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第45章


悲伤也是吧?
任天哭累了,去桌边喝水,自己也觉好笑。老子竟然哭了,上天啊,一个男人越来越脆弱是不是很恶心?
“你听见了吧?”金妍也为自己的失态不好意思,轻声:“当我什么也没说罢……你心里,没有我。”
任天心头一热,突然转身,紧紧盯着她,一个劲问自己,她有什么不好?她有什么不好?她比舒兰好十倍,没长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她哪点差了?
金妍静静地坐在床上,面容精致而大气,无懈可击,身段干净利落,毫无瑕疵。见他眼神不对,她也怔怔地看着他,仿佛这一对视,便能看出今后的命运。
我喜欢她啊!任天内心狂吼,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
“这么多年,委屈你了。”任天上前,一把抱住她,搂得紧紧的,破釜沉舟一般:“你还肯和我在一起吗?”
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金妍什么也听不到了。这就是梦寐以求的,现在,就要到手的梦想,可是为何如此失真?良久,她含泪点头:“什么时候,我都是愿意的。”
你看,幸福如此简单,只要降低要求,顺便,忘了曾经的一切。任天对着二人相拥的影子苦笑,舒兰啊,这些都是你的,可是我要给别人了,以后,永远,不属于你。
是你亲手推开的。
几乎是赌气,任天发誓今后他一定要快乐。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40 章ˇ 
最幸福的时刻,最美好的瞬间。
你最幸福的时刻是什么?
那该是很久很久,沧海桑田,岁月变迁,无论何时回味,永远不变,心头依旧掠过当初幸福的味道。
金妍觉得这就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夜那么深,尽情宣泄着黑暗,泼墨也似,任天就在身边,呼吸相闻。他睡熟了,闭上眼睛,像个全不设防的孩子,鼻子一皱皱,嘴角撇啊撇,原来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睡着了是这个滑稽样。也许梦中依然凄苦,调皮劲不见了,睫毛一动一动,甚是不安。他什么时候才能痊愈呢?金妍对自己很有信心,又很没信心,就这样凝视着他的睡脸,一动不动地等到天亮。
任天并没有碰她,只是拥着她,渐渐睡去,对金妍来说,这已足够。这样漫长的夜,他们并没有分开,只要在一起,就足够了。
“哇唔。”任天狮子似的打了个哈欠,低吼几声,慢慢睁开眼睛,习惯性地转过头,只见一张皓月般的面孔,挂着淡淡的笑。这是哪儿?任天环顾一番,才想起身在客栈,眼前这个人,是金妍。愣神,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换来一声叹息。
梦做得再美,也抵不住现实的荒凉,逝去的终究不会回来。
“昨晚睡得好吗?”他醒了,她就不好意思再贴着他,红着脸往外挪了挪。
任天挥去脑中随处飞舞的念头,这些东西像讨厌的棉絮,飘飘摇摇,总是沉不下去。也许是想尽量忽略这些棉絮,任天做可爱状拉过金妍的肩膀,沉甸甸的大脑袋放上去:“暖和。”
金妍不禁心酸:“以前,都很冷么?”
舒兰柔软而温热的身子又出现在眼前,任天压抑着泉眼一样冒出来的苦意:“以前?什么以前?没有以前,只有现在。”
“好了,不提了。”冰雪聪明的金妍自有一番女人的聪明,想要什么,得到就好了,何必再依自己的心意,改造得那样完美,那东西说不定就不是你的了。永不满足,也许永远无法满足:“想吃什么,我去买。油条?煎饺?汤包?”
任天的语法里没有让女人辛苦的句式,当即下床:“我去。”
金妍一笑,按住他:“让我照顾你一次吧,我说过要照顾你,以后你再照顾我。我知道你喜欢稀粥配煎饺。”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竟不知。”任天惆怅地拍了拍她的小手,不再坚持。
早点买来了,两人对坐而食,任天似乎显得有些沉重,不时皱眉,对眼前的食物也不像以前那么粗鲁,吃得呼哧呼哧的。
“粥像熬了三天,煎饺像没下锅。”金妍眨巴着眼,逗他。
任天回过神,他根本没留意嘴里东西的味道,看着金妍银月般的面庞,终于忍不住道:“阿妍。”
金妍笑得明朗:“乖乖,好肉麻。无事献殷勤,非奸……”突然住口,嘴抿得紧紧的,仿佛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低下头,也不知道脸红了没有。真是的,自己也能把自己说害羞。
“我们认识十年了罢。”任天恍若未见,自顾自说下去:“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长蛟山的聚义厅,你一点也不怯场,从哥哥背后跳出来,指着我说,你真高呀,能帮我把树上的风筝拿下来吗?”
金妍苦笑一下,知道该面对的终归要面对,坐直了身子,恢复潇洒干练:“我知道你要说什么。”
她真是让人省心,恐怕也令自己省心,女人做成这样才算成功吧?跟她一比,舒兰简直是鼻涕虫,最没用的就是她,没有人再比她麻烦了,人跟人一比,还真能比出优劣,尤其是女人。任天对金妍一直以来都是佩服的:“我觉得我在耽误你,你年轻漂亮有能力,我是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连土匪都不是,今天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饭吃,未来是怎样呢?也许被人杀了,也许醉倒街头,第二天早上就冻死了。最关键的,我没法忘掉舒兰,是的,没法忘,也许几年,也许一生,我也不知道……”
“那又怎样?”
“对你不公平。”
“那又怎样?”
任天脱口而出:“你是替代品!”
“那又怎样?”金妍微笑,可那明显是个苦笑,清晨明媚的阳光中的一个大大的苦笑。
沉默,终于沉默。任天无力地松开紧握的双手。
“现在,我很快乐啊。”金妍缓缓上前,捧着任天胡子拉碴的脸,对方的颓废令她无限爱怜。希望被他爱,与爱他,恐怕就是女人爱上男人后,唯一做的两件事:“你真脏啊,如果我们在一起,我一定要把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喂得白白胖胖,就像我以前养的小猫。”
任天甩开头,拒绝了她的饲养计划:“昨天是我脑子发昏,你别当真。”
金妍愣住,连手也忘了收回来。
“你这么好的姑娘,我不能糟蹋。”任天是男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因为他们掌握主动,某种情况下,他们的意志决定了一段感情的成败。任天觉得他还是有良心有道德的,虽然他也承认金妍很有魅力,怎么说呢,那种魅力,并不是他所痴迷的。
昨晚以为已经抓到幸福的尾巴,没想到早上没有松手,幸福却还是一滑,脱手了。有句话叫是你的总是你的,不是你的莫强求,金妍从前赞同这话,现在是彻底的痛恨,不过金女士绝不会问“我到底哪里不好,你不要我”这种傻话,不是说你哪里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人是个讲究缘分的动物。越是没戏,越不要强求,哪怕他差点就是你的。
“即使你愿意自欺欺人,装作不在乎……”任天沉默半晌,关键是没这么说过话,且汗颜呢:“跟你在一起,我自私,不跟你在一起,我无情。我宁愿无情。”
金妍退后,碰到桌上的粥碗,一声脆响,掉落于地,眼泪也仿佛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震出来的,望着洒得到处都是的稀粥,好像是这十年的努力都白废了。其实不笨,明知会失望,最后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有些撕心裂肺,真是没办法,谁有情,谁就要撕心裂肺。
像一阵清风默默刮过,金妍走了,阳光依旧明亮,明亮得没心没肺。
“任天啊,你总是伤女人的心……”做完小李飞刀的痛心状,任天望天许久,扛着大刀,身无长物地离开客栈。
这样一个清新的早晨,阳光万丈,清风送爽,明媚到无可挑剔,却不知道去哪儿。
为什么流浪远方,流浪……
流浪绝不是浪漫的,也不是文人笔下那抹离愁那抹诗意,如果一个人没有梦中的橄榄树,那么他的流浪绝对是凄凄惨惨戚戚。
穿过热闹的街市,任天又有了长尾巴的感觉。好在人只有一个,轻功和自己差不多,似乎,还有些熟悉。任天苦笑了。
闹市的茶肆,金妍不经意地坐下,像个歇脚的客人,刚落坐,眼前黑影一晃,任天挂着恶劣到极致的笑容看着她:“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给大爷笑一个。”
那一丝慌乱被她掩饰得很好,她淡淡地转过头,不理他。
“小姑娘还不好意思,别怕,陪大爷玩玩,大爷不会亏待你哦。”任天开始拉她的肩膀上的披风。
不能再不理不睬了,周围的茶客还以为是恶霸调戏良家少女,纷纷投来正义的目光,金妍一把打掉他的毛爪子:“无聊!”
这大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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