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第27章


业叵M?br /> 陈姐端上汤,小心地放在祝逢今的手边。
他耐心地吹凉,沉默、文雅地将这顿饭吃完,一如往常。
什么也没有变,只是习惯被突然破坏,让他的心有些漂浮。
厉从在底特律转机,二十个小时后飞机平稳降落,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等待出舱的时段里,他打开遮光板,平阔的跑道没有将粉紫色的天空挡住,觉得似乎连思绪也沾上了瑰丽的颜色。四年前他来到这里,戴着祝逢今的围巾和香气,那个人容许他将手挤进自己的口袋,带他一同去花市买花种下,为他在陌生人前弹琴歌唱。
从东波士顿到比肯山,厉从凭借着记忆摸清线路,他想起祝逢今走上斜坡的步伐,在一个岔路口拐弯,见到种得分散的豆梨,和那栋三层高的砖红小楼。它还是那副历经了风霜和历史的沧桑样子,这里四年间没有被出租,有专人定期打扫和修剪草坪,厉从摸出祝逢今给他的钥匙开门。
那架钢琴、那个花瓶,一切陈设还保持着他们离开时的模样。
厉从拖着那个大箱子,关上门、换了鞋,走到客厅的一角,抽出那张琴凳,揭开挡灰的线纱,手指在光洁如新的琴键上碰了碰。
他没有长进,这么多年,唯一会弹的钢琴曲还是那首小星星。
只是再没那么磕磕碰碰。
他记得祝逢今跃动的细瘦手指,祝逢今在他十三岁那一晚低头沉静弹奏的样子,如一坛清澈的酒,越酿越像月光,在他的脑海和心中珍藏。
他弹了完整的一首,垂眸笑了一下,左手跃跃欲试、依葫芦画瓢地学出了个琶音。
结果自然是没那么流畅和清越。
厉从转而去摸口袋,里面什么也没放,只有一枚被焐热了的硬币。
一元硬币,2002年制,还是亮亮的。
他悄悄换走了曾经祝逢今从他这里拿走的那一枚。
那个人大概不会发现。
厉从合上琴盖,趴在顶盖上,硬币紧紧握在他的掌心里,像是硌进了骨头。
他深深呼吸了几次,告诉自己是时候去休整,可怎么也站不起来。
索性就这么趴着,之后,肩膀开始微微地颤抖。
那是一种没有规律的耸动,伴随着被压抑的几声轻笑和呜咽。
良久,他终于松开紧握的拳,在只有一个人的房子里,没有任何收敛地,嚎啕大哭。
他想念祝逢今。
好想好想。
第27章 
“小祝,从仔寄来的东西。”
祝逢今正在修刮竹条上的毛刺,闻言一顿。
他拍了拍手上的细屑,摘掉手套,接过那个大概在海上走了十几天的包裹。纸壳难免被挤压得变了形,里面不是什么硬挺的东西,掂在手里也很轻。
“有功夫这么远寄东西回来,还不如给你打个电话。”
坐在一侧的人块头壮硕,身上的衣服紧紧裹住发达的肌肉,他低着头,心不在焉地还原魔方,这还是厉从那年在医院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玩具,小小的,似乎一捏就碎。
“老三,”祝逢今看他一眼,“四月的时候打过了。”
“他十八岁生日,你打过去的当然要接,”厉沅把魔方放下,转而去捞了根竹条用砂纸打磨起了起来,“怎么出了趟国就忘了根,你以前出去那么多年,那会儿还只能打卫星电话,不也常常联系么。”
祝逢今笑道:“四年没消息的可是你。”
厉沅被堵得没话说,心想这人还真能护犊子。
用刀沿着纸箱的缝隙将胶带划开,祝逢今取出包裹里的东西。
一个信封、一张纸。
还有一小束用波士顿邮报包起来的风干的花。
是厉从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复印件。
“哈佛的商学院……那不就跟你成了校友么,”厉沅粗略地看了一眼,“这小子厉害啊,不愧是大哥的儿子。”
“嗯,他很聪明。”祝逢今应了一声,拿起那束干花,报纸的油墨蹭到他的手指上,“之前问过他想不想去读计算机或者物理,我说加州理工不错,他告诉我已经适应了波士顿的气候,没有离开的想法。”
其实帕萨迪纳的阳光也很好。
适合放风筝,祝逢今想。
报纸微皱,玫瑰脱去水分,呈现出不同于枯败和鲜活时的殷红,寥寥几朵,被簇拥在繁密的水晶草之间,用报纸与麻绳潦草地捆着。
漂洋过海,无非是想让祝逢今也感受一下,厉从在某日玫瑰盛开之时闻到的香气。
这是照片、书信与言语所不能传达的。
祝逢今的心像是突然失速,他低头凑近,鼻尖埋进干燥脆薄的花瓣与枝叶,深深呼吸时,干花特别的气味便占满了鼻腔。
那是淡淡的,有一些玫瑰自身的芬芳,更多的却是不知从何而来的苦涩。
等花干透大约需要十日。
他仿佛看到在桌案前静静等候的少年,那种酸苦没有一丝迷惑与迟疑,直接走到了他的心间。
祝逢今临睡前才想起还有一封未拆的信,他的头发尚未完全吹干,不断有温热的水珠沿着发梢往下淌,他找了块毛巾,随意地搭在头上,又擦干净自己手上的水渍,才去取了那个信封。
长边开口被粘得牢固,祝逢今揭得耐心,却还是连同底下一起撕坏,露出内容物的一小块。
不是意料之中的信,而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
祝逢今看清照片上的人像时,觉得有些恍惚。
厉演。
真是好久没有见到他了。
祝逢今明白,厉从的样貌实在像极了他的父亲,血缘这种关系实在是神奇,好比在重复时间,将那个小孩的五官雕琢成了厉演的样子。
可他从来不会觉得厉演还在自己身边。
他知道,假如厉演还活着,会比他先一步走过三十二岁,眼角总会长出皱纹,偶尔在前额找到几根白发,他们共同度过了童年、少年,笑与苦都一同吃下,幻想过遥远未来的老年,最终厉演成为了青年,永远的青年。
所以,身姿渐渐挺拔,眉目愈发疏朗,哪怕在时间的催促下,少年与他父亲的样貌重叠,祝逢今也不会在他身上寻找那弯莹白月亮。
毕竟它的形状像极了一道伤痕。
再和过去的厉演相遇,祝逢今笑了一下,他的手指抚上照片:“久违了。”
“不对,你应该不习惯我这么文绉绉地打招呼,”他眼中有光,“好久不见。”
照片的边角还很新,上头没有刮痕,像是底片被遗忘在某一个角落,时隔多年终于被从未参与到故事里来的孩子偶然发现,他满怀好奇地洗出,最终雀跃与不安都消失在唇角。
祝逢今自己都快忘记了他们在波士顿曾经有过合照,厉演在他上大学不久时来探望过他,他们漫步过自由之路,在落叶的树与砖红的楼前合影留念,他们在爱放爵士乐的小酒馆里喝下一杯又一杯威士忌,那是一九九四年的深秋。
那是祝逢今生命中一段散漫又洒脱的日子,一身还没有被扑面而来的浪潮打湿,他手不释卷,爱读乔叟和济慈,总喜欢戴一副细细的圆边眼镜,往博物馆和教堂跑得勤快。后来他成为厉演最信任的伙伴,在商场上眼也不眨地谈判,曾经在枕下放枪寻求心理安慰。
他越来越疲惫,觉得自己像一张绷紧了的弓,在厉演死去的那一刻被割断了弦,又在厉从出现后的那些年,终于迟疑地、慢吞吞地为自己系上了结。
祝逢今怀念不谙世事的那时候,却也仅仅是怀念。
他没有长久地盯着照片,放任自己沉溺在过去中。他打算把相片放好,空信封没有别的用处,准备扔掉时一枚小小的东西从信封口滑出,在地上立着翻滚,最终撞到床角才停下。
祝逢今弯腰去捡,发现那是一枚扣子。
用牛角磨出来的纽扣,纹理漂亮,钻出的小孔均匀而光滑,质感与厚外套相适应,订在上头会相当好看。
他们关系破裂的那一晚,少年曾经提及过一枚纽扣。
他质问祝逢今,是不是喜欢厉演,是不是他们从来都不止是兄弟,声音愤怒而委屈,像一只焦躁难耐的困兽,等来的却是祝逢今的一个巴掌、一声枪响。
祝逢今攥紧了那颗扣子,又回到床边,一手翻出照片,将照片上人物的衣服和纽扣比对,忽地变了神色。
原来厉演早就知道了。
知道了他这份自以为隐秘又深远的感情。
祝逢今千杯不醉的由来不是最近的事。
他在学生时代就很能喝,和俱乐部的人在酒吧相会时,他永远都能睁着眼睛独自回家,酒量比起绝大多数人的确不错,但厉演几乎没有底线。
酒精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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