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珠》第297章


我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一个人吸烟,有种自己都陶醉神往的感觉。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父母最反感我吸烟,更别说评价我吸烟的摸样了。
“自由。”
半秒的时间里,我琢磨了好多单词,最后还是激昂地选择了一个比较潇洒的词汇字。听说混江湖的都把这个描绘得特别浪漫豪气。
反正我再怎么大胆,也不会给他说我想挣点稿费或是体验生活……
林熙明看着我了,那如黑色清泉的眼睛静静地盯着我。我觉得自己脸上的肉在跳,但绝不是在笑。
“以后你就跟石头了……”林熙明笑了。
他笑得真好看。我也笑了。
其实我想跟你混的。这句话我忍了,因为石头在拉我的袖子。
……
……
“老大年纪不大,但已经在道上闯了很多年了。”
我和石头蹲在楼梯间里抽烟。我想我现在应该是接受他的入会洗脑阶段了。
“是啊是啊,老大英明神武,英姿飒爽,所谓英雄出少年……我伯伦从今以后一定跟石头哥和老大学习!”
不经意间,我习惯性的调侃就出来了。我知道我用错了词,不过身边的矮胖子也未必能全懂,他只是在笑。
“我警告你,老大不喜欢其他人接近他的私人生活,除了他专门请大家吃饭。”石头的表情很严肃,“还有,你刚才用什么眼神看老大的?”
“崇拜!”想都没想,我就丢了这句。
“你真会说话,刚才老大出门前偷偷给我说你是有文化的人,我还不信……”石头又伸出了两根手指,“你那烟再给我一根。”
骂我!绝对的骂我!我想反驳,但我没勇气,我凭直觉相信假如我把心里想的说出来的话,林熙明听到估计不会说什么,但这矮胖子绝对会打我。
“石头哥,就最后几根了……”我苦着脸,希望他能理解我现在的痛苦。
“真是的,以后我还要教你手艺呢!”石头二话不说,抢了我最后的那半包血汗。
手艺?哦,其实小时候我偷父母搁在床头衣柜顶上的糖盒也挺有经验的……
……
……
接下来的几天,我算是了解了平民会的许多“规矩”,在拍胸膛发誓遵守的同时,我也觉得奇怪,因为林熙明所制定的规矩和我想象的小混混生活行为相差太多了。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一点不意外,就是必须孝敬自家的老人。
至于不准**女人的规矩,我更没话说了,拿枪逼着我我都不会做的。这年头,像我这样俊的有为青年,走夜路要真碰上个单身漂亮女人,还说不准谁**谁呢……
外篇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二)
更新时间:2008…12…20 16:38:20 本章字数:3020
面前的人那才叫个多啊,两拨汉子就在黄昏的街角打成了一片,杀猪似的惨叫和吆喝简直比菜市场还热闹。对手是隔壁街的一伙地痞,性质等同于我现在的团队。打群架,这是我加入平民会后进行的第一次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有刀的抽刀上,没刀的拣根烂木棍子,没刀没棍的出拳头,反正我是刀棍拳头都没上——从一开始我就被人推垃圾筒边上了,糊了一后背的臭皮蛋,现在都觉得全身有股臭皮蛋味儿。
林熙明是够潇洒的,和我看过的电视一样,站在街边叼着烟,我想通常老大级别的人都要保持个身份,要不他的对手应该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
血在几个同伙的身上出现了,本着职业的惯性,我没有太大的感触,只是震惊这些人何以如此疯狂地陶醉于与对手进行这样歇斯底里的较量,而如石头出发前所说的那样,今天只是给他们一个教训,没其他的意思,就是看不惯。
当警察被街尾的居民大妈喊来的时候,这场打斗也差不多快结束了,平民会基本上占了上风,林熙明丢了两把刀,一把钻进了一个企图偷袭大海的左撇子的胳膊上,另一把被一个人的屁股接收了。警察朝我们跑来,我第一次对这些穿制服的人又爱又怕,要不是石头反应快,也不嫌弃我一身臭皮蛋味儿,估计我已经被警察请进派出所吃盒饭了。
撤退的速度那叫个快,加上边跑边大声咒骂失败的对手,我总觉得他们今天是出来练身手的。后来石头给我说,这叫随时保持状态,我差点没晕过去,这年头,连流氓地痞都要保持状态。
……
……
“今天大家辛苦了,多喝点。”
晚上,林熙明带着我们二十多个人在街头占了整整一家小吃店,老板似乎对林熙明并不是很害怕,还不时地和石头等人打着招呼。
鉴于臭皮蛋的味道实在容易给人留下嗅觉印象,只能在打架后找借口偷偷回家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不过那不小心穿出的“布森”衬衣又让几个有见识的同伴发现了。
“以前没打过?”林熙明就坐在我斜对面,一边小口喝着啤酒,一边朝我丢来一根香烟。
哦?和我平时抽的牌子一样,很便宜的烟,倒是比会里其他人节省多了。我笑笑点头,很不好意思,因为今天确实是我的“**架”,以前最多拿家里的波斯猫练过武术基础理论。
“没伤着就好。”林熙明只是淡淡说了句,就和其他人开始碰杯。
林熙明那伸出袖管的前臂很纤细,皮肤也很白,然后这样的风格一直延伸到指尖,每根手指都如葱一样……我想我是喝多了,应该是的,一杯啤酒就是我的酒量底线。
就在被石头等人嘲笑我掉臭皮蛋堆里并不停地罚酒的时候,斜对面的林熙明已经不在了,忍着头部已经出现的昏沉感,我开始朝四周望,结果发现他一个人蹲在街边,似乎在欣赏夜幕下的过往汽车。
虽然会里的人都敬重他这个老大,但他却不喜欢和这些说话,能看出。再次强灌下一整杯啤酒,觉得自己胆子比五分钟前又大了不少,我决定开始正式的采访,目标就是我伟大的老大林熙明。
“老大,抽烟。”尽量让自己走路稳点,但在蹲下的那瞬间,我还是把重心丢了,结果惯性作用下身体朝后一仰,一屁股坐到了林熙明身边的水泥包上,就差点没把屁股墩坐烂了。
“你酒量也不太好。”林熙明笑着点上烟,眼睛里闪着善意的捉弄笑意,“跟石头他们一起,这酒可不能喝少了。”
“没办法,天生的体质,酒精代谢能力差,算遗传吧。”身体躁热无比,加上今天打了架,也觉得自己豪气了不少,我索性解开了衬衫,露出了我可怜的嶙峋胸膛。
“文化人就是不错,说出的话很深。”林熙明似乎在琢磨我刚才那个专业的生理学术语,“伯伦,喜欢打架吗?”
“不喜欢。”我几乎是脱口而出,不过半秒后我差点肠子都悔青了。这不是明摆着和林熙明做对吗?
“才怪!”我的舌头还算争气,硬是在后面停了半秒后加了两个字。
“呵呵,我不喜欢。”林熙明没有在意我的小聪明,潇洒地吐出一口烟雾。
玩儿我……这下惨了,又和对方失去了共同语言,以后不容易接近了。我呆呆地看着林熙明的侧脸,那嘴角的一撇的冷嘲是那么的明显,不过我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针对我的。
“伯伦,你家离这儿很远吧?”林熙明突然回头对我笑。
如此近的距离,我发现他居然没有胡子,而且绝不是因为经常刮胡子才有的风格,哪像我,三天不整理,下巴的胡茬都可以插块豆腐了。再下意识地目光朝下一移,林熙明的喉部进入了眼帘。
喉结非常不明显,到了可以忽略的程度。本着最起码的专业知识,我只觉得脑子里像掉进了块冰,一下子全身的注意力都被这点冰凉给刺激清醒了。
“嗯……”赶紧避过了林熙明的脸,我低头嘀咕着,不想让他看到我充满诧异的表情。“家远不远无所谓,反正一个人住。”我找了个理由,很牵强地把林熙明的疑问挡了回去。
“父母呢?”
“外地。”
恢复了清醒的我,已经不怕林熙明任何提问了。
……
……
“伯伦,去哪儿了,这几天都没见你?”
回到家已经半夜一点过了,因为实在被酒精弄的全身闷热而且思绪杂乱,所以并不打算马上睡觉,结果刚打开电脑没多久,网上的一位朋友就开始惊讶我居然在这个时候还能登陆MSN。
“怎么,你换岗位了,当户籍民警了?问那么多!”
网络一头的哥们儿是位110巡警,也是那种作息没什么规律的人,除了轮班就是上网泡mm,一直过得比我潇洒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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