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珠》第296章


牧师面带微笑念着祝福辞,下面的人们都面带激动,等候着新郎将最为珍贵的戒指戴到新娘的手上。
鲜花和掌声响起,林熙敏转过了身,手里的鲜花在微微颤抖,而她的目光,已经在对面的人群里搜寻着。
周凯带着欧阳葶举起了手,前者笑得还是那狡黠而潇洒,后者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居然比前面的新郎和新娘还害羞地侧过了头。
花团在空中抛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年轻的人们都伸出了手,不过他们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象征着最为幸福的新人祝福从头顶飞了过去。
周凯用脚在凳子上一垫,身体跃到了空中,两手一伸,稳稳地就把花团抓在了手里,刚一落地,就得意地对着林熙敏和聂阳比了个胜利的手势。
…………………………
2012年的春天,还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蝰。
九个多月的磨难和痛苦终于在这个清晨得到了回报,(16K小说网…。cn)某医院的妇产科高级病房里,已经挤满了人。
“行了,妈,把孩子给我……”林熙敏露出了恬静而幸福的羞红之色,伸手从韩凌手上接过了婴儿。
女孩……他刚才说很像我……林熙敏抬头看了眼站在身边微笑不语的聂阳,低头轻轻用手指拨了下婴儿的小脸,而她自己,则露出了一种完全的、初为人母的慈爱眼神。
婴儿哭了,似乎是从母新身体里出来后第一次感觉到了饥饰物,病床旁边的几个护士都捂着嘴发出了吃吃的笑声,聂阳楞了下,带着尴尬的笑容退出了房间,而林熙敏,则掀开了衣领上的扣子,把孩子搂到了怀里,她身后的林奶奶和韩凌都露出了激动的泪光。
……
……
十天后的又一个清晨,林熙抱着孩子在聂阳的陪伴下走出了医院,褪去病服的身体依然还是那么纤细苗条,但因为久未活动的缘故,她并没有选择坐车,而是要求聂阳陪着她在街头散 步。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年轻 夫妇刚走出医院大门,就看见一个头发到胸的男乞丐跪在门口,一条腿不知道什么原因瘸成了很怪异的角度,手里还拿 着一个油腻腻的破纸盒,里面散落着点点钱币。
林熙敏楞了下,不光是眼前的乞丐让她觉得很可怜,而且对方那有一口在沿海城市明显不对的口音让她有点惊奇,因为这种口音,是家乡C市的。
“老公,给他点吧,很可怜的。”
林熙敏将孩子暂时递到了聂阳的怀里,然后伸手从聂阳的兜里取出钱包,看都没看,就捏出了几张钞票轻轻丢在了那乞丐的盒子 里,聂阳笑笑,并没有一丝反对。
“谢谢!谢谢!恭喜发财!恭喜发财!”仿佛看见了什么惊人的东西,乞丐在狂喜中几乎把头磕到了地上。
年轻夫妇走远了,乞丐慢慢抬起了头,望着林熙敏那慢步远去的背影,突然想起了什么,这一刻,乞丐热泪盈眶,泣不成声了。
……
……
“老公,取个什么名字,说好出院取的。……”
“亲爱的,你说……”
“你知道我文化不高的。”
“呵呵,文化不高能把我这个高文化的给抓住?”
“你……是不是想我用刀扔你 !?”
“……”
“不说话了?那好,回家带孩子!做饭!你全包了!”
“……”
和煦的春风再次吹过了城市,斑谰的光圈 透过清晨的薄雾打在了林熙敏红润的脸上,她怀里的孩子,也同她母亲一样沐浴在这温融的自然恩赐中享受着无比的快乐。
……
(全文完……谨以此文,献给所有好心人,好人有好报。)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一)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2876
春末夏初,也不记得是什么具体日子。
今天是见老大的日子,听说老大很年轻,还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几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尽量让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来,抽根烟!”
“叫我石头吧,会里兄弟就不见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见过的老实人还憨厚点——起码外观上我认为他更适合做小饭馆里的师傅。
我,无名小卒,或者说,只是某些人眼里吃饱了没事干的所谓新新人类。
为了让自己那突发奇想的小说能有个更直观的生活体验,我“毅然”选择加入隔壁街区的那伙人,也去潇洒一次,看看这“打、砸、偷、抢”的日子到底有多刺激。
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首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镜给扔了,换了隐型的,不过这段时间某知名品牌“隐型眼镜清洗液”闹出的风波让自己戴着有点不塌实。
然后,锻炼了几天的眼神和表情。听说大凡出来混的人,脑子可以笨点,但表面气势可必须够,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要学会“用眼睛杀人”,很明显,自己以前眼镜带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计注定只有当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说实在话,我还真担心今天的事儿。因为我的直属上司李小兵要带我去见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么林熙明。
某些题材的电视电影也看了不少,估计这个林老大也该是个厉害的人物,这伙人一说起他们的老大就个个肃然起敬。
“楞什么,走这边!”石头拍了下我的腰。
我觉得腿肚子有点哆嗦,总觉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实挺后悔当初这个打算的,我写什么不好,偏偏打算写混混!?其实我该写种马文的,这样的话,估计为写作寻找素材的生活体验就会更丰富些……
……
……
会面的地方是另一个平民会成员的家,很旧,一走进去就一股子陈年老袜子的发酵味,家具脏得都可以刮下一层泥,角落里的拖鞋有一支没一双的。
看样子阳气很盛啊,是个不错的地方!这个环境已经让我酝酿出了点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伦希尔来了,这小子还行,挺讲义气的!”
石头在为我贴金了。所谓的讲义气,不过是这几天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费都是我掏的钱。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这点牺牲我是懂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抽烟吗?”
对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继续去看电视。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万八千里。
年纪,最多十七八岁。宽松的牛仔服,小号运动鞋,瓜子脸,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头略微零散的头发比我的长多了,几乎快要到肩。好象现在都流行男的留长发了,听说叫什么“中性气质”。
声音,很轻,很柔,也很细,就好象青春期发育前的大男孩。该死,又不知不觉地去想以前学的专业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脑子里莫名其妙出现这样一句评语。罪过,幸亏没说出来,不然会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间里还坐着其他几个平民会的成员。
我发现林熙明手里玩着一把小匕首。我就弄不明白这锋利的小刀怎么就如此灵活地在他几根细指间拨来弄去的。要换做我,我愿意那是支笔。
“老大,您叫我伯伦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赶紧回过了神,掏出了这几日让这群小混混都争抢的高档香烟。很贵的,六十多块一包,平时我都只抽十块的。
“伯伦希尔……伯伦……”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动作,握着小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难道你也听说过这个名字的由来。我很想声明一下,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而已,真的……
“听起来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终于没有做什么实质性的评价,不过就这一句,我都快化了。
真娘的感动啊,原来我也是文化人!以前我都把自己当流氓的,所以立志写篇混混文章来自我陶冶挖掘下这方面的潜质。
不过想想也不对,好象社会上也有个说法——最卑鄙无耻读书人。希望林熙明不是冲这一句来“表扬”我的假名。
“满十六了吗?”林熙明例行公事一样问着,我递上的香烟他似乎很满意。
“回老大,我弟弟今年二十六了……”我笑得特别真诚,因为我相信老大绝对也是个聪明人。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如此放松,我直觉判断林熙明并不会对我的戏谑回答生气,因为他给我的感觉很阴柔,深不见底,但并非让我害怕。
而且,我的年纪应该比他大十岁,他不会如此小气计较我这个“老人家”吧?
“为什么出来混?”果然,林熙明没有任何不悦,只是悠然吐着烟圈。
我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一个人吸烟,有种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觉。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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