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诈骗生涯》第1章


作者:'英'尼尔·福赛斯、艾略特·卡斯特罗
译者:黄秀铭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始即是终 终即是始(1)
爱丁堡机场,2004 年 11 月 5 日
唉,最烦人的,就是着陆后、下飞机前这一段了。要在平时,我至少还会坐在飞机前排,享受头等舱的宽敞空间,看空姐跑上跑下替乘客找外套,稍有耽搁就一个劲儿道歉。可这些短途旅行,不分青红皂白把大伙儿塞在一堆。再加上在贝尔法斯特出发时事情不太顺,弄得我晚到好一会儿,急急忙忙只好搞了个厕所边上的座位。
本来我是要去阿姆斯特丹的。那天早上,我一边往路易威登行李包里放东西,一边给荷兰航空公司中央订票台打了个电话:“这里是贝尔法斯特机场,荷兰航空公司换票柜台。我们的服务器出了点故障。我想核实一张机票,订票人叫艾略特卡斯特罗,一切都没问题吧?”怕什么来什么,电话那头答道:“那张票还真有问题。”我挂掉电话,骂一句娘,这才决定改飞爱丁堡。
终于,随着“叮咚”一声,人们纷纷从座位上起身,大包小包拖下行李架,缓缓走向过道。直到大部分人离开,我才慢腾腾站起来,从几乎空空如也的架子上取下行李。经过空中小姐身边时我挤出一个微笑,眼睛却始终盯着地板,不让她记住我的脸。
机场中央大厅里,到处是乘客、工作人员和梯子,好一份乱劲儿。几年前,我刚上手这勾当时,爱丁堡机场根本是个笑话。酒吧、商店寥寥无几,乘客挤在一个狭长憋闷的出发区内。多么美好的老时光。现在,机场真弄得满像那么回事了。我挨个儿扫视各家航空公司的换票柜台,心里七上八下。不能落到英国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视线内;得找个合适的对象……就是他了。
“对不起,打扰一下,”我选择了一口苏格兰中产阶级口音。这是个老人,而且是当地人,我得让他听起来熟悉亲切,同时又要显得有点身份。他正在看报纸,闻声抬头,我笑着打招呼:“嗨。您这儿有台传真机是吧,”一边从外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能麻烦您帮我给这个号码发个传真吗?,当然,我付钱。”
待传真机发出确认收到的信息,我向他道谢,同时将一张20英镑面额的钞票隔着桌子推过去,然后直奔电话间。我按下号码,稍一迟疑,便进入了角色。英国口音,伦敦周边诸郡。“喂,玻璃房酒店吗?我是壳牌石油的大卫史密斯,刚给您发过一份传真……啊哈,收到啦?太好了。是的,艾略特肯定会跟你们联系的。谢谢。”
一个星期前,我从贝尔法斯特的租赁公寓里给爱丁堡的巴莫拉尔酒店打了个电话。巴莫拉尔是家赫赫有名的酒店,气派十足。但更重要的是,它非常大。这就意味着,当你打电话过去,要求接史密斯先生时,酒店为你转接一位史密斯先生的可能性非常大。“喂?”电话里响起史密斯先生的声音。就在那一刻,我偷了大卫史密斯的身份,取他而代之。
这会儿我又拿起电话听筒,按了一下重拨键。“您好,这里是玻璃房酒店。”电话里传来一个尖细的声音。不是刚才的声音,不过这不要紧。“早上好,我是艾略特卡斯特罗。”“您好,卡斯特罗先生,我记得您今天过来?”“是的,我想住在老地方……”“八十一号房间?已经替您留着了,先生。要我们去机场接您吗?”“不用了,我已经下机,很快就到,谢谢。”
在去出租车候车站的路上,我掏出传真函,小心翼翼撕成碎片,壳牌石油公司那荣耀的标识正好被我从中间一撕两半。这些传真其实也不是非发不可,不过,发一份没什么坏处,起码有助于消除怀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人起疑。
出租车司机从车里一跃而起,凭我一千英镑一套的衣服、考究的手提箱,他似乎看到数额不菲的小费就在眼前。车快速穿行在爱丁堡城,他问我此行贵干,我面无表情地答道,“花钱。”司机闻言更加欢欣鼓舞。一排排屋顶后面,城堡映入了眼帘。
我喜欢玻璃房酒店。这才是我心目中的五星级酒店——豪华、高雅、奢侈、富有情趣。别误会。我也喜欢里兹大酒店和广场酒店,喜欢老旧的铜臭气,但在那些场所,我从未觉得彻底放松过。从多伦多到迪拜我都受到过酒吧侍者的羞辱;在澳大利亚,曾经有位酒吧侍者因为我给他一千美元小费而骂我臭显摆。其实我所求并不多,只是要一个能平心静气消费的所在罢了。
“您好,卡斯特罗先生。”只有在这里我才用真名,因为知道还会回来。不只是回到这个酒店,还包括回到爱丁堡,这里离家那么近,要想回家,回这儿就行了。接待员的笑容是真诚的。当人笑得真诚时,眼神自然而真挚,如果你知道如何观察,就能轻而易举看出来。拿我的眼睛来说吧,就几乎永远不变。“现在带您去看套间好吗?”
她把我交给一个身着黑色套装的矮个西班牙人。“卡斯特罗先生,”他拉长声调,领我走向电梯。“八十一号房间,对吧?”脸上挂着心照不宣的笑容。曾有个门僮告诉我,人们将八十一号房间称为“名人套间”。“最近谁在这里住过?”我问,明知他正等我这么问。我们沿走廊一路走下去,他列举出一大堆流行歌星和演员的名字,开门时还提到一个王子。
好一间漂亮客房!房间正中是个木制框架,将空间一分为二,一边是特大号床,另一边是宽敞的起居间。外墙是玻璃的,有扇门通向宽阔的阳台,迎面是一座林木葱郁的小丘。我想了想要不要冲个淋浴,但立刻就否决了。一个念头渐渐搅得我心神不宁,一触即发的渴望使得我呼吸急促,口干舌燥。我把行李往床上一扔,从楼梯走了下去。
出得酒店大门,一左转,便看到一连串酒吧——劳埃德第一、行者、烈酒与莴苣。在我初入道的日子里,窃取的每一英镑钱都会使我欣喜若狂。我曾如此喜爱这些酒吧和里面的刷卡机。我会递给伙计们一张卡,阴阳怪气地让他们取现五十英镑,然后等着听刷卡机发出报错的嘟嘟声。假如报错声真的响起,我人早已闪到了门外。
这就是曾经在我身上发生过的事情。商店招牌、餐馆和银行对我的意义,跟对读者诸君可大不一样。对我来说,它们意味着很多东西,但大致说来可以归结为两类:成功与失败。且慢,其实不对,这么说并不公平。说到头,我从未失败过,只不过有时成功花的时间稍长一些罢了。
有些店,就像是偶遇老友。瞧,走到利思道尽头,就可以看到电影院、苏格兰银行和约翰路易斯百货公司。看到它们,我的反应分别是温暖、非常温暖、冷嗖嗖。有的连锁影院想让排队的人群不断往前挪,于是往往只刷卡而不加确认,好节省时间。至于苏格兰银行和其竞争对手,且容我以后慢慢道来;而约翰路易斯百货,曾经有一次,我不得不飞步而出。
我穿过约翰路易斯百货,走进购物中心,然后从香水柜台走出去。返回的路上我打算在这里停一停,买瓶香水给老妈。本来我通常都是在飞机场买点什么东西给她,但这次因为发传真的事儿,给忘记了。凭着香水邮包上不同的邮政区号,她就能追随我周游世界。
经过“纽带”手机店时,我摸了一下口袋里的家伙。眼下我有三部手机。有时不止三部,但至少总有两部。隔壁是一家电脑商店,看到它,我突然回想起在公寓里某个所在,还藏着加密压缩磁盘呢,不禁浑身一激灵。公寓里有两台电脑,当时我每天都要用上几个钟头,而此刻两台电脑的内存都是一片空白。
下一家店是博姿药妆。在格拉斯哥,曾有一次,在一家博姿药妆店用卡时,出了问题。经理急忙赶来收银台,而我落荒而逃。其实他的怀疑也情有可原,那张卡的主人原是个七十五岁的老人,他把钱包拉在火车上了。但我当时还只不过是个小偷。唉!那些日子多么简单。当初偷窃还没有成为我的职业,更没有成为我的全部生活。那时我还没有对这些可怜虫下手,摇身一变与他们合而为一;我还没有认识到可以通过电话偷钱,钱能够通过稀薄的空气,从全世界最大的各家信用卡公司源源不绝流到我口袋里。
我喜欢这条叫做玛尔翠道的小街。它不长,呈之字形,就在夏菲尼高百货后面。修这条街时,人们心怀希望,虽说也没指望太多。如今,高雅体面的时装商店、时装精品屋和其他奢侈品商店纷至沓来,整条街道都给挤满了。看到这条街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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