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骸神》第7章


显而易见,这里要说明的问题就是,“在细节描写中要具体”。 
最近,我读到一本小说,作者是这样开头的:“女主人公在公共汽车上专心致志地读着书。” 
什么书读得这样专心致志?作者没有交待。 
多好的一个机会错过了!如果她读的是《安娜。卡列尼娜》、《花花公子》、《带着癌症生存》、《足不出户学法律》、《领域与意识流》、《怎样写浪漫小说》或《格雷解剖学》,我们就可以对她的性格有所了解,因为以上的每一本书都反映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人物。如果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在读一本关于癌症的书,我们会深感兴趣;一个小女孩在读《领域与意识流》,我们也同样会感兴趣;而一位老妇在读《花花公子》,我们则会好奇心大发。毫无疑问,这都会比“她专心致志地读着书”,使我们对女主角了解得更多。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小说要想写得好看,首先有故事。 
故事是一篇小说高度凝炼之后的内核,是小说的心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重要性。有的刊物开辟的栏目就叫“好看小说”。其前提是好看的小说应有好看的故事。 
小说家是艺术家。正如音乐家是用优美的乐章思维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他的人生观、个性由此体现出来。读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兴趣的人物命运如何,事件的发展趋势、结局是什么,情节会满足这种要求。故事应该能够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能够和题材相适应,合情合理;情节像不断引导读者兴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带领读者进入自己的艺术殿堂,进入你所要求的那种心境。你不能轻易让读者看出你的意图,要不断设置障碍,甚至误导读者,声东击西,一会儿让读者最不愿的事情发生,一会儿又让读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现,千方百计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看不出上了小说家的圈套。 
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识流小说或心理小说等,情绪化东西四处弥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实,这类小说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虽然只是一种意向、情绪上的扑朔迷离,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来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就由此繁衔出来。这类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个你不熟悉的或没有料到的平面上,它们可能写的是心理的、情绪的或内在的事物。 
直觉与思想也很重要。 
作家的文化底蕴是衡量作品深度、成败、高下的尺度,主题思想的体现往往与文化底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一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也往往体现在这方面。 
那么,思想意识又从何而来呢?小说家的思想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感觉(直觉)。他可能仅仅意识到人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情节这样发展比那样更流畅。为什么如此,则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 
小说家并不是哲学家。深奥的思想也许并不能产生优秀的小说作品。直觉是认识的出发点,它将人的主观感觉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仍是艺术的特殊属性。这其实也符合一个规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现什么)的桎梏,围绕这个什么“主题”来硬加上些东西,这是创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创作主题意图与受众阅读后获得的主题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辕北辙。“直觉”意识是弥足珍贵的,它如电光火石般稍纵即逝。把握住这可贵的“一瞬”,则有赖于作家长期的思考。思考是一个过程。一方面是对过去积累的思想意识、精神、道德评判、价值观等等的体验,另一方面是对叙述表层下各种主题碎片予以挖掘、整合。 
寻找作品的深度,直觉往往是致命一击。 
小说是当代文学的主流,迷漫画的年少一过,国中女生开始阅读文艺爱情小说,沈醉在书中男女主角悲欢离合、缠绵悱恻的爱恋中,男生呢?也有人捧著厚厚的武侠小说,在刀光剑影的武林争霸战中,惊险地窥探各党派恩怨情仇的结局。不同於枯燥的教科书,小说的阅读趣味,滋润了菁菁学子的心灵。许多家长因小说非关升学考试而阻止学子阅读,哪裏知道它是繁重课业中的心灵补剂,是升学恶补下苍白青春中的调味品呢。 
阅读小说时,有人惊叹作者的才华,怎能创作出情节如此精彩的旷世钜作;有人读完之后,书中人物的形貌、动作,还留在脑海中栩栩如生,甚至痴傻地爱上他(她)呢!也有人拍案叫绝后,竟然羡慕起作者:【哈利波特】如果是我写的,该有多好呀! 
对!你也许写过小说,甚至在校园的小说奖荣获过文学的桂冠;你也许正想动笔,却还没有写小说的概念。我就来谈谈小说如何创作吧! 
一篇小说,大概是一些人物,他们的对话、动作、行为,会造成高低起伏的情节,加上场景辅助,最后有个合理的结局。当然,全篇所寓含的思想意识,就是作者企图表现的主题塑造鲜活的人物:人物是小说的灵魂,像舞台上的演员,主导著情节的进行。任何小说,都在表现人物的言行风格,或人与人间感情、利益的纠葛;没有人物,哪有小说?然而,小说人物的选择或塑造,一定要有特殊性,普通的人是不适合当主角的,就像戏剧中的角色,很少是安分守己的寻常百姓:不是大奸大恶的坏蛋,就是大慈大悲的善士;不是努力奋斗的残障者,就是游手好闲的富家子…… 
人物刻划,最忌说明或形容:「他是天下的善士,经常帮忙别人。」、「她长得像仙女般美丽」,这样的句子很抽象、无趣。必须具体化,把「帮忙别人」的过程、「美丽」都具体描写出来。 
编造曲折精彩的情节:情节是小说的内容,也是人物演出的「戏」,一般认识不清的人,会误认「情节」就是「故事」;其实,它们是有点区别的。故事是平面的、单一的,靠叙述即可完成;情节除了故事外,可能需要人物的动作、表情、心理、对话,以及事件和事件的背景(场景),共同构成,所以它显得立体又复杂。小说是纸上的戏剧,如果一出戏演的是平凡夫妻的平凡事,谁会去观赏?所以小说裏的爱情都很畸型、变态;很激情、夸张;很不像人间找得到的。由此可见:小说的题材要特殊的,情节要精彩、曲折、悬疑;结局最好出人意外,才能紧紧扣住读者的心。 
我们周遭每天都有许多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如果很特殊,我们即可拿来当一篇小说的骨干,把过去相关的经验(记忆裏的事件)相连结,然后加上想像再「绘声绘影」一番,说不定就能「编造」出动人心弦的小说。 
叙事观点要统一:所谓叙事观点也叫做「视点」,是指一篇小说中,作者是以「谁」的角度去叙述的,作者自己?小说中的主角?或配角?一篇小说,尤其是短篇小说,通常只采用一种叙事观点。因为叙事观点不能错乱,是小说写作上要特别注意的技巧,所以把它的种类简介於下: 
第一人称观点(我):小说情节的推展,是透过小说中的人物进行的;由「我」的眼睛来看全篇小说的世界,由「我」的语言来描述整个情节。这个「我」可能是小说中的主角,也可能是次要的配角。这个观点是主观的、也是有限制的;必须「我」看到的情景才能写,「我」也不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物内心的想法。 
「我」是主角,主角是小说的关键人物,小说中的重要情节多与他有关,他又可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这种观点写的小说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适合用来写短篇小说。 
「我」是配角,这个叙述者,通常是作者安排的替身,透过他来揭开主要人物的行为动作,以这样的观点写小说,比较有新鲜神秘的色彩。 
第三人称观点(他):这个叙述者通常是作者自己,他是冷静的旁观者,却像无所不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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