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殇》第94章


“嘎,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那是你的女儿。”将整张脸从被子里探出来,看着花穆音难得错愕的表情:“那是我们的孩子。”
“你傻了吧!你是男的,生不出孩子!”
将手移上花穆音胸口处那小小的伤疤,不知道曾经这带给穆音多少的痛苦啊,大概差一点就会死掉了吧。是谁救回了他的性命,是谁把他思念的人儿还给他。
“别诱惑我,说清楚。”花穆音捉住程昕若捣乱的手,不悦的皱眉。
程昕若坐起身,抱住花穆音,在他的耳边呢喃着。
“这……这是违法的……”花穆音不敢置信的瞪着程昕若。
“对了,她没有取名字。”懒洋洋的倒在床上,双手勾住花穆音的颈子。
“这不是重点!”花穆音漂亮的眼睛锁住程昕若的:“有没有人碰过你?”
若是有,他保证他们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有。”
“谁?”
“你啊。”思索一下:“还有女儿。”
哑然失笑。
“她和你一样难缠。”指责。
“谁让你做她出来的。”花穆音冷哼,邪邪的扫视过程昕若的身体:“宝贝,我想一直抱着你。”
“好啊!”幸福的闭上双眼,程昕若被一双胳膊锁进怀抱。此生无憾。
……
“叫她姓花?”
“嗯,你姓花。”
“叫花若程吧。”
“好丑哦,我不要啦!”
“那叫程若花吧。”
“还是花若程吧……呜呜……”
“哈哈……”
“爸爸坏……”
后记:未知者
一如既往的倚在玻璃门后,凝望着门外被雪装扮成一片洁白的世界,方晓来的心沉淀着岁月蹉跎留下的成熟。一直在问着自己,丁平的用意如何,为什么任性的留下这一切便了无音讯。他是怎么死的,又是为了什么死也不让自己知道……
他曾经无数次的问过白墨。在学生会时、毕业时、甚至现在白墨天天拎着手术刀四处给人家做雇佣秘书的间歇,他都没有放弃。白墨总是摇头说他也不知道,叫方晓来不要再想。
每天,除了晚上跑来干干管事,做点服侍人的活,顺便听听八卦,从阴暗面了解这个世界的发展。就是忙碌在方家的巨大家产中,算计着得失,赚进一笔笔的钱。
他的父母很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带个女朋友回去给自己看看,可是,每当他们想和他好好交流一番时,他总是有打不完的电话,批不完的企划书。终于可以闲下来时,茶已经凉了。
老两口面面相觑,恍然发现,这就是他们留给儿子过去的时光中最多的记忆。他们不禁有这样的想法——若当初接受儿子和丁平在一起,也不至于现在连人影也不见,留给他们无尽的寂寞。
方晓来不想停下他忙碌的脚步——只有在魅惑酒吧里时才不想太忙碌。因为只有作为丁管事时,他才有时间想一想丁平,任由过去的记忆肆意缠绕。
由于他如此的拼命,数年间,方家已成为数一数二的大型集团,在商业圈中首屈一指。而他那“丁夫人”的身份则为此铺平了路——都是丁平为他做的,每一次使用这身份,他都不禁感慨着。
丁平,记忆里那个狐狸般狡猾的男人,如今,生在何处,死又何往?
“丁管事!”司风的声音在他的背后响起,唤回他的失神。
“司风,有事?”
“丁管事。”司风难得的一脸严肃的表情:“今天早晨,发现了一具尸体。”
“哦。”那与他有什么关系呢,方晓来微锁眉头。
“这具尸体死状甚惨——看起来像是被凌迟过,浑身布满了深可见骨的细小伤口,被发现时血已经流光了。”
“什么……”
“在杀手界,习惯以这样的手法杀人的,有且只有……”
“丁平!”
绝爱
绝爱,是我的名。
这个名,是我父亲为纪念他挚爱一生的妻——我的母亲而取的。而我,就是“杀死”她的“凶手”。
我只知道我出生在一个冬夜,而母亲是因难产辞世——只有这些。在我28年的人生里,只有这一点我感到庆幸,因为母亲死前叮嘱父亲要他好好保护疼爱我,得以平安活到今天。而今天,再没有人能简单的伤害我。
也许,父亲疼爱我还有另一个原因:在他的孩子中,只有我长得最像死去的母亲。母亲有一双茶色的眼睛,众兄弟姐妹中,只有我一个人的眼睛是茶色的。出于某种需要,我总戴上彩色隐形眼镜,来面对太多非议的目光。
28岁,这在普通人稀松平常的岁月里,之于我却是辛苦而痛楚的。纵有父亲的疼爱保护,他总也不可能时时处处都能照顾到我,何况是在这如今少有的大家族环境里,何况是我的家族……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这个家族是顶不会取名的,有许多成员的名真的非常好听,但配上姓氏,简直就不能听。好在我们也没有多少要正式报出全名的机会,如果真要报出来的话,那就是生命消逝的时刻。
在我的人生里,有许多次生命差点消逝,但次数太多反而不再拿之当作一回事,渐渐记不清了。也有许多次生命因我而逝,在这无数次的死亡中,我只记得起第一次。记得的缘由是一个12岁的漂亮少年。
之所以形容他为漂亮,是因为他还够不到俊美或帅的资格。但在那年轻的身躯里却蕴藏着令我着迷的活力和热情。
一:
懊恼着太不小心受了伤,又要给自己添麻烦的我一步步走在林子里。我在思索如何瞒过家族成员如狼般敏感的嗅觉以避免被人做掉。
我是一个杀手,不止我,我的家族就是闻名于世的杀手家族。不仅是对外,即使是自己的家人,只要价钱足够,要杀掉也是被默许的。爷爷怕这样的杀戮会带来灭亡,便为每个正式成员依名字各做一只玉饰,只要玉饰在身上,便不许家里人动手加害。
现在爷爷还活着,大家都还听话,若他死了,我不知道这还有用没有了。
一边想,一边走。血似乎流得特别快,疼痛之外头昏沉沉的,脚步也虚浮起来。
刚才急着走,跑到这么大的林子里,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呀——也不知道何时出得去。
一步步的走,一步步越来越沉。就在天擦黑之际,我昏倒了。
迷迷糊糊的,我似是回到了18岁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简陋的公园,看到了那个不知死活接近我的莽撞少年,傻傻的为我找绷带包扎伤口,又为止不了血流了一脸的汗和泪。虽然没有哭得惊天动地,却令我寒冷的心有了一丝类似于怜爱的颤动。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善良的人 ?'炫书…'难道缘于他还没有长大,未曾步入真正的世界吗?我不知道。
突兀的痛令我睁开双眼,在我面前的是光明——灯光的光明。适应了光明,我看到一张摆着电脑和书本的桌子、毫无个性的铁橱、挂着几件衣服的壁钩以及坐在床边正盯着一只体温计看的少年……
少年?这是哪里?
我体内习惯了二十八年的警觉令我有杀人的念头,从躺的姿势就要坐起来。
一只胳膊利落的压在我的胸口,不是很有力却显得格外迅速。迅速中有公事化的痕迹。
“先生,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受了重伤昏倒——我也不想知道。可是,你倒在我们的地盘上,这就不能怪我把你擅自搬离我们的林子移到这里了。虽然我不介意你受伤昏倒,但身为学生会成员我很担心你吓到我们的学生。你要知道,人的精神是很脆弱、经不起吓的,何况你的血就要把草皮全染成红的了,令我感到极为不安。所以,我未经你同意——当然,我也无法经过你的同意——便请你到我的宿舍小休,应该不能被归咎为侵犯了人身自由权吧?嗯。体温正常。先生,恭喜你,你安全的苏醒了。血已止住了,伤口的前期处理还可以,值得我赞赏你。好了,你可以说话了。”
我只是盯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他就那样面无表情像机器一般吐出他的话,声音与表情完全脱节,这种本事算是我头一次看到,新鲜。
“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不妨说出来,医者父母心,定当修正。”他再次开口,接着对我伸出他白得有些过头的手,依然机器一般的说:“忘记了介绍自己。我是这里——念恩学院医科三级学生,学生会机要秘书——白墨。”
我打量他一下,白墨?哪家父母取出这般没水准的名字?
“没有要说的吗?休息吧。”他说着就像医院里大夫查完了病房一般夹着他的书本准备离开,我这才注意到已是夜里了。
“你去哪儿?”我没想到自己会脱口问他这句话,更没想到出口的话里夹的是关心。
“哦,我把床让给你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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