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人格》第11章


在这里,我们就看到了人类的性实践与人类其他实践的相通之处。这不仅是纯生理的需要,还有真正意义上的文化需要、心理需要。这种文化的、心理的需要也在铸造着性欲,铸造着冲动。当一个人为着证明自己的性能力而增强了(或者削弱了)性欲本能时,我们不得不说,他的性欲本能确实绝非纯生物性的。
三,人类的性实践与动物的纯生理的性行为又一个不同是,它始终贯穿着各种情感的心理需要。
各种性交往、性生活都不仅为了满足生理的性冲动,而且是为了寻求心理的相互爱抚。而异性之间心理的交流与相互慰藉,又常常直接制造着性欲。在这里,纯生物的本能与社会文化、心理完全纠缠在一起。
任何纯生物性的、生理性的性欲都会以精神、情感的相互交流与慰藉表现出来;而情感、精神的相互交流与慰藉又在制造和发展着看来纯粹生物性的、生理性的性欲。在这里,很难看到纯粹的生物性的性欲。
四,在活生生的生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性嫉妒常常是刺激和抑制性欲的一种重要心理因素。
动物群中雄性间相互的争夺,无论是公牛的牴角拼搏,还是公鸡的相互争斗,都表明它们也存在着性嫉妒。然而,人类的性嫉妒比动物深刻得多,有力得多,广泛得多,它与人类的文化相关。每个人都因为社会文化的原因极大地扩大了自己性嫉妒的半径,种种社会文化原因造成的性嫉妒常常直接产生着性欲及冲动。
在很多文学化的生活情节中,性欲常常直接由性嫉妒的刺激而生,有的男人就因为看到已被自己厌倦的女人又被另一个杰出的男人爱上了,立刻对这个女人生出新的爱意。当这种爱情同时伴随着可以称之为性欲本能的强烈冲动时,我们不过会宽容地看着他的侧影,露出一丝讽刺的微笑。
五,在现代社会中,甚至可以说在自古以来的社会中,性实践不仅表现在发生性交往的双方,而且面对整个社会文化。
很多人的性征服远不是为了满足单纯的性欲需要,而是为了满足一种占有感、成就感、地位感、力量感、自尊感,或通称虚荣感。在对异性的征服中,不是单纯的性欲本能在惟一地造成动力,更主要的是,这些人类社会文化的观念在形成动力,包括在形成性欲本身。
在这里,并不需要每个人都是伟大的文学家、心理学家,只要能稍微自省一下的人都能发现这一点。多少爱情的冲动,包括其相随的性欲冲动,都是在对占有感、成就感、地位感、力量感、权力感的追求中被刺激起来。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她)对异性征服的过程中,强烈的性欲不仅常常不是征服的冲动原因,甚至完全有可能根源于征服的冲动。对方的社会地位、文化程度等种种光荣标志着自己对对方征服的成就感,证明着自己的力量,完全以非生理的原因制造着看来似乎是纯生理的性欲及冲动。
六,人类的性欲及冲动常常还有一个明确的倾向,那就是对性新鲜感的追求。这又是纯生理的性欲本能所不能解释的。
在生活中,无论一个人在行为中如何广泛恋爱,或是严守道德规范“从一而终”,对性的好奇、对性新鲜感的向往是人人具有的本质。如果置道德规范于不顾,“喜新厌旧”其实是人类在爱情生活中普遍的倾向。
每个人都对自己已经得到的性对象之外的性对象有着不可遏制的神往,这种神往绝非是一般的、纯生理的性冲动,也不是上述几种心理需要,而是夹杂着很大成分的对性新奇感的追求。当这种追求与神往突破道德伦理的规范变为实际的性行为时,我们常常看到,犯规的男人或女人之所以这样做,并不在于新的异性比自己原已得到的异性更美好,只是由于这里含着对性的新奇感的追求。
第15节:婚外犯规行为
当然,人类社会也对种种婚外的犯规行为做出道德伦理的批判与限制。我们在心理学意义上所要指出的是,对于性新奇感的追求是这种犯规行为的心理原因之一。
人类是实践的高级生命,他在一切领域都表现着追求未知,都在不断地解决着未知与已知的矛盾,都有追求新奇的冲动。这种旋律渗透着人类的全部活动,也自然而然渗透到了人类的性活动中。当我们说这种完全社会文化性质的好奇心理制造了人类各种性的欲望与冲动时,绝非在伦理道德上为这样或那样的“喜新厌旧”做一丝一毫的辩护,我们只是说,在这里又是社会文化的因素在制造着人的性欲本能及冲动。
七,在人类的性爱活动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对越难得到的爱情与异性越有强烈的欲望与冲动;而对越容易得到的爱情与异性越缺乏性欲与冲动。
这是一个被小说家写得不能再滥的爱情规律了。追逐自己所爱的人历经曲折,常常使欲望如火如荼;而顺手牵羊轻易得到的爱情,却使欲望淡冷如水。在这里,性欲本能再次以人类特有的方式表现出来。
人类是实践的人类,他做任何一件事情,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基本旋律都起着支配作用。性实践领域也同样。无论人们如何歌颂爱情的纯洁与崇高,我们却要说,数百万年来,在实践中生存发展的人类,确实也将性与爱情不自觉地当成了自己实践的特殊领域。在这个领域同样有着解决难题、争取胜利的冲动,这是一个不可遏制的冲动。
那些遵循道德规范的人,那些将爱情视为高尚情感的人,也会不自觉地受到这个基本旋律的支配。即使在这份感情中似乎没有任何对占有感、地位感、力量感等虚荣的追求,同样会被自己能否解决这个难题的悬念所支配。他在性实践中,比如谈恋爱、找对象、取得异性爱抚等方面的任何成功与失败,都将极大地影响他的情绪。
如果他在自己的性实践中解决了矛盾,取得了进展,他会感到喜悦,建立自信,产生胜利的快感。如果受到挫折,这个挫折即使是他独自承担的,无人知晓的,不涉及任何虚荣的,也会使他在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就好像一个儿童没有能够独自玩好一个复杂的玩具一样,他会焦灼,会急躁,也许会继续努力,也许会灰心丧气。
人类不自觉地将爱情也当做一个劳动,一项进取,一个对难题的解答,一个对项目的征服。不管是怎样的弱者,就其本质而言,都渴望性实践的成功。每个人都羡慕那些爱情上的英雄,古来神话有多少爱情故事,那些故事都在表现爱情实践上的“英雄人物”。正是爱情故事中那种解决矛盾、与客体搏斗、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旋律,也从生命的最深处激动着人类的所有成员。
一个人性欲的强弱,常常不是由生理状态而来,而是由征服爱情这个课题的冲动而来。
八,人类既然不自觉地将性实践也当成特殊的实践领域,人类既然在这特殊的领域中同样受到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基本旋律的支配,就会非常透彻地表现出与其他实践一样无限扩张、进取的趋势,他会渴望战胜各种难题,突破各种界限。
而在现实生活中,最大的难题和界限则是由那些法律、道德、伦理、舆论所构成的规范。这些规范一方面成为性实践、性活动的巨大限制,另一方面又成为性活动、性实践最有刺激的对立面。
人类的实践有一种基本的驱动力,渴望解决矛盾,特别渴望解决那些有难度的矛盾。这样,一方面是巨大的规范力的存在,似乎大多数人都在遵守规范,有些人在行为中又似乎绝对规范;另一方面,就深层潜意识而言,几乎所有的人都有渴望突破规范的冲动。
只要对人类社会生活略做考察,就可以发现,几乎所有超越道德伦理规范的非正当的性活动都对那些实践者有着某种特殊的刺激。
这样,我们就非常文学化地、心理学化地看到了人们虽然不愿意公然承认却可以心领神会的两个简单的格言:
婚姻导致爱情的死亡。
犯规维持激情。
当一些人突破道德伦理乃至法律的规范而得到性爱的刺激、性欲的冲动时,我们一方面或许会警告他们,偷吃禁果是要受惩罚的;另一方面,我们则不得不从文化学的意义上指出,这种突破规范的渴望与其制造出来的性欲冲动其实不过是人类在整个实践中渴望解决矛盾、突破客体约束的基本旋律的变奏。
我们不禁想到了上帝在伊甸园对亚当和夏娃的处罚。
九,在规范体系的规范下,人类的性实践才保持着合理的界限。在这里,最严峻、最有力的规范是人类社会对乱伦的禁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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