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家书》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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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字上说,傅雷力求达到“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法文略)
因此,查理带了巴黎最漂亮的猎枪,……他也带了全套最新奇的背心……。还有当时风行的各式硬领与领带,名裁缝蒲伊松做的两套服装……。一套华丽的纯金梳妆用具也随身带了。凡是花花公子的玩艺儿,都已带全,……。(巴尔扎克:《欧也妮·葛朗台》)
这一节,巴尔扎克连用六个emporta作艺术渲染。此种修辞法能强调、突出文章某一内容。原文中的修辞手段,如果直译,在译文中也能收到同样的修辞效果,翻译时当尽量照搬。要是直译收不到同样效果,甚至使译文糟糕得读来不顺口了,就得改换译法。巴尔扎克这段文字直译成中文,看来行不通。傅雷另辟蹊径,略去了四个人称代词“il”(他);“emporta”(带来了)也多用不同译法,其中有一个干脆不译,与上文“还有风行的各式硬领……最讲究的内衣”一句一气呵成,把原著的神韵再现了出来。
“字典不离手,冷汗不离身”(鲁迅语),是说翻译不能没字典,不能望文生义。但是,不顾作者遣词造句的用意,不顾文章的风格结构,光拣字典里现成的译法往译文里填塞,也不能解决问题。魏文帝曹丕说:“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词为卫。”翻译也是如此。“意”即内容,意思;“气”即语气连贯、文字流畅、结构严密。译文不能舍本逐末,只偏重形式不注意内容,而应该主次分明,“以意为主”,用字遣词一定要顺理成章,照顾左邻右舍。请看傅译两例:
Acettenouvelle;il(Zadig)tombasansconscience;sadouleurlemitauborddutombeau.
一听这消息,查弟格当场昏倒,痛苦得死去活来。
—Etes…voussujetacettecruellemaladie?—Ellememetquelquefoisauborddutombeau,。。。
“这种痛苦的病,你可是常发的?”“有时候几乎把我命都送掉;……”(伏尔泰:《查弟格》)
Mettreqqn。auborddutombeau直译为“将某人置于坟墓的边缘”。上面两句直译便是:“他的痛苦将其置于坟墓的边缘”,“它有时候将我置于坟墓的边缘”。在规范化汉语中,这样的句子读起来不通顺,会使译文欧化;原文流畅、自然的风格会荡然无存。傅雷并不拘泥于个别字眼,这里将同一词组还作了不同的译法,所以他的译笔文从字顺,前后衔接得天衣无缝。
鲁迅说:“高尔基很惊服巴尔扎克小说里对话的巧妙,以为并不描写人物的模样,都能使读者看了对话,便好像目睹了说话的那些人。”因此,译者在汉语方面得有很高的造诣。汉语是很难学的,不说别的,单是语气助词就不少:“啊、呵、噢、呀、呐、哪、喔、哟、哇、……”使用要贴切,与法语要对应。下面我们引一段《高老头》中的对话:(法文略)
一霎时,波尔多斟遍了,饭桌上大家提足精神,越来越开心。粗野疯狂的笑声夹着各种野兽的叫声。博物院管事学巴黎街上的一种叫卖声,活像猫儿叫春。立刻八个声音同时嚷起来:
“磨刀哇!磨刀哇!”
“鸟栗子呕!”
“卷饼,太太们,卷饼!”
“修锅子,补锅子!”
“船上来的鲜鱼呕!鲜鱼呕!”
“有旧衣服,旧金线,旧帽子卖?”
“甜樱桃啊甜樱桃!”
最妙的是皮安训用鼻音哼的“修阳伞哇”!
几分钟之内,哗哩哗啦,沸沸扬扬,把人脑袋都胀破了。你一句,我一句,无非是瞎说八道,像一出大杂耍。
一幕闹剧,跃然纸上。傅译已达到相当高的艺术境界。这段对话中,个别语气助词是沪语,因为傅雷是上海人,上海小商贩的吆喝声使傅译有生气。倘能代之以北京小商贩的吆喝声就更精彩,因为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诚然,傅雷的译作还有不足之处,比如对话中个别句子过于书面化。我想,这与他倡导的要多“读旧小说”不无关系,况且傅雷译的巴尔扎克多在四十年代至五十年代成书,以当时文坛情况而论,傅译的文笔可算是非常通俗、非常通畅、非常大众化了。再者,巴尔扎克使用的词汇量极大,个别词又较冷僻,要贴切地译出并非易事。傅雷自己也说:“文字总难一劳永逸,完美无疵,当时自认为满意者,事后仍会发见不妥。”翻译家在艺术上精益求精的精神溢于言表。再想想傅雷1951年、1963年两次重译1944年初译的《高老头》一事,不能不使人对这位孜孜不倦、不断探索的翻译大师肃然起敬。
巴尔扎克写作的速度极快,稿子修改得也不多,风格冗长而滞重。傅译巴尔扎克小说却是脉理清晰、层次清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傅译本超出了原著的语言水平。这类事,翻译史上常有发生。如歌德认为纳梵尔所译《浮士德》法文本比自己的德文原作来得清楚;叶君健所译安徒生童话之于中国儿童,比原文之于丹麦儿童更明白易懂。对这样的做法,也许会有反对意见,但我的看法是,翻译家在文字上如能既“传神”,又超过原作,这真是原文作者和译本读者求之不得的大好事呢!一个作家找到一个高明的译者,就像一个编剧找到了一个好导演一样地有福气;如找到一个很糟糕的译者,就是天生倒霉的了。有了傅雷,巴尔扎克算得上是有福气的了。巴尔扎克之所以在中国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傅雷先生是立下了大功的。
对待伏尔泰的著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傅雷说:“伏尔泰原文修辞造句最讲究,译者当时亦煞费苦心……”我们来看一段《老实人》的译文:
Panglossenseignaitlametaphysico…thelologo…cosmolo…nigologie。llprouvaitadmirablementquilnyapointdeffectsanscvause;。。。
邦葛罗斯教的是一种包罗玄学、神学、宇宙学的学问。他很巧妙的证明天下事有果必有因,……
(1)“Lamétaphysico…théologo…cosmolo…nigologie”译成是“一种包罗……的学问”,精彩极了。特别是那个冠词“la”译成“一种”,如稍加玩味,便能悟出它的妙处。可惜“nigologie”没译出。这个词在词典中找不到,要凭想象。法语中“nigaud”意为“傻瓜”,“logie”是表示“学”的后缀,合在一起,即成“nigologie”(“傻瓜学”)。伏尔泰运用文字进行讽刺的本领由此可见一斑。再说,玄学、神学、宇宙学,都是些令人敬畏的学问,现在却与傻瓜学为伍,真叫人啼笑皆非了。所以傅雷所添加的“包罗”二字,实在令人拍案叫绝。
(2)Ilnyapointdeffetsanscause,沿用汉语习惯讲法“有果必有因”,并不因为法语是否定式,中文也来个否定式。译文的效果也是值得肯定的。
“以艺术修养为根本”
傅雷说:“译事……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常识(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傅雷译过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和《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两部作品。罗曼·罗兰是巴黎大学音乐艺术史教授、贝多芬研究的权威。《贝多芬传》在傅雷以前有三种中文译本,但傅译本出版后便一锤定音,再无重译本了。在译本后面,傅雷还专文介绍贝多芬的主要作品。《约翰·克利斯朵夫》是以贝多芬的一生为蓝本的一部传记体小说,具有交响乐一般的宏伟气魄、结构和色彩,小说穿插对音乐作品和音乐家的评论,带领读者漫游欧洲古典音乐王国,使读者陶醉在乐曲的享受之中。作品文字朴实,有如清澈见底的流水。一个在音乐方面完全外行的译者显然不能胜任这部作品的翻译。据说,傅雷是边听音乐,边研究音乐史,边译小说的:罗兰讲海顿就听海顿的交响乐,讲勃拉姆斯就欣赏勃拉姆斯,有一次听贝多芬竟听得哭了起来。译者感情的波澜随着书中的人物情节起伏,终于译完了全书。《约翰·克利斯朵夫》是罗曼·罗兰教授音乐史的副产品。傅雷的翻译也有副产品,如《文艺报》上刊登的他的文章《独一无二的艺术家莫扎特》。
的确,译者应尽可能多方面涉猎各类学问、各门学科,因为文艺作品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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