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当警察》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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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到美国的第一天起,我就教她学好英文,别像爸爸这样活的这么苦。女儿没辜负我的希望,英文学的比美国人都好,不仅夺得2000年度全美华裔高中生英文作文比赛第一名,获得陈香梅女士亲手颁发的奖状,而且连续三次在美国东部高中生英文比赛中,从众多的美国高材生中脱颖而出,勇夺榜首。大学二年级时,就已经在美国大牌刊物上发表作品。然而,在她英文突飞猛进的同时,也自然全盘继承了美国文化,疏远甚至忘记了自己的传统语言文化,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面对女儿今天的模样,我喜忧掺半。我经常反问自己,她是你当年所期待的吗?我没有答案,我只有面对。惟一令我安慰的是,在她面前已经展现出一条铺满鲜花的路,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再去面对我们曾经有过的坎坷。
一切为了孩子,多少华人在美国忍辱负重,靠的就是这个精神支柱,他们牺牲了自我,用血和汗为下一代铺出一条通向美好未来的路,但又有多少人知道,如此惨痛的付出,将来是不会得到回报的。
面对人生和家庭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感到无能为力,这既不是我的初衷,也不是我的过错,当初选择跃出国门这条路,这一切就注定不可避免了。三口人各自做出妥协,继续维持这个图有其名的家?还是各奔前程,去圆自己的梦,任这个家彻底解体?
我再次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一种时不我予的紧迫感阵阵袭上心头。前途已不再是一轮喷薄欲出的红日,而是接近黄昏的夕阳。震撼之中,不由得抓紧战马的征鞍,沿着自己用血汗铺成的路继续向前,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
第21章 三口人三个国家三个梦我的人生分水岭
有一阵子,东华昼夜兼程地看《大宅门》,我就躲在另一间屋里复习《教父》,我称“教父”为美国版的“大宅门”,东华则说“大宅门”是中国版的“教父”。
过了不惑之年,有如站在人生的分水岭上,来美十几年的奋力搏杀,成功与失误,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我独自一人坐在大天津酒楼,瞻前顾后,细细品味着自己这半生的苦辣酸甜。
晚上8点了,大天津依然高朋满坐。此时此刻,中国已是阳光灿烂的早晨,东华也许正在公园晨练,也许正在永和豆浆店品尝她那久违的豆腐脑儿、锅巴菜。她终于下决心离开了在她眼里一无是处的美国。
我的思路从中国转到了欧洲,女儿石姗由南加州大学资助,正在伦敦从事为期六个月的海外研习项目,每次都得我主动给她打越洋电话,她只会给我发邮件。
三口人,分别住在三个国家,各走各的路,各有各的梦。可名义上还算一个家。
这个三口之家有三种生活方式。
东华基本保留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她每次回国,都要带回来一大堆图书杂志,那是她的精神食粮。每天午夜才开播的中文电视,她几乎是雷打不动,那是她获得新闻信息的主要来源。再有就是各类中文报纸,她虽然生活在美国,但却为自己创造了一个中文环境。吃中国饭,说中国话,读中文报纸,她所接触的自然也都是中国人。美国惟一能让她快乐的,就是降价时到购物中心去抢购,她能马不停蹄地在购物中心逛上一天。
我的生活方式可谓东西合壁,传统与现代相映生辉。不过,我对中国近十几年的历史已经形成断层,头脑中记忆犹新的都是我出国前的事情。每次回国,我都要去音像商店,一头扎到墙角里去“挖宝”,什么红太阳系列,老歌新唱,还有那“文革”时臭满街的样板戏,我都爱不释手,百听不厌。我根本不在乎歌词的含义,就是爱听、爱唱,因为它能唤起我对青少年时代的回忆和留恋,我把人生最美好的那段时光都撒在了那片黄土地上。
烽烟滚滚唱英雄,四面青山侧耳听,青天响雷敲金鼓,大海扬波作合声,人民战士驱虎豹,舍身忘死保和平。
四十岁以上的人都会唱这首歌,我也不知听过多少遍,可每次再听,都能令我热泪盈眶。
“你就爱听这些带火药味的歌。”东华不屑一顾。抒情歌也有:
五彩云霞空中飘,天上飞来金丝鸟……
“都老八辈子了。”她有时还不如我传统。
那就来新的,我又换了一盘“血染的风采”。
……你是否还要永久地期待……
刚唱几句又让她给打断了,“这还叫新,老山都还给越南了,你还期待什么”?
三间卧室三台电视机,各取所需,互不干扰。
有一阵子,东华昼夜兼程地看《大宅门》,我就躲在另一间屋里复习《教父》,我称“教父”为美国版的“大宅门”,东华则说“大宅门”是中国版的“教父”。
石姗嫌妈妈看的太东方,爸爸看的太老调,自己跟同学出去看最新上映的电影。当年一家三口围坐在一台电视机前观看《北京人在纽约》的情景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21章 三口人三个国家三个梦家里的撮合者是一条叫名“贝贝的狗”
平时我跟东华对它讲中文,石姗跟它说英语,贝贝一岁多时就成了双语者,中英文全通,你说它多聪明!劳累了一天,对着小狗诉说衷肠,贝贝会乖乖地冲着你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洗耳恭听。说到高兴之处,他会跟着摇头摆尾,若到伤心之时,它就依偎在你身上,用小舌头轻轻舔你的手以示安慰。
石姗上了大学,家里只剩下我和东华两个人,每顿饭竟要做两次,口味不一样!东华不忌口,调料不重就食之无味。我却为自己定了许多清规戒律,低盐、低糖、低脂肪,两个人总不能顿顿吃饭都做妥协吧,干脆各做各的,懒得做就出去吃。石姗一回来就更麻烦了,她也不知道受了什么人的挑唆,变成了素食主义者,荤腥一点都不沾,炒菜连油都不许放。这回可好,三口人的饭得做三回,除非有人情愿自我牺牲。
在这个家里,惟一能使三口人有共同语言的,就是那只浑身雪白的小狗贝贝。
贝贝是只英国纯种狗,只有白兔大小,长长的卷毛,十分惹人喜爱。那还是石姗上高中时,我工作忙,东华总呆在国内,觉得石姗每天自己在家怪孤单的,就到宠物商店花800美元买了这只小狗,当时它才三个月,是石姗自己选中的,还给它起了名字。从此,贝贝就成了家里的一员。
说是给石姗买的狗,可她光知道跟小狗玩,什么都不管。养只狗跟养孩子也差不多,吃喝拉撒睡,一样都不少,也得抱,也要哄,还得训。一天不知不觉跟它得说一车的话,病了也得去宠物医院,定期还得打预防针,隔一段时间还得带它去洗澡、理发、剪指甲。
贝贝到了一岁,已经能够自立,大小便从不在屋里,哪怕一憋就是十几个小时,也要等我回来带它出去方便。它也养成了临出门才大口大口喝水的习惯,自己在家时就不喝水,免得有了尿还得憋着,你说它多懂事。
平时我跟东华对它讲中文,石姗跟它说英语,贝贝一岁多时就成了双语者,中英文全通,你说它多聪明!劳累了一天,对着小狗诉说衷肠,贝贝会乖乖地冲着你正襟危坐,目不转睛地洗耳恭听。说到高兴之处,他会跟着摇头摆尾,若到伤心之时,它就依偎在你身上,用小舌头轻轻舔你的手以示安慰。在美国奋斗得心力交瘁,有这么个忠心耿耿、善解人意的小生灵陪伴左右,真是其乐无穷啊。
贝贝在家里被待之如人,爱之如子,无论谁有了不顺心的事,都要抱着贝贝诉说,最后都能破涕为笑,心中的郁闷顿时烟消云散。我和东华每次陷入冷战,都是因为有贝贝“从中撮合”才得以化解。
当年在部队想家时,我也爱跑到餐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那时我比现在上大学的石姗还小两岁,我从小就喜欢独来独往,不愿依赖别人。父亲的人生道路对我起到强烈的诱导作用,他20出头就离家出走,投身革命。他们那一代人,不仅改变了中国,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比起父亲从农村到城市的转变,我又进了一大步,跃出了国门,在美国站稳了脚跟。女儿石姗更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美国都盛不下她了,她要走向世界。
第21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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