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警界》第30章


哪里都不方便,喝酒娱乐起来更是天大的累赘。
关于《五条禁令》,其基本内容如下: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队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枪支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那段时期,包括《五条禁令》在内,上级公安部门接二连三地下发文件,内容涉及公安执法、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从种种迹象来看,一场大的改革似乎已经不可避免,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尤其中央已经意识到了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对公安口的领导实行高配原则,新上任的公安部长为中央委员,各地的公安局长至少要给副市级待遇,有的还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这一切都说明,国家要加大对公安队伍的领导和管理。
新来的公安部长更是一位踏实干事的领导,他经过多方调研,下决心要从转变警察形象入手,开始整治公安队伍。提出了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四项要求。反复强调要我们广大的公安干警必须牢记三大政治、社会责任,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并且要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的政策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
私下里,我们民警对公安系统的这次整顿也是议论纷纷。大家都表示,警察严管绝对不是坏事情,只要待遇上去了,付出与回报成正比,苦点累点也认了。但如果光是把我们像骡子马一样套上枷锁,脚踢鞭抽地使唤,却依旧不给草吃,你别指望能从根本上解决警察执法不公、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尤其是我们这些地处边远内陆山区,或者县市乡镇的小警察,待遇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我们全靠着这点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呢!我们知道上级领导在看到存在问题的同时,也会设身处地的为我们民警的切身利益着想,我想全国的公安干警同我一样,对此正拭目以待。
徐青山自从出事后,就一天班也没有上过,可能是因为他自己也觉得没有颜面再见我们属下吧?局里迅速派来了一个姓魏的新所长来接替徐青山的工作。这个新来的魏所长三十多岁,据说是正规警校毕业,属于科班出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十分过硬。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民警来说,谁来当所长都是无所谓的,怎么都是这些活,户籍要管理,出租屋要清理,警要出,班要值,公安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天天就得像老黄牛一样,煞下腰来奋力耕耘,否则那一大堆的工作任务,根本就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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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的11月18日,如同雨后的一道彩虹,中共中央终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发挥公安机关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安经费保障机制,警察的工资待遇要执行高于同级公务员,略低于军队的标准……
11月20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胜利召开,会上公安部长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今后五年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并对进一步完善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公安工作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尤其在建立公安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经费开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县级公安机关每年给予适当补助,以弥补经费缺口,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地方财政予以配套支持……
消息传出来,干警们一阵欢呼,庆贺苦日子终于到头了。大家都说,中央领导不是不关心警察的疾苦,其实警察队伍的现状都在他们心里装着呢,只是更多时候,他们需要从大局出发,充分权衡利弊得失,才能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这次会议之后,我的心里也充满了欣慰,因为我觉得自己的那篇关于基层派出所现状的调研文章没有白写,里面所提出的一些问题,都将会得到有效落实。尤其让我感到兴奋的是,从中央的决定可以看出,未来的公安队伍建设必将走上正规化的道路,这让我们这些中青年干警能够看到公安工作的希望,这样工作起来会更有劲头,更加卖力。
回到家里,我把这一好消息告诉了丹丹,满指望她会同我一样高兴,谁知她却不冷不热地对我说:“你们待遇好不好我不管,我只是希望你能早日调离公安局,我算看透了,只要你当一天警察,我就一天没有好日子过。”听了丹丹的这些话,本来十分愉悦的心情,仿佛被泼了一头冷水,我不禁有些恼怒,态度也十分蛮横地说:“为什么要调离?我喜欢这份职业,除非我被开除,否则我会一直干下去的!”丹丹说:“别自我感觉不错了,你尽到做丈夫的责任了么?你为这个家做了什么?实话对你说吧,要不是因为有了孩子,我都不想和你在一起过了。”我听了丹丹居然说不想和我过了之类的话,我内心里深受刺激,赌气说道:“不过就不过,谁怕谁?”然后,使劲摔上门,大步离去。身后传来了丹丹伤心的哭声……
其实,关于和丹丹的婚姻质量问题,我也曾做过深刻的思索。我承认婚后我对这个家付出的的确太少了,尤其相比于在其它部门工作的男人,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但是,相比于同行业的其他警察来说,我又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别的警察下班后,一般都会去从事些喝酒打麻将等娱乐活动。而我没事的时候,一般都会回家,哪儿也不去。因为我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的男子汉,我也想像正常的男人一样,陪伴自己的女人花前月下、儿女情长。可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正点上下班的时候很少,能心情平静地陪陪老婆,对我来说都成了一种奢侈。说到底,我觉得之所以作为丈夫不合格,就是因为我的职业性质造成的。真的,我这么说绝对不是为自己找借口,我相信其他的基层民警也多少会和我有一样的感慨。
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其实在当警察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如果我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势必会对家庭造成一定的伤害。但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种伤害竟是来得如此猛烈、如此突然,甚至让我没有一点的思想准备……
2003年12月12日上午9点左右,我们东山派出所管区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案,一家三口在五楼的居室内被人连捅数刀,全部身亡。接到报案后,我们只用了几分钟就到达了案发现场,那场面惨不忍睹,被杀的除了年轻的父母外,还有一个可爱的7岁小女孩,那血水都从五楼流到了四楼的楼梯口。据目击者说,嫌疑人身高1。70米左右,右腮处有明显的打斗后留下的伤口,当时下楼时神色慌张,浑身是血。由于案情重大,我们马上给刑警大队打电话,将案件现场转交给他们勘察处理,我们则在局里的统一调度下,开始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围追堵截。我们榆林市公安局出动了上百警力,很快在各出城口设卡盘查,依据案犯特征,开始了地毯式搜查。指挥部判断,由于案发时间短,嫌疑人快速出逃的可能性不大,很可能还隐藏在市区内。所以一再强调参与案件侦破的干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争取尽快将其抓获。
我和同事赵志刚负责对东山派出所管区内的一小型客运站进行排查,本来按指挥部分析,犯罪嫌疑人坐车从这里逃走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里的客车基本都是通向乡下的。尽管这样,我和赵志刚丝毫不敢大意,提高了警惕,睁大着眼睛在人群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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