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之旅》第104章


包括:洗碗、公共汽车售票、卖报、送信、挖墓坑、讨债、卖书、敲钟、酒吧招待、卖酒、打字、开机器、图书管理、统计、慈善事业服务人员、机械师、保险业收款、垃圾清运、看大门、教会秘书、码头工人、出租车司机、运动教练、送牛奶、检票员,等等。
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次相遇是在加州圣迭哥见到爱玛。哥尔德曼。她向我展示了欧洲文化的整个世界,给我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动力和方向。世界产业工人组织运动展开时,我此极有兴趣,至今仍怀着崇名之情记得如下人物:吉姆。拉金、伊丽莎白葛莱、弗林乔万尼和卡罗特列斯卡。我从未加入任何俱乐部,无论是宗教、社会还是政治组织。我从小被人带往各种教堂…先是路德派,随后是长老会派,随后是卫理会公派,再后是圣公会派。稍后,我怀着极大的兴趣听了巴哈派的讲座,也听了神学哲学家、新思想派和耶苏再生论者的讲座。我完全站在折衷的立场上,哪派也不追随,贵格教派和摹门教派给我的印象是团结忠诚、自给自足。我认为他们是最模范的美国人。
1920年,在一家公司当了一阵信差和迷保后,我成了纽约市西部联合电报公司的人事经理。我在此位子上做了大约五年事情,至今仍觉得是我一生中最富裕的时期。我接触了纽约形形色色的下层人物…大约十万男男女女。1923年,在三个星期的休假中,我写了第一本书……是十二个信差怪人的故事。这本书很长,写得也不好,但它激起了我写作的欲望。我招呼也没打就离开了工作岗位,决心成为一个作家。从此,真正的悲惨生活开始了。从1924年到1928年,我写了大量的小说和文章,一篇也未被人接受。最后,我自己印刷了我的作品,在第二任妻子的帮助下,挨家挨户去兜售,还去过餐厅和夜总会推销。结果,我被迫沿街乞讨。
由于得到一笔意外的小财,我得以于1928年来到欧洲呆了一整年,去了欧洲许多地方。1929年我呆在纽约,身无分文,生活悲惨,看不到前途。1930年初,我凑了些钱回到了欧洲,想径奔西班牙,可到了巴黎后再不能继续前行,从此在巴黎留下。
除了我用三周写成的信差故事外,我在美国还完成了两部小说,我把未完成的第三部小说带到了欧洲,写完这本书后我就把它送到了巴黎一个出版商手上;他旋即将手稿遗失,反过来一天问我是否肯定把它交给他了。我身边未留复写本…三年的心血成为泡影。我开始写作《北回归线》,到巴黎一年后,它成了我的“第一本书”。这本书是随时随地写在各种纸上的,常常写在旧手稿的背面。写它的时候,我几乎没有指望能够出版。这本书是沮丧之作。巴黎奥别列斯出版社出版了此书,为我打开了通向世界之门。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世界各地无数的朋友和相知。我仍然没有钱,仍然不知如何谋生;但我有许多朋友和希望我成功的人,因此我不再害怕饥饿,尽管饥饿成了忧心忡忡之虑。我现在绝对与命运共存,安于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一点儿也不担心未来,因为我学会了如何在目前生活。
至于影响……真正的影响是生活本身,尤其是我从不厌倦的街头生活。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城市人;我讨厌自然,正如我讨厌“名著”一样。我得益于字典和百科全书很多;我小时候读工具书就象读巴尔扎克一样过瘾。我二十五岁之前几乎没读什么小说,除了俄国人写的以外。我特别留心宗教、哲学、科学、历史、社会学、艺术、考古学、原始文化、神话等学问。我几乎不读报纸,生平也未读过侦探故事。另一方面,我阅读了到手的所有幽默故事……只有一小部分有价值。我喜欢东方民间故事和童话,尤其是日本童话,里边充满力量和阳刚之美。我喜欢的作家有斯宾塞、法布尔、赫夫洛克、弗雷泽、老赫胥黎等人。多亏爱玛哥尔德曼的指点,我广泛阅读了欧洲剧作……我对欧洲剧作家的了解比对英美剧作家的了解要早。我读俄国作家比读英国作家早,我读德国作家比读法国作家早。对我影响最大的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尼采和艾丽弗尔。我觉得普鲁斯特和斯宾格勒是极有生命力的作家。对我真正有影响的美国作家只有惠特曼和爱默生。我承认麦尔维尔的天才,但觉得他的作品太乏味。我极不喜欢亨利詹姆斯,绝对讨厌爱伦坡。我不喜欢美国文学的倾向;美国文学太现实、太散,太刻板;美国文学是写给最底层的人看的;在我看来,美国文学只有短篇小说不错。象舍伍德安德森和沙罗杨这样的两极作家才算是大师级的,堪与欧洲作家相比,假如不是胜过的话。英国文学让我热不起来,就象英国人本身一样,它好象是鱼的世界,令我感到陌生。我有幸接触法国文学,总体来讲它虽然单薄有限,但与英国文学相比,它是无穷想象的世界。我受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影响很深。我喜欢不太法国化的法国作家。我认为法国是西方的中国,虽然在各方面次于真正的中国。我认为法国是西方世界最适于居住和工作的地方,但它远不是健康而有活力的世界。
在写作时,我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大的现实。我不是现实主义者或自然主义者;我的目的是为了生活;在文学中,似乎只有运用梦幻和象征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从骨子里讲,我是个形而上的作家,我运用戏剧情节只是为了表现更精彩的东西。我喜欢想象、幻觉,我喜欢从未梦见过的自由,它们甚于一切。我创造性地利用毁灭,也许德国式的东西用得太滥了,但我的目标始终朝向真实的内心和谐以及内心的安宁和平静。在艺术中我最喜欢音乐,因为它能充分自持,因为它趋于宁静。我相信,文学若欲变得真正能够交流(目前还不行),必须大量地使用象征和比喻手段,大量运用神话和文献。我们的文学大都象课本,一切都发生在知识的呆板平面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文学作品……当然也包括其它艺术作品……应当毁掉。我要让读我作品的人越来越少;我对群众的生活不感兴趣,对世界上现存政府的意图也不感兴趣。我希望并相信在今后一百年里整个文明世界将会消失。我相信没有“文明”,人类可以生存得更好,更丰富多彩。
埃里卡荣格笔下的亨利米勒
“什么是英雄?”亨利米勒在他的一本书中问道。他宣布说:“英雄,从根本上说,是一个能战胜自己的恐惧的人。”按着这个定义,亨利米勒就是个英雄。他并非一生下来就无所畏惧,但是,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懂得了真正的启示是笑声;而不是愤怒。
亨利米勒一直以“污言秽语大王”而闻名,这一点令他感到可怕(在他活着的时候)。但是对他来说,性只是几种自我解放的手段之一。的确,他的最解放的书《马洛西的大石像》根本没有性方面的内容。
在我第一次遇到亨利米勒时,他还是个刚刚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的青年作家。他给我写了一封内涵丰富的信,我们就开始通信交往了。见面后,我发现我们志趣相投。因为亨利特别喜欢与人为师,所以,他试图把他在漫长的一生中所学到的东西都教给我。当人们批评我的作品时,他说:“你何不把它当成笑谈呢?”我现在仍然努力像亨利一样谈笑风生。在我能够笑对不幸而不是痛哭流涕时,我大概就可以认为自己是自由的了。
亨利米勒仍然使人望而生畏。这并不是由于他作为一个色情文学家的声望,也不是因为在凯特梅里特于己于人970年发表了《两性关系的政治》以来,“性学家”一词就贴到了他的身上,而是因为他当了一个解放者,因为敢于说我们能够克服恐惧这样的话而引起人们的惧怕和厌恶。
多数人都不自由。事实上,自由把他们吓住了。他们所遵循的生活方式是由他们的父母定下来的,由“他们说了什么?”和“他们会怎么想?”以及他们自己内心不停的对话、对责任和愿望的反复权衡,而终以责任为重等等一些因素制约的。
索洛说这些人是生活在“平静的绝望中”……不过今天的说法是“喧闹的绝望”。偶尔出来个空想家,为接受虚张之勇他好象已经征服了自身的恐惧。人们马上对这种人感到惊恐…也羡慕,或嫉妒。
人们为什么对英雄主义如此嫉妒呢?因为我们往往责怪自己生活得太拘谨,所以,英雄主义常常因为大胆而受到攻击甚至杀害,但是,假如我们能够看到英雄是在体现我们自己的抱负的话,我们就不仅不去摧毁,反倒能仿效和学习他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