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第29章


“我和丹荔商量过了,”志翔说:“哥哥既然在罗马结了婚,我和小荔子,应该回家去结婚。你也要回去的,高伯伯,你是我们的结婚证人。”“回家?”老人问,眼睛闪亮。“我也去?”
“是的,在海的那一边。”志翔遥望著天边。“我们的父母,还在那儿等著我们。”“丹荔的父母会参加这婚礼吗?”“他们会的!”丹荔一脸的光彩,满眼睛的喜悦。“他们一定会的!因为我会撒赖!”
大家哄然的笑了。笑声中,志翔悄悄的把志远拉到一边,低声说:“哥,我有样礼物送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剪报,递到志远手中。志远看过去,报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赫然是一件雕塑品,题名叫《手》!十只伸往天空的手,在呐喊,在追求,在呼吁的手!年轻的、年老的、粗糙的、细腻的手!照片旁边,有一篇简短的报导:“本季沙龙中,最受各方嘱目的一件雕塑品,是一位年轻的、东方雕塑家所塑造的。这件题名为《手》的铜雕,充满了力与生命,感情与思想,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作品!不论本季的雕塑奖,会不会由这位年轻人得去,我们仍然认为这是件值得推介,值得赞美,值得喝彩的佳作!”
志远抬起头来,他的脸发亮,眼睛发光,一把揽住志翔的肩膀,他又激动,又辛酸,又高兴,又安慰的说:
“志翔,我离家十年多,终于觉得我即使回家,也不会无颜见江东父老了。志翔,你终于找到你所缺少的东西了,咱们也该回去了!”“小翔子!”丹荔在一边大叫:“你们兄弟两个是怎么回事啊?今天是忆华姐姐结婚,你总不能把新郎给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呀!我看,你们兄弟对于彼此呀……”
“永远比我们重要!”忆华一反平日的沉静羞涩,忽然接口说。然后,就和丹荔相视大笑了起来。
这一笑,兄弟两个也笑了,老人也笑了。走出教堂的花园,那辆小破车居然充当了喜车,绑著花束和缎带,挺有风味的停在那儿。志翔坐上了驾驶座,大家都挤了进去,丹荔挥手大叫:“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加油!小破车!”
小破车一阵摇头喘气,然后大大的咳了一声嗽,就往前冲去。全车的人都欢呼了起来,忆华的头纱在风中飘扬。老人张开嘴,情不自已的唱: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于是,全体的人都唱了起来: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全文完——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初稿完稿
一九七六年二月廿八日黄昏修正完稿后记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全神贯注的写,因而被亲家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止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国外为背景来写部小说,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的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的说过一句话:
“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该发生在这个地方!”
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翠菲喷泉的前面,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国会方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的抓住了,我对自己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小说!“宏愿”是有了,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矶,去了华盛顿,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希奇古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面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的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东京的宝冢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制不了“家”“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的靠在沙发中,由衷的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国,我都无暇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情商后先给了联合报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极多的难题。
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著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的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位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
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十五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著年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的“变”。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缭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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