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传》第16章


经彻底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国营企业,在工业和批发商业方面国营经济已占优势和领导地位,全国银行已由国家统一管理;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经济在国家领导扶助下已开始改造,全国工农业生产不仅全部恢复,而且一般已超过历史上最高水平;交通运输、国内贸易发展较快;国家财政收入已经平衡,全国物价已经稳定,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一切,为我国进行长期的、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国家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他说:当前我国人民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开始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国家建设。1953年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我们要动员工人阶级和我国人民,集中力量,克服困难,为完成和超额完成本年度的计划而奋斗。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中央的同志几乎都参加了,具体则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负责。计划的本子都是周恩来亲自审查的。他亲自指导编制计划,审定计划,工作非常细致,几乎每一个数字他都核查过,每一个百分比他都要亲自计算一下。当发现差错时,他总是耐心地严肃地给工作人员指出来,和蔼地要他们回去好好地再算一算。计划是制订得非常周密详细的,周恩来对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要求都非常严谨。
第一个五年计划,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重点进行新建和扩建电力、煤炭和石油等能源工业建设,新建和扩建现代化钢铁、有色金属和基本化工的原材料工业建设,建立制造大型金属切削机床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异化现象,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统治,发电设备、采矿设备和汽车、拖拉机等机械工业建设,建立和改造扩建航空、坦克、武器和弹药等国防工业建设。周恩来的经济建设思想,是注意重点,用重点带动全盘。为了重点保证能源工业、原村料工业、机械工业和国防工业这些基本工业的建设,对这四个方面工业部门的投资,占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工业投资的75%左右。
为了改变原有的工业地区布局不合理的状况,考虑到国家安全的需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点进行了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包括抚顺、阜新和鹤岗的煤炭工业,沈阳的机械制造工业和吉林的电力工业为主要内容的东北工业基地的建设;以包头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华北新的工业基地;以武汉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华中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上海和其他沿海城市的工业基础大为加强,并把沿海城市的一些工业大业迁住内地。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讲到第一个五年计划方针时,他说:“这就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化;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在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这个方针下,我国的工业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施工的大中型项目有921个,到1957年底,全部建成投入生产的有595个。这些项目,是我国现代工业的骨干,包括飞机、汽车、发电设备、重型机械、新式机床、精密仪表、无缝钢管、合金钢、塑料和无线电等新的工业部门。这些新工业的建立,改变了我国工业部门残缺不全的状况,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并为对国民经济进行技术改造提供了物质技术保证。
在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周恩来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系列的重要思想和理论。
关于经济建设,周恩来在1951、1952年就提出各地进行建设工作要注意四个条件:物质基础,生产能力,技术条件和财政条件。他认为:我国乡村的个体农业和城市的小工商业是两个大海,要把他们纳入国家建设计划的轨道,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此,委稳步前进。国民经济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他从建国一开始就十分重视农业,并指出,农业生产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是粮食的增产,完成粮食增产任务的保证,是集中力量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要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各项改革。及时地教育农民,提高其增产的积极性。
“一五”时期,周恩来进一步提出:“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他阐述说:“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囱道路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他强调说:“我们必须了解,增加生产对于我们全体人民,对于我们国家,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只有生产不断地增加,不断地扩大,才能逐步地克服我们人民的贫困,才能巩固我们革命的胜利,才能有我们将来的幸福。”他的这些论述,体现了发展生产力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最根本的任务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
后来,中国共产党的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宣告,“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周恩来关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他指导经济建设,始终遵循了和实践着这一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他说,我们不是以主观唯心主义作指导,也不是以机械唯物主义作指导,而是以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指导。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他把调查研究作为贯彻实事求是原则的核心问题。他说:“我国的国民经济正在迅速发展,情况的变化很快也很多,随时随地都有新的问题出现,许多问题又是错综复杂地联系着。因此,我们就必须经常地接近群众,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情况的变化,对有利的条件和不利的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对顺利的方面和困难的方面都要有足够的估计,以便及时地做出决定,调节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方面的活动,避免发生互相脱节或者互相冲突的现象。”他认为,“群众本质上是实事求是的”。
周恩来强调制定计划要实事求是。他说,各部门订计划,不管是12年远景计划,还是今明两年的年度计划,都要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进行建设,首先就要进行发掘、调查、统计和搜集材料的工作。这是准备工作,是建设新中国的重要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他强调执行计划也要实事求是。1956年11月,他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讲:“计划不合实际就得修改,实际超过了计划也得承认,计划不能一成不变。”计划规定的指标,“上不去,就不能勉强,否则把别的都破坏了。钱也浪费了,最后还得退下来。凡是不符合实际的都可以修改,这样就把我们的思想解脱了,不然自己圈住自己。”
周恩来主张国民经济要积极稳妥、均衡发展,应该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相结合,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他认为,“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不平衡的现象是经常会出现的,这就必须保持必要的物资、则政、矿产资源、生产能力等的后备力量,特别要增加国家的物资储备,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年度计划的顺利执行,并且应付可能遇到的意外的困难。”他说,财政收入要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和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正确的比例关系,而支出则要考虑保证重点建设和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要求,以及建设规模和物资供应之间的平衡,还要留出一定数量的预备费。
对于怎样处理好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周恩来在这一时期也已经有正确而深刻的论述。1954年9月,他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直接地或者间接地都是为着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改善。”他强调,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是我们的经常性和根本性的任务”。他说,应当反对两种错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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