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时,我们太年轻》第83章


“嗯,三天你一定要回来,我来接机。”
埋首在她的清香发丝,他真的怕以宁一走了之,他,要到哪里去找她。
三天后,以宁入约出现在机场,远远子洋兴高采烈跑上来,大力拥住推着林忆的以宁,不管人来人往就吻上她。
“公共场合,不要这样。”
“不管,今天我高兴,我的宝贝回来了。”
悠长的吻后,子洋亮晶晶的眼充满喜悦,她回来了,真好。
“想我吗?宝贝,我可想你了。”
他又恢复了不羁,伏在她的肩头,似真似幻的低语。接着伏下身,对正瞪着滴溜溜圆眼的小林忆额头脆脆亲了一下。
“小宝贝,你回来了。”
他因为以宁母子回家,笑得神采飞扬,以宁也在笑,幽黑的大眼睛却满是伤感。
以宁要去买毛线,子洋说什么都要陪着她,一大堆各种颜色的毛线,以宁拉着子洋选一种,他戏谑的东挑西捡,模棱两可,以宁笑咪咪耐着心看着他装模作样的样子,向前倾着腰,额前的头发搭着,清朗有神的眼透着欢喜,暗自叹息,这样潇洒的男人是应该得到他的幸福的。
“这个米色好不好。”
“好,你给我做什么都好。”
“怎么说是你的呢,我还没……”
说不出的话已经吞到他的嘴里,吮吸着她嘴角的芳香,他果断的搂住她,“肯定是我的。”以宁放弃挣扎,老实说,子洋的吻很让她心动,两人忘了这里可是百货公司的一角。
以宁不是喜欢漫无目的喜欢逛街的人,买齐东西就要回家,子洋很喜欢她的性格,干净没有太多欲求。他去拿车的时候,以宁在门口等。
“林以宁。”
以宁惊讶的回头,多年不见的豪哥含笑站在身后,她微笑的点头,当初自己学琵琶,豪哥可没少优待自己,还物色了一把好琵琶呢。
“豪哥,谢谢你帮我买了一把又便宜又好的琵琶。”
“什么。”
豪哥的脸色变了变,不好意思摇摇头。
“怎么,子洋还没向你老实交待?那家伙,美人在抱了,还遮遮掩掩。”
“你说什么?”以宁的脸红了,他怎么知道自己现在和子洋在一起,虽然两人没有肌肤之实,但同一屋檐下,别人也是看作同居的,更何况子洋从不避忌的亲热举动。
“噢,没什么,就是刚才在百货公司看到少儿不宜,哈,开玩笑,琵琶其实是子洋买下来,他说你想找把好琴,钱我可没少收,一万大洋,不过那琴倒是不错,连杨老师都说挺好。对了,要说就都说了,你后来在杨老师那学习,不是半工读吗?其实也是子洋交了一部分学费,但怕你不好意思,商量出这个半工读的理由。那小子,为了你,没少操心,现在好了,两人过到一块了,挺好挺好……”
豪哥热闹寒暄着,以宁怔怔听,连什么时候豪哥摆手再见都忘了,直到子洋带着着急在她脸前挥手试探,她才回过神,无语望着子洋,他牵着她的手上车,跑到自己的座位上,又拉住她的手,一路开车都将她的手捏在手心,不轻不重的揉着几根指头,摸着手尖上依稀的茧,以宁醒悟时,中指上已经套上一枚白金心型钻戒,不大但简洁大方。以宁惊愕的侧过头望着子洋,他洋洋得意的抿嘴,紧紧握着她的手,一手扶着方向盘。
“带上了就不许拿下来,看,我很有眼光吧,太合适了。”
……
她织毛线的技术不好,兢兢业业分秒必争的织,原来她是想给子洋一条围巾,子洋见她辛苦,劝说离冬天早呢,慢慢来,下雪前完成就好,以宁轻轻笑笑,她知道,不快点就来不及了。
子洋真正意识以宁的异常是在为容带着儿子小豆来,以宁喜欢已经颠颠簸簸走动的小豆,要给他买衣服,说自己这个阿姨没送过什么给他,带着为容上街,一气买了大堆衣物,春夏秋冬的大大小小,为容说自己这个做妈的都没有这么大手笔,以宁只是解释下次不知什么时候买呢,靠着沙发读报纸的子洋不知怎么就听到这句话,心里却是一惊。
以宁有时会抽空回自己的家,她从来不要子洋跟着,每次一呆会是整个半天,再回来,子洋能察觉她眼里依稀的红肿,他知道,她一定是躲在那里哭过。
四月初,春雨依然淅沥,以宁几乎不再外出,整日埋头致力于那条米色围巾,再就是尽心尽力做两样子洋喜欢的家常菜。子洋亦是欢天喜地接纳以宁的所有努力,他变得越来越中意腻着以宁,哪怕是他在书房看书,也要拉着以宁坐在一旁挑拨引线。再就是爱给以宁和小阿忆照相,一动一静无一不在他的相机里,子洋对她的在乎几近到了神经质地步,令以宁怀疑他是否看出了什么。张阿姨与梅姨开心的认为这两个年轻人怕是好事要近了。
以宁最后给围巾配了个紫色的小盒,用紫色的丝带系上。然后,她决定再回家一趟。
子洋是往家里打电话,知道以宁又回家了,他忍不住开车去接她,以宁家早没了人,子洋是不想她在那里呆太久。
推开虚掩的木门,房间里一尘不染,看的出以宁将家里收拾得很干净,他正要张嘴叫“以宁”, 主卧室里传出低低的抽泣。
“爸爸,以宁不孝,自己生活的一塌糊涂,不能让你安度晚年,为了我操心劳碌,我对不起您,现在我要走了,请不要怪我,以后,我一定会回来看您,还有我妈……”
“我要走了,要去剑书生活过的地方,我内疚没有陪他度过最困难的日子,他为了我,自己吃下所有的苦,他总是这样,费尽苦心希望为我挡住所有的风雨,想到这些,我就难受,我不敢享福,不敢独自快乐,曾经他说过,如果不得不早去,就一定会离开我,让我忘了他,也不要活在思念的痛苦中。 他做到了,可是,我那么想他,忘不了他,我的心痛得要死,他怎么能让我一个人留在这个世界上想他。剑书,早已象我的血液一样留在我的身体里,爸爸,你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在没有他的日子里生活。”
子洋的脚步无法向前迈一步,眼里的失落清晰可见,以宁痛苦的自责是他不曾想到,为了这自责,她选择要离开自己。剑书在她心目中的位子是那么高,永远可望不可即,他有些心冷,倏然转身要离开这间房子。
“可是,爸爸,我以为自己可以干脆的走,现在却发现放不下心就这样走了,乔子洋,他爱我爱到我没有办法置他不顾,他对我好,对小忆好。如果说剑书是血液,子洋就是我身上的骨头,没有血我会死,可没了骨头,我一样要死掉。这是子洋送给我的戒指,我明白他的意思,也认清自己的心,我爱他,却不敢说出口,曾经错过一次了,我不想再错一次,我怎么能在无法忘却剑书的时候,又爱上他,对他不公平,爸,你帮帮我,你说,我是不是真是个不吉祥的人,一个坏女人,爸爸……”
子洋冲出了门,他怕以宁看见他湿润的眼睛,他怕以宁看见他的崩溃,他也怕看见以宁凄凉无助的身影。
最后
温哥华的四月,樱花正茂,条条街道纷繁婆娑,四月的海边城市也是雨水最旺的时节,这里的樱花期太短,仅仅一两周就可能被细雨淋成红泥混入地尘。
以宁喜欢樱花倒是因为觉得它像自己生命中的爱情,开放的灿烂可是娇嫩,风吹过变成满地的红雪,雨打下变成地里的红泥,爱情可不就像这样,一不小心就在蹉跎生活中飘散。
现在的她本分守着儿子林忆过着平淡的日子,对爱情,不是不再怀想,却是不敢再想,因为只要想就会痛。三年前那个凌晨,跨出乔子洋的房门,抱着林忆离去时,她已经告诫自己不可以再奢望这些了,脑海里的那个疯狂的一夜似乎只在梦里出现过。
本来是为子洋做了最后晚餐,子洋嚷着要喝酒,以宁破天荒的陪着小小喝了点,就那一点小酒,就让以宁迷了本心,反正最后昏得子洋抱着她进了房,至于是谁主动,谁被动,她是记不清,总之,她以前所未有的激情迎接子洋,而他亦是发着狠的将渴望撒向她。一遍又一遍的问,“宝贝,你知道我是谁,是谁吗?”她一次又一次的回应“子洋”
谁也没说离去,谁也没有挽留,只有绝望爱恋在两人的身体气息间传递,直到筋疲力尽。天光要发白,以宁静无声息离开熟睡中的子洋,在床头留下装着米色围巾和一枚心型戒指的紫色盒子,带着一身的冷清,抱着孩子离开。
她是想去多伦多的,但听说,那里正下雪暴,以宁纳闷四月的天竟会有雪而且是扑天盖地的暴雪,大概是不欢迎自己,唯有取道西岸温哥华,谁知,阳光明媚的海滨城市,小而悠然的氛围吸引了她,特别是当时枝头绽放的樱花,让她决定住下,就这样住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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