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_麟杙公子》第121章


沈枢:“是啊……从北京离开,就有种偷得浮生半日闲的窃喜,明天回家,就又要朝九晚五了……”
“宝宝。”严煜捏住沈枢的胳膊肘,“北京和武汉,哪儿是家?”
沈枢愣了,他都没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是“回”,而不是“去”。但回武汉也是“回”,回北京也是“回”,到底哪里才是家呢?
总有营销软文发,老是那么几句,大意:“闯过天南走海北,到头来,家在哪里,还问身旁伴侣。”但沈枢知道,严煜的问题,并非指向如斯。
的确,有严煜的地方就是家。可是生活在一个不习惯的地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顺心。北京太干,开车太堵,树木太少,吃得太差。当然了,和严煜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换着做饭,总会炒些合口味的菜,可一旦应酬吃席,精致一点的粤菜淮扬菜还好,但凡涉及到宫廷菜、北京特色、老北京最爱,那绝对道道踩雷。关于吃,沈枢太多槽要吐了,一次和王国昌黎城城严煜四人吃小席,吃的御膳房宫廷菜,去之前,王国昌还反复夸赞,搞得沈枢期望特高,吃完之后回家,沈枢直接气得和严煜连夜煮了两碗螺蛳粉,一边吃一边说,“他妈的北京人是不是从小没吃过好吃的啊,这就是所谓的御膳?谢天谢地,投胎到21世纪!”
回到武汉,菜苔想吃,藕汤想喝,藕带想吃,却偏偏,在什么特色蔬菜都没有的三月。就这样,看见横冲直撞的司机,早餐排队对骂的食客,还有路边一排又一排的,他最嫌弃的香樟树,闻到那个冲鼻的味道,都觉得是顺鼻了许多。
但是爱人就要在一起,异地短暂是情趣,远了就变狗屁,哪怕守身如玉,也没法,消解心中孤寂。
他不知道如何解释,干脆刷个滑头,说两句情话:“老公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咯。”
严煜却没接茬,划了下他的脸蛋,“美国呢,美国是 ‘回’ 还是 ‘去’?”
“这是个好问题。”沈枢灵光一闪,找到了切入点,沉思片刻,抬起头来,便已出口成章:
“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也要叫 ‘回’。
“文字意义上的 ‘回’ 是什么呢?回归。再一次抵达开始的地方。家。美国是家吗?大抵不是的。我在那里没有房产,从来是住宿舍,租过一年房,自然是称不上回家的。但再一次抵达,重返那片国土,我会再次造访:十年的求学生涯,和我最求知若渴的、迷茫的、挣扎的,少年时代。
“按照这个概念来看,那么北京自然也是 ‘回’。和你在一起之前,这只是一座,我拥有很多朋友的城市。和你在一起之后呢,这座城市承载了我们的爱情,我们共同住在一起,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我的父母。那么,再一次抵达这个城市,重返的,回归的,自然是我们, ‘正在进行中’ 的生活。因此回到北京,等于,回归日常。
“至于武汉呢?这是我出生的地方。人生的原点。一切的开始。不用赘述,回到这里,就是回到家乡,那用 ‘回’ 这个字眼,再自然不过。
“但,这里的意义却不仅限于此。武汉,不仅是我生命的起点。更是我,梦开始的地方。我结束OPT回到这里的时候,承载了无数的压力,质疑,但我为了写作,一步一个脚印,都走过来了。我实现了经济自由,从小康迈入中产再迈入高产,靠一颗脑仁两只手,真正脱离了父母的庇佑,成为了一个可以造福社会,回馈地球,堂堂正正的一位公民……都是在这片土地。不谈吃喝,也不讲天气水土,这座城市,对我的意义,永远永远,都是最深刻的。”
说到这里,沈枢顿了顿,严煜一直看着他的眼睛,听到这里,他的睫毛颤了颤。
“深刻,代表它留下过最刻骨的印记,却并不意味,要让这烙印,烫出长长一条直线,横穿此间岁月。”
沈枢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刚才这句话有点过于文艺,而后面要说的,也会相当肉麻。
“武汉,是灵魂上一枚刺青,而你,才是那道,书写至生命尽头的墨迹。”
闯过天南走海北,到头来,家在哪里,还问身旁伴侣。
第85章 真相(下)
“大文豪。”严煜含笑看着沈枢,眼圈有点发红,“你们这种专业人士,说骚话是不是都张口就来啊?”
“噗。”沈枢瞬间破功,脸唰一下红了,小拳拳捶捶严煜胸胸,“说什么呢……文豪啥的,还不能用来形容我。”
严煜:“……”
“真的很骚吗?”沈枢眼睛亮晶晶的,“我觉得还好啊。你是真的觉得我说的很好嘛?”
沈枢这个样子,让严煜简直恨不得把他压在身下狠狠地吻,可未待他先低下头,沈枢却先扭过身子,搂上他的脖颈,飞快地往他唇上啄了一下,“感动不?”
严煜闭了闭眼,瞳孔**又收缩:沈枢脸红扑扑的,穿着他洗旧了的清华T恤,领口有点大了,歪在一边,露出一枚粉红色的吻痕。那是他不久前吮出来的:嘴唇附上那片皮肤时,沈枢轻轻哼了一声,然后抓紧了他的睡衣,被布料包裹的手指,刚好刮过他腰际的胎痕。
“宝宝。”严煜半晌开了口,“我爱你。”
沈枢说了六百四十九个字,可他觉得,却远远抵不过,严煜这简单一句,我爱你。
他揪住严煜的睡衣领,把脑袋靠上了严煜的胸膛,他听见严煜沉稳的心跳,闭上眼睛说:“Ditto。”
我也是。
我爱你。
“一定要挣个高下是不是?”严煜摸摸沈枢的头,“我仨字儿,你就来一个词。那我现在可没话说了。”
“没话说就甭出声儿。”沈枢又是那副口不对心的鬼样儿,他有点冷,把被子撩起来盖在自己身上,又掖了掖,让严煜和他都被罩在被里,“我该订机票了。”
他说的是去美国的机票。五月底的Reunion(校友会),他五月初就要走。先去一趟加州,和那俩高中同学见面,毕竟以对方为原型写了一本书,总得亲自拿着原稿过去请对方过目。《越洋》定的四月十四日开机,沈枢已经定好了跟组拍摄的进程,他想了解电影制作的过程,严煜就安排他跟着王国昌,每天拿着手机写写记记就成。
严煜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沈枢更舒服地窝在自己怀里,“买ANA的头等,还能顺便在成田买点伴手礼。你带个空箱子去,收拾东西的时候别带多了,缺的就在那边买。”
“坏人。”沈枢用脸蛋蹭了蹭严煜,“真不准备和我一块儿走啊?”
“走得了吗我?”严煜轻轻打了一下沈枢的屁股,“你公公快把我杀了。他这段时间天天八点多才回家,你婆婆又睡得早,我要是再陪着你不干正经事儿,他就要给我降工资了!”
“你还拿工资!”沈枢聊天净不抓重点,“你工资多少啊?”
“一个月十五万。”严煜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他说要给我减到一万五,还要把我办公室换到十二楼。”
“严叔叔怎么那么逗啊!”沈枢笑死了,“你难道没有信托基金吗?”
“有啊。”严煜把手伸进沈枢衣服里暖着,“一个月五十万。但是信托基金的钱连了免费午餐的帐,直接捐的,到不了我手上。”
“不是。”沈枢第一次和严煜聊到经济情况,一下好奇的不行,“你一个月就十五万自由支配的钱?就花那点工资?”
“不然呢?”严煜特理所当然,“我中亿的持股就百分之六,季度的分红都直接到会计那儿理财,五份儿保险还有十几条投资,钱生钱,一年下来……好的时候一亿多不好的时候几千万,想买大件了抽点出来花,不想买大件就把钱再投进去。这房子我毕业你婆婆送的,我名下其他的房子都租着,年租收账。一个月柴米油盐,十五万还不够花?”
“那你一百多条领带,那么多件衬衣,还有你一整柜的TODS,还有你的表!”沈枢眼睛瞪得大死了,他自己住的时候一个月也要花个七八万,严煜的吃穿用度比他高级多了,怎么可能只用这么点钱?”
严煜好笑地看他,“春夏秋冬四个季节,要么春秋要么冬夏,掐点儿一年逛两次。东京或者首尔。TODS例外,出了新款会送货上门,年底结账。平时哪有时间买东西?”
沈枢想了想,他俩出去约会,都是自己说要逛街,不是为了装扮严煜,就是为了给父母送礼,他平时逛淘宝买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严煜买虽买,但不然是买酒,不然就是买个灯泡买个厨具什么的。他们俩在一块儿时间不长,TODS?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