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变成傻a的妹妹》第48章


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官文棠之所以说可以找蒋日松和邵桂平,是因为知道我无法找到他们,既然敢收下25万元,一定留好了后路,和那两个人商量好如何进退。那两人赚了75万,分给官文棠25万,然后作鸟兽散,怎么查?如果不是那封举报信,又有谁会知道其中的秘密?
欧斌觉得这个推理合情合理。但可惜只是推理,没有证据。
再想下去,他又有些犹豫了。如果官文棠早就和那两人勾结,那何必不将合同中的粗蛋白含量写成60%呢?只要写成60%,就算天津方面查出是假货,官文棠就可以把责任全部推到兴华贸易公司身上。那两个人反正是要全体失踪的,这么一来干脆利落,不留后患,岂不是更妙?
但合同中偏偏写着10%,这明显不合逻辑。欧斌想不通。
至于官文棠说长褛是蒋日松送的,欧斌根本不相信,鬼才会相信。这种思维太简单:长褛是蒋日松送的,存款单也是蒋日松藏在商标里的(蒋日松还能知道官文棠老婆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因此官文棠是无辜的。照此说下去,官文棠就应该释放回家了。
荒谬!十足的荒谬!
荒谬之处不在于官文棠把谎言编得太简单,而在于这样做太低估了欧斌的智商,侮辱了欧斌的智慧。欧斌最不能容忍别人把他当小孩子耍,特别不能容忍别人说他“你还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一类的话。
况且改口供在审讯中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改口供意味着不老实、作假、耍滑头,审讯者对改口供的人都不看好,都特别警惕。欧斌认为官文棠这种生意人老奸巨滑,不可能再问出什么了,就继续实行迂回包抄战术,向靓靓公司的其他人了解情况。他和王长河分别找靓靓公司的人谈话,了解到不少“群众意见”。其一是说张锐文携款数百万潜逃,官文棠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前陈梦飞早已看出端倪,向官文棠提出劝告,但官文棠没有重视此事。其二是说官小凤对此事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她把自己掌管的财务专用章给了张锐文保管,致使张锐文有了可乘之机。其三是说公司的经营本来就开始走下坡路,官文棠有退出之意,于是与未来妹夫张锐文密谋,把资金弄走,好让公司顺理成章地破产。欧斌和王长河分析了这些“群众意见”,认为第一种说法可能性很大,第三种说法可能性更大。欧斌又和陈梦飞谈,问陈梦飞的看法。陈梦飞苦笑着说:“官总现在已经够麻烦的了,我怎么能落井下石?我也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避嫌的,还是少说为佳,你们查出什么就是什么吧。”
陈梦飞非常会说话,他说的话可以听成这样也可以听成那样。欧斌非常会听话,他把陈梦飞的话听成了自己想要的那样。欧斌想:陈梦飞是个讲义气的人,还是不要强迫他改变对上司的忠诚。反正手头的证据已经足够,可以把官文棠煮熟了。
就在欧斌全力办案的时候,上司给了他压力。官旭明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保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减至最轻。压力一层层地下来,欧斌无力抗拒,只好修改案卷,把某些因素去掉。欧斌恨恨地想:官文棠,算你好彩,有人照着你;如果我说了算,你不死也要掉层皮!
才过了一天,上司又给欧斌新的压力。人称YELLOW荣的卢玉荣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整死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弄至最重。卢玉荣在本市颇有面子,连市长也和他亲密无间,官文棠居然敢和张锐文联手侵占第二大股东YELLOW荣的利益,让卢玉荣很没面子很郁闷。卢玉荣放出话来,不管张锐文那种茄哩啡小瘪三,只要专门对付后台老板官文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把官文棠整到最高刑期就好,他要拿出1000万来打这场官司,赏罚分明,以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
YELLOW荣一出面,风向马上逆转,所有垃圾都丢向官文棠这边。欧斌暗道:官文棠,你不好彩,听天由命吧!
***
谁也无法否认欧斌的敬业精神和实干态度。
在检察院里,有些人嫌工作辛辛苦苦,薪水又不算高,想方设法找个清闲的位置。欧斌却不一样,他不计较辛苦,不计较薪水高低,认认真真地办每一件案子。欣赏他的人也好,攻击他是为了向上爬的人也好,都有个共同点,一致认为他的干劲是一流的。
欧斌与王长河研究那张25万元的定期存单和黑色长褛的发票,就费了不少心思。不谋而合,他们的着眼点都落在存单日期和发票日期上,但对日期的先后次序却有争议。欧斌认为,如果发票日期在前,存单日期在后,就可以圆满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王长河则恰恰相反,认为唯有存单日期在前,发票日期在后,才可以圆满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欧斌解释道:官文棠见天气快冷了,去古之鸟商场买了一件长褛,挂在衣柜里准备冬天时穿。这时,兴华贸易公司送来了25万元,官文棠就用老婆的名字存进了银行,再把存单缝到长褛的商标里面去。这种手法确实巧妙而隐蔽,试问又有谁会想到去长褛的商标里找存款单呢?王长河的看法是:官文棠先收了兴华贸易公司的25万元,用老婆的名字存进银行,将存款单放在家里。想来想去不甚保险,心生一计,买来长褛,再将存款单藏在长褛的商标里。此种情形,就造成了存单日期在前,发票日期在后的现象。
实际上存单的日期和发票的日期已成事实摆在那里,他们之所以作不同情形下的设想和争议,是为了亲自体会一下嫌疑犯作案时的心态,以期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可作为以后办案时参考。欧斌想了想,得出一种新的设想:问题不在于官文棠买不买长褛,而在于是否有意买长褛。换一种说法,就是官文棠买长褛是为了什么目的。如果是为了御寒,那么将存单藏匿在商标里面就只是突发奇想,偶然的灵感而已。如果买长褛是为了藏匿存款单,那么官文棠对金钱的欲望就是早有预谋的,极可能已经形成长期的习惯。
两个人的分歧在这里达到了一致,只可惜张锐文把靓靓公司的财务账席卷一空,否则欧斌还可以从账目着手,在不引人注目之处顺藤摸瓜地找出致命的漏洞来也说不定。
欧斌去到古之鸟商场,找到收银台的收银员问:“小姐,请你看看这张发票,是你经手开出的么?”
他多了个心眼,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以免引起对方的反感或不必要的惊慌。收银小姐看了看发票说:“是的,是我经手开的。”
欧斌问:“这上面写的日期是正确的么?”
收银小姐依稀记得当时的顾客要求把购货日期写早个五六天的,她翻了翻发票的存根联,把前后联一对就看出来了。但她不想把真实情况告诉面前这个男人,一来这男人个头太小,又不帅,不讨人喜欢,正所谓俗话说的“三级残废”。二来商场希望多做生意,不得罪顾客,尤其不能得罪买长褛的这种高消费型顾客。顾客购物索取发票,无非就是回去公司报销什么的,这人来问三问四,恐怕也就是公司的会计之类的角色来查对一下。如果商场泄露了真实情况使顾客利益受损,那以后谁还愿意来古之鸟购物!顾客就是上帝,顾客要求把日期写早五六天,一定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当然不能随便让其他人知道。于是收银小姐把发票还给欧斌说:“当然是正确的,我们每天开的发票都要在下班后核对一次,每天清每天结,不会错的。”
欧斌以为得到了答案,却不知道如果他出示了证件,收银小姐就会给他真实的答案。真实的答案一披露,他就会怀疑到买长褛的人,也就会发现买长褛的人不是官文棠,也就会使案情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可偏偏他就穿了便衣去而且没有出示证件,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除了不可预测的运气以外,欧斌也确实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理由是如果有交往的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如果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会知道他姓OU。这个判断粗粗看起来是对的,深挖下去就会发现是错的,而且错得很离谱。这个错使欧斌错过了一次机会。正确的推理应该是:写信给欧斌的只会是两种人,一种是见过欧斌面但没什么交往的人,一种是与欧斌有交往的人,只有这两种人才知道欧斌姓OU。如果是见过欧斌面但没有什么交往的人写的,那这个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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