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第28章


为他给我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刺猬。
以后每次亲昵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耳边连声地唤我“刺猬,小刺猬……”他说没见过比我更像刺猬的女人。凶巴巴的时候是我最可爱的时候。可是现在,连我最可爱的样子都留不住他,爱情走得真是悄无声息。
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黎中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地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刺猬啊刺猬,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我不是没有得意非凡过。
只是风过无痕。
坐直身子,再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我看着重新鲜活起来的自己,想象着做一个最淑女的风尘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为黎中,我一定还是有滋有味地活在众多的宠爱里。可是他居然不珍惜,于是我决定出去放纵。
去他的黎中!
去他妈的爱情!
我坐上了出租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说:“哪里好玩去哪里,要不你替我挑一间最大最嘈杂的酒吧。”
司机是个女孩,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小姑娘这么晚一个人去玩不怕吗?那里可有的是色狼。”
我说:“这么晚你一个人开车不怕吗?色狼哪里没有?”
她闭了嘴。一路将我送到“蓝月”酒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其实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我并不是一个坏女孩,我真的只对黎中坏过,任性过,发疯过,那是他说他喜欢啊。
其实我真的一直是个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的少女时光全给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了最芬芳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
有男人在我身边说:“不会喝就不要硬撑。”
我抬头看说话的人,他长得真好看,像电影里的那种男主角。我有些恍恍惚惚,他拿着酒杯,有修长的手指,暧昧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长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冲着他笑了。
他在我的对面坐下,说:“不如我请你喝西瓜汁?”
我说:“好啊。起码两杯。”
“你喝多少我请多少。”他看着我,我躲开他的眼光,听到他的轻笑,又不服气地转头看他。
“Jack。”他自报家门。
“英文烂。”我说,“拜托说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儿八经。
我忍不住笑出来。一个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错。只是剧情开始得太突然,我甚至来不及准备,戏已经开场。总有些惴惴。
“怎么称呼?”他问我。
“随便。”我说。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说,“你的淑女屋长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气,一个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欢。”
一个可怕的男人,不是吗?
“那就叫我刺猬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头昏脑地说,“他喜欢叫我刺猬。”
“他呢?”
“在陪别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也正在陪别的男人喝酒?你们扯平。”
我有气无力地趴在桌上:“可是他们有可能在亲吻呢。”
“你要是不反对,”他说:“我可以吻你。你们依然扯平。”
“哈哈哈。”我摇着头说不,“我讨厌茄克衫,喜欢西装。他总是西装笔挺,每天换一根领带,衬衫总要我烫了又烫,我打他骂他,他从来都不还手。他说我最可爱的时候就是凶巴巴的时候。但是他说变心就变心,爱情就是无聊的代名词。”
“难怪他要和别的女人喝咖啡。”夹克衫说,“实属正常。”
“你什么意思?”我很不高兴地对他说,“别以为你长得好看又请我喝西瓜汁我就不会骂你!”
“你知道你的缺点吗?”
“太凶?”
“不不不,”他笑笑,也喝下一口酒,然后说,“你话太多。对一个陌生人尚且如此多话,他的耳朵焉能受得了?”
我被他抢白,脸红到脖子根,站起身子来要走,他一把拖住我说:“脸皮这么薄的小妖到哪里去找?我不会放你走的。今晚好好陪陪我?”
我第一次和陌生男子有这么近的距离,他的手捏着我的手腕,力道正好,呼吸就在我的耳边,心里恨恨地想着黎中的薄情,我轻轻地歪到他怀里,不顾危险地说:“好。”
我们坐到了一起,在酒吧的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里,他的手揽着我的腰,将西瓜汁送到我的嘴边。我一边喝一边在心里鄙夷地想男人真是无耻啊,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放下杯子,开始用手指轻轻触碰我的脸,我由着他做这一切,期待品尝放纵的滋味,管它甜蜜心酸还是自责!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他也没有吻我,于是我强做无所谓地说:“茄克衫,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你怎么可以泡得到我?”
“这就算泡?”他低声警告地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不知道为什么,我全身一下子就凉了起来,有些说不出的恐惧。推开他的手坐得笔直,他却又将我揽了过去,他的拥抱和黎中的是完全不同的,黎中喜欢紧紧而疯狂地拥抱我,而他却是那么的温柔和细腻,让我不屑却又无法抗拒。我就在这种游戏的快乐和痛苦里挣扎,像一尾无水的鱼。心没根没基地痛着。听他对我说:“小妖,你的眼睛像一颗淡蓝色的眼泪。”
“叫我刺猬小妖。”我指着我的蓝裙子,苦笑着说,“只是刺猬小妖没一根刺,整个人就是一颗淡蓝色的眼泪,一碰就碎。根本无法自卫。”
“怕吗?”他问我。
“怕什么?”
“被我碰碎啊。”
“碰吧,”我说,“碎过无数次,无所谓了。”
“吹牛,”他说,“我赌你是第一次。”
我被他说中,趴到他的肩上哭起来。他拍着我的背说:“哭吧哭吧。说真的,还真舍不得碰你。”
酒吧里一个女声在幽怨地唱:“我这也不对,那也不对,什么时候你说过我完美……”我听得笑出来,对茄克衫说:“女人最丑陋的时候,就是像个怨妇。”
他呵呵笑着说:“怨妇你真有福气啊,我要不是失恋,怎么会想到泡你?”
我吃惊地问他说:“你也失恋?”
他朝我挑挑眉:“可不!”
“帅哥也会失恋?”我说,“真是世道炎凉啊。”
“美女也会失恋?”他说,“还真是世事难测!”
我歪在他怀里格格地笑,他又说:“我一进门就看到你了,看似招摇其实内心犹疑不定,你并不常来这种场所,对不?”
“茄克衫,”我说,“你是主修心理学的?”
“好奇心这么强,我赌你超不过二十二岁。”
“算你厉害!那你多大了?”
“三十五。”
“已婚男子勾引未婚女人,糟糕啦~~~~~”我拖长了声音。
他刮我的鼻子一下,只说了两个字:“调皮。”
我在他的声音里听到疼爱,突然就喜欢上了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沉溺于他的怀抱不想自拔。直到他对我说:“带你去兜兜风?”
我对车一向不精通,连夏利和桑塔纳都分不清。但我知道“夹克衫”的车是很高级的那种,因为坐在里面很舒服,还有缓缓的音乐低低地流动。
他转头问我:“飞车,怕不?”
“怕是小狗。”我朝他吐吐舌头。
“那系好安全带。”话音刚落,车已如离弦的箭飞奔起来。老实说我从来没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看灯火阑珊的夜色变成彩色的风从眼前掠过,心里说不出的痛快,我故意打开车窗,让风吹乱我的长发,再哼两句我喜爱的歌,心情high到了极致。
这梦一般的夜的飞翔。
我爱它!
直到车终于在一条寂静的林阴道上停了下来。
我喘喘气看着茄克衫,他也看着我,然后问我说:“开心了?”
“嗯。”我点点头。
“那么,”他说,“接下来想做点什么?”
“做爱好吗?”我被优雅的夜色和满天的星星彻底扰乱了心,大胆地看着他,誓将放纵进行到底。
他却看着我笑了,说:“我赌刺猬小妖会后悔啦。”
“怕我的刺?”
“你不是没刺?”他说,“我可不想碰碎一颗美丽的眼泪。”
我怀疑地看着他问:“那你带我出来做什么?”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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