,别提老事哩!”忆华柔声说,走过去,解下父亲腰上的围裙。“怎么还系著这个呢!”她半埋怨半娇嗔的说,流露出一份自然的亲昵和体贴。老人用爱怜的眼光望了女儿一眼。“好,不提老话!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志远,咱们得喝一杯!忆华这傻孩子,做了一桌子菜,像发疯了似的,她准以为你们家志翔是个大饭袋……”
“爸爸!”忆华又红了脸,很快的睃了志翔一眼。
“怎么怎么,”高祖荫说:“今天我一直说错话!好哩!来吧,来吧!我们来吃饭!”他拉著志翔的胳膊,又站住了。仔细的看了他一眼,他抬眼转向志远。“他长得很像你!志远。”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某种感动的情绪。
“像八年前的我,是吗?”志远问,声音里忽然有了一抹酸涩的味道。“志远!”忆华喊了一声,声音轻柔婉转,婉转得令人心动。她的眼光直视著志远,欲言又止的咬了咬嘴唇,终于说:“你安心要等菜凉了再吃,是吗?”
“进来进来,到我们的小餐厅里来!”高祖荫很快的嚷著:“志翔,我们的房子虽然又破又小,我们欢迎你的诚意可又真又多!瞧!咱们丫头做了多少菜!”
穿过那间又是店面、又是工作间的外屋,他们来到了一间小小的餐厅里,由于四面都没有窗,虽是大白天,餐厅里仍然亮著灯。餐厅中间,一张长方形的餐桌上,铺著粉红格子的桌布,四份餐具前面,也放著同色的餐巾。确实,有一桌子的菜,鸡鸭鱼肉几乎都全了,正热腾腾的冒著热气。在那些菜的中间,还放著一瓶未开盖的红葡萄酒。
“嗨!怎么?丫头!”老人怪叫著。“你越来越小气了,舍不得拿好酒啊?咱们那瓶拿破仑呢?”
“爸,”忆华对父亲轻轻的摇摇头。“你和志远,都不应该喝烈酒。”“真的!”一直没开口的志翔附议的说。“我根本不会喝酒,哥哥也不该喝酒,会影响他的嗓子。”
志远轻咳了一声,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了一步,缩了缩脖子,似乎房里有冷风吹了他似的。老人和忆华都很快的抬起头,对他望了一眼。志远用舌头舔舔嘴唇,忽然觉得喉咙里又干又涩,他哑声说:“才来第一天,就要管我哦!”
“你也该有个人管管了。”忆华轻声说。
“吃饭吃饭!”老人重重的拍了几下手,扬著眉毛,大声喊:“我快要饿死了!丫头,你们坐啊!”
大家坐下了,志翔抬起头,正好看见志远对忆华使了个眼色,忆华怔怔的坐在那儿,眼睛怔怔的瞅著志远,眼光里仿佛有千言万语似的。他们间有什么事吗?志翔也怔了。而老人呢?浑然未觉的,他笑呵呵的握著酒瓶,“啵”的一声,酒瓶开了盖,那也不知道是种什么酒,像香槟似的有阵泡沫迅速的往上冲,老人慌忙用酒杯接住。
酒倒进了杯子,红色的,像血。

维纳斯广场、埃曼纽纪念馆、罗马之神的雕像、罗马废墟、古竞技场、康斯坦丁拱门、翠菲喷泉……小破车载著三个人,驰过一个又一个历史的遗迹,凯撒大帝和尼罗王、米开兰基罗和贝尼尼……无论是英雄与暴君,无论是艺术家与雕刻家,都已经随时间而俱逝,留下的,只是无数的石柱、雕像、废墟,和凭吊者的惊叹!
惊叹!真的,志翔是疯狂的迷醉在这一片古迹里了。罗马,谁说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个神奇的艺术品!志远驾著车,在每一个地方作片刻的停驻,那车子每次发动都要闹闹脾气,发抖、喘息、叹气的来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往前冲去。“今天,你只能走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远对志翔说。“以后,你有的是时间,像你这种学艺术的人,每件街边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别忘了去梵谛冈,”忆华静静的说:“那儿有著名的米开兰基罗的壁画,亚当头像,是世界闻名的。”
志翔惊奇的看了忆华一眼。
“你也学艺术吗?”他问。
忆华的脸红得像酒。“你笑我呢!我什么都没学!我太平凡,学什么都没资格!”
“她读完中学就没念了,”志远接了口。“别听她什么有资格没资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远轻叹了一声。“高需要她,而且,无论学什么,学费都很可观……”
“别帮我掩饰了!”忆华笑吟吟的、坦白的说:“是我胸无大志,我不是什么天才,我只是个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著让爸爸做牛做马的来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气,爸爸是死也不肯让我辍学的!爸爸和我都有个相同的长处:我们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远,眼里有著感激的光芒。“别把我说得太好,志远,你知道我多么平凡!”
“肯承认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远加重语气说,好像在和谁生气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个最完美的女孩子!”忆华那红得像酒似的面庞蓦然变白了,她像被针刺般震动了一下,眼光就紧紧的盯在志远脸上。志远似乎也吃了一惊,好像被自己的语气吓住了。下意识的,他加足了油门,车子飞快的向前驰去,他扬了扬头,看著车窗外面,说:
“志翔,快看!左边就是布希丝公园,里面有个小博物馆,知道拿破仑妹妹的裸体雕像吗?就陈列在这里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带你参观了,改天,你可以让忆华陪你来看,雇一辆马车,在这公园里慢慢的兜它一圈,是人间最大的乐事!是不是?忆华?”忆华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蒙蒙的,湿漉漉的。
“是的,”她静静的说:“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常常带我来兜风!”“那时候你还叫我陈哥哥呢!”志远对忆华作了个鬼脸。“越大越没样子,现在干脆叫名字了!”
忆华勉强的笑了笑,望著车窗外面,没再说话。
志翔狐疑的看看他们,一时间,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么单纯。可是,这毕竟是哥哥的事,他是无权过问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飘浮在别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国家歌剧院吗?今天我们有没有经过那地方?”“唔——经过了。国家歌剧院就在火车站旁边。”
“为什么不让我看看?”
志远的眉毛拧了起来。
“别谈那歌剧院好不好?”他重浊的说。“罗马有几千几万个地方,都比歌剧院值得一看!”
忆华的眼光从窗外调回来了,悄悄的望著志远。
“志远,天快黑了,我们回家吧!”她说。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吗?”
“为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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