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第103章


嫌行┭痰伲鹄淳拖翊顾赖募卓浅妗?br /> 我倒头便进入了沉沉的梦乡。我梦见自己躺在炉边的角落里,浑身毛绒绒的,耳朵长长的,爪子也是肉肉的。我的两只爪子举着一块啃得很干净的骨头。我嫉妒地护着它,甚至在梦中亦是如此。有个人进来了,在我的肋骨上踢了一脚。我假装没感觉到。他又踢了一下,好像要惹我嚎叫……或许是让我放弃那块骨头。
“起来!”他吼着,并挥舞着他一直藏在身后的鞭子。
我身子虚弱得动弹不了。我泪眼婆娑,可怜巴巴地仰望着他,默默地祈求他让我安静一会儿。
“起来,滚出去!”他嘟囔着,举起鞭子要打我。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挣扎着走出去。脊椎骨似乎断了。我像个被扎破的气垫子一样瘫倒在地。
那个家伙又无情地举起鞭子,用鞭把朝我劈头盖脑地打下来。我疼得嚎叫一声。他被激怒了,于是握住鞭把,开始恶狠狠地抽我。我想挣扎着站起来,但无济于事……我的脊椎脊髓真的断了。我章鱼似的在地板上来回滚动,身上不停地挨鞭笞。愤怒的鞭子抽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以为我咽了气,便转身走开。我这才开始发泄自己的痛苦,起先只是啜泣几声,待我精力恢复后,便开始尖叫、狂吠。我像个海绵球似地全身往外渗血。血四处流动,形成黑黑的一大滩,有点儿像动画片中的镜头。我的叫声愈来愈弱,偶尔也狺狺地叫一声。
我睁开眼睛时,那两个女人站在我身旁,推搡着我。
“别叫了,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叫啦!”那个大个儿说。
另一个说:“天哪,瓦尔,出什么事啦?醒来,醒来呀!”
我坐起来,茫然地看着她们。我赤身裸体,身上血迹斑斑,伤痕累累。
“你去哪儿了?出什么乱子了?”她们异口同声地问。
“我想我是在做梦。”我想微笑,但却成了呲牙咧嘴的苦笑。我哀求说:“看看我的背,好像是断了。”
她们扶我躺下,把我翻过身,好像我身上有什么“易碎”的记号。
“你遍体鳞伤,一定遭毒打了吧。”
我闭上眼睛,尽力地回忆所发生的事情。我只记得那场梦,那个野蛮的家伙站在我身旁,用鞭子抽打我。他踢我的肋骨,好像我成了一条癞皮狗(“你这坏小子,我要打穿你的肚子!”)。我清楚地记得脊背是被打断了。我倒在地上像条章鱼似的来回滚动。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凶猛残暴地鞭笞我。
“让他睡吧。”我听到大个儿说。“我去叫辆救护车。”另一个说。
她们开始争辩。
“走开,让我独自静一会儿。”我咕哝着。
一切又复归平静。我入睡了。我梦见自己在狗的展示会上;我是一条脖颈上系有蓝丝带的中国家犬。隔壁的笼子里也是一条中国家犬,脖子上围着一条粉色丝带。我们俩谁能得胜,尚难以预测。
有两个我似乎认识的女人在对我们各自的优缺点评头品足,争辩不休。最后,裁判走过来,用手摸了摸我的脖子。那个大个儿女人愤然走开,还厌恶得直吐唾沫。另一个女人却弯下腰,抓抓我的耳朵,抬抬我的脑袋,亲亲我的长嘴,低声对着我这个宠物说:“我就知道你会为我得奖。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动物。”她开始抚摸我的毛,“等一下,亲爱的,我给你拿点儿好东西去。稍等……”
她回来时,手里拿着一个包裹;它用棉纸包着,还捆着一条精美的丝带。她把这东西举到我面前,我用后腿站立起来,吠叫着:“汪汪!汪汪!”
“别着急,亲爱的,”说着,她慢慢地解开包裹,“妈妈给你带来一件漂亮的小礼物。”
“汪汪!汪汪!”
我急不可耐地想得到这礼物。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慢。我想,一定是什么特别珍贵的东西吧。
包裹几乎打开了。她把那个小礼物藏到身后。
“起来!对……站起来!”我又用后腿支起身子,开始跳跃和立地旋转。
“你讨要吧!讨要它!”
“汪汪!汪汪!”我惊喜若狂。
突然,她提着那玩意儿在我面前晃了晃。它是一块辉煌无比的指关节骨,里边都是骨髓,上面还套着一枚结婚戒指。我恨不得一口咬住它,但她却高高举在头顶上,无情地逗弄我。到后来,她竟然伸出舌头开始把骨髓往她自己嘴里吸,然后又把骨头转过来,从另一头吸。等她吸出一个孔来时,她抓住我,动手抚摸着我的胯下。她可真是个行家里手,几秒钟后,抚摸得我那东西粗挺起来,像个生萝卜。接着她拿起骨头(上面还套着那只结婚戒指)套在我的那个萝卜上。“你这个小宝贝,我要把你带回家,把你放在床上。”说罢,她抱起我就往外走。人们哄然大笑,起劲地拍着手。我们刚到门口,骨头就滑出来掉在地上。我想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可她把我抱得死死的。我开始啜泣。
“嘘!别做声!”说完,她伸出舌头舔我的脸,“你这个迷人、可爱的小家伙!”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我吠叫着。(全文完)
附录1 解读亨利·米勒
亨利·米勒自传
我于1891年12月26日生在纽约市的一个美国家庭。我的祖父母是为逃兵役来到美国的。我的祖先都是德国人,他们散居在德国各地。目前,我们家族在全世界都有分支,哪怕是最遥远最偏僻的地方。我的先人大都是航海家、农民、诗人和音乐家。在上学以前,我只会讲德语。尽管我的父母都生在美国,但我成长的环境却是彻头彻尾的德语环境。从五岁到十岁的日子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时日;我当时生活在城市的街头,沾上了典型的美国流氓习气。我生长的布鲁克林第十四区对我来讲尤为亲切。这是一个移民区,我的伙伴们来自不同的国家。我七岁那年,西班牙…美国战争爆发,这在我小时候是一件大事。我喜欢自由自在的帮会精神,它使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暴力和无法无天是美国的特点。
我的父母较穷,他们工作努力,勤俭持家,不带任何想象的色彩。我的父亲一生中从未读过书。我的家庭对我照顾得很好,生活得快乐健康,后来我自己将一切都改变了。我没有谋生的欲望,没有经济头脑,缺乏对父母兄长、对法律或对缺席的尊敬。自我会说话起,就开始逆着父母和周围的人。我进城立学院没几个月就离开了学校,我讨厌学校的环境,讨厌学业的愚蠢内容。在财经区的一家水泥公司找了一份工作,很快就反悔了。两年后,父亲给我钱让我去康奈尔大学;我拿了钱和情人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女人的年龄足以当我的母亲。一年后,我回到了家里,不久永远地离开了它去了西部。我在本国的各地都干过活,主要是在西南部,干过各种杂活,一般是当牧场帮手。我曾在阿拉斯加的朱诺当过金矿的矿工,因得热病而弃之。回到纽约后,过着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什么都干过,什么也没干长。我的体力很好,五年如一日每天锻炼…好像要去参加奥林匹克比赛似的。我的健康体魄归功于斯巴达式的生活,归功于我的贫困生活,归功于我的乐天性格。我三十岁之前一直过着没有计划的反叛生活,什么都尝试了;我的倒霉主要是因为我太诚实,太忠肯,太天真,太大方。
我很早的时候就被迫学钢琴,在这方面显露了些天才,后来又认真地学习过,指望成为钢琴乐师,但并未有结果。我完全放弃了当钢琴乐师的打算,总是什么都干又什么都干不出名堂。后来不得不进了我父亲的裁缝店,因为他忙不过来。我并没学到多少裁缝的本事,倒开始写起东西来了。也许我最早的作品是在父亲的店里写的…是一篇论尼采“反基督”的长文。我常给朋友写信,一写就是四五十页,什么东西都写:它们既是幽默信函,也是学术信函。我至今最喜欢写的还是书信。我当时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当作家…我几乎害怕想这样的事。
美国参战以后,我去了华盛顿,在作战部当了个小职员…分检信函。在业余时间里,我为华盛顿的一家报纸写些通讯。我用计免掉了服兵役的义务,再次回到纽约;父亲在病中,我又操持起他的生意。我一直是彻底的和平主义者,现在仍然是。我相信在愤怒之下杀人是正当的,而世界上的血腥屠杀或政府和法律按某种原则杀人则是不正当的。在战争期间,我结了婚当了父亲。虽然当时有各种各样的差事,可我总是没有工作。我干过数不清的活儿,常常只干一天半天。我干过的活儿包括:洗碗、公共汽车售票、卖报、送信、挖墓坑、讨债、卖书、敲钟、酒吧招待、卖酒、打字、开机器、图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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