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第29章


“老实说,一开始我想,但现在不想了,”茄克衫的手放在方向盘上,眼睛温暖地看着我说,“你还是个孩子。”
“老男人真伟大。”我忽然觉得疲惫极了,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明天醒来,”他说,“你会发现一切和从前一样,和男朋友吵架的事烟消云散,你们还是相亲相爱地过日子。”
“茄克衫,”我问,“你主修教育学?”
“一场梦,”他哈哈笑着说,“你遇到我只是一场梦。”
我用力拧拧自己的胳膊,疑心这真是一场梦,我捏得太用劲了,以至于疼得自己尖声地叫起来。他又笑,手伸过来说:“要是困,就睡会儿,我守着你。”
我倒到他的怀里,竟然就真的睡着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是黎明时分,我躺在车子的后座上,蓝色长裙完美无缺地罩在我身上,上面是他黑色的茄克衫。
我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男人的车上,沉沉地睡了将近一夜!
然后我闻到了一阵香味,我坐起身来,一个热热的汉堡和一杯热牛奶递到了我的面前。
“麦当劳。”他说,“孩子的最爱。”
我盯着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人,经过一夜的风霜依然那么风度翩翩。我疑心自己被他迷住了,傻傻地说:“我不刷牙从不吃早饭。”
“那好,”他把东西放回袋子里说,“住哪里,我送你回家。”
车子在我家附近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看着我,然后他说:“慢走。”
“好。”我说。但是我没有动。
“呵呵,”他说,“回家别和他吵,有什么事慢慢说。”
“好。”我说,但我还是没动。
“好啦,”他说,“我还要赶着上班去。”
“茄克衫,”我说,“告诉我你姓什么?”
“姓茄啊,”他说,“刺猬小妖笨笨的。”
“记住了。”我拎着他替我买的一大堆还热腾腾的食物下了车,一个萍水相逢的陌路男人,你能跟他要求些什么呢?
我看着他的车绝尘而去,有些想哭,但是终于没有。
等我回到家的时候,黎中已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满屋子地乱转,看到我,紧紧地抱住我说:“你去哪里了,你去哪里了,为什么手机不开机?”
“你急?”我茫然地看着他问。
“我都急死了,”他紧紧拥抱我,“你再也不能这样随便失踪。”
“不是有人陪你喝咖啡?”
“那该死的短信息,”黎中说,“一个朋友的玩笑而已啊!”
“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不是在气头上吗,听得进去?”
“那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出门?”
“我只是想等你气消了再回来,顺便给你买点你喜欢吃的!”黎中说,“谁知一回来你已经不在家了,急得我一夜没睡好。大街上找了好多个来回!”
我哑口无言。
“告诉我你去哪里了?”他柔声问我。
“哪里也没去,”我躲开他的目光,闪烁其辞地说,“在街上走了一夜。”
“我的刺猬,”他再次紧紧拥抱我,肉麻地说,“我不能没有你。”
“好。”我说,“我不再乱跑。”
黎中松一口气,放开我去替我放洗澡水,在哗哗的水声里他对我说:“刺猬,我快升职了,我可以早一点娶你进门了。”
我才恍然大悟,其实黎中真的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我跟着他不是没有理由的,最重要的是,他容忍我所有的坏脾气。
我依然爱他。
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刚刚经历完冒险的一夜。和一个叫茄克衫的男人,不不不,那男人有个很好听的英文名字,叫Jack,我差一点在他的怀里沉沦,所幸的是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叫我刺猬小妖,他说我的眼底有一股可爱的妖气,可是他并没有碰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该对茄克衫说声谢谢,但我心里清楚,那是刺猬小妖惟一、也是最后的一夜。
结婚的前一夜,我又独自去了那间叫做“蓝月”的酒吧。
酒吧里真乱,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喝完了一杯西瓜汁,然后离去。
后记
一动不动
飞机在高空飞。我坐的位置,正好看到飞机的翅膀。云经过了还是云,除了蓝和白,眼前没有别的色彩。
我打开电脑来敲字,IPOD里放着阿妹的《蓝天》。
因为80后笨猫的失误,我回程的机票弄得很离谱,这意味着我要在路上多花掉至少四小时的时间。不过也没什么,我正好需要一些时间来好好地想一想我的云南行,并与你分享。
昆明和玉溪
此行一开始就和以前有点不一样。笨猫递过来的行程表中,居然有游玩的一项。这让我有些不安。夏令营,首发……所有的人都在连轴转,我居然要玩。
为了防止旅途的寂寞,我在IPOD里下了很多歌,快要出发的时候我还在酷狗上拼命地找,找到了徐仲薇的一首《是不是你太好》,还有严淑明的《刮目相看》,孙洁的《如此爱你》……。一切准备就绪后,我心满意足地出发了。
飞机上的时间果然漫长,居然是在重庆转机。我一下飞机就如饥似渴地跑到超市去,希望可以找到喜欢吃的东西,没想到价格贵得惊人,想到马上要见到妹妹,想到她一定会给我带好吃的,我把口水咽下去转到书店。笨猫在书店里找到一本他们社出版的书,大惊小怪地叫。机场的书店里总是没有我的书,只有一次,先生出差到西安,看到有一本《校服的裙摆》,是最后一本,他用手机拍下来,发给我表示安慰。
飞机原定要飞四小时,我们误点了半小时,居然也神奇地按原时间到了,云南省店的曾鸣来接我们,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她,她很像我的好朋友丁一,笑起来的时候简直就是复制版,而且,她也是广东人。
因为曾鸣,昆明给我的第一印象是热。接下来就是冷,雨一下,我冻得话都说不出来,真正应了那句“一雨就成冬”的关于昆明的传说。我们在酒店住下后,第一件事就是冲到书
店去看,正是吃饭时间,又在下雨,昆明书城里人不多。除了楼下,三楼青春文学柜台里放着我的一大堆书,一个作家能得到这样的待遇,我感到很幸运。
晚饭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可口,更重要的是听到的云南话很像四川话,比起一脸茫然的笨猫,我很骄傲。吃过饭就跑去买衣服,因为他们吓我说丽江会很冷,我差不多是看到什么衣服厚就想买什么,但事实上,我买的外套一次都没有穿过。
回到宾馆,我的房间电视怎么也打不开,我只好跑到隔壁笨猫的房间去蹭看《超级女声》,我最喜欢的何洁没让我失望。而且我越来越喜欢春哥,她真是酷得不行了,几乎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跟我预想的结果一模一样。我回到自己房间用短消息跟海燕交流了一下对比赛的看法。然后准备睡觉。
我睡不着,我忽然觉得无聊,尽管我觉得很累。
我觉得也许我应该穿着我的新外套和新球鞋到昆明下着雨的夜的街上去散步。我好不容易控制住了这种疯狂的想法。
很多很多很多个匆忙的日子过去了,我第一次感到了无聊。
我发了一个消息给我的一个朋友,我说:我很无聊。
说真的,这真是一个让我感到陌生的词。
然后,我失眠了。
……**#……!
可怜的我,可怜的昆明之夜。
清早六点多的时候,我终于入梦,睡了一个多小时的我从床上爬起来,昆明书城的签售就要开始了。听说,有从外地赶来的读者早就在排队了,我提起精神到了现场,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高个子的先生在人群里举着一个摄像机,感觉像电视台的记者,我冲他一笑,我知道他就是网上的太阳鸟,晨光出版社的编辑。太阳鸟还带来了鸟太太和鸟儿子捧我的场,真是够朋友。可惜没时间陪他一家人吃顿饭。
笨猫把自己搞得像文艺节目的主持人,八卦得要命,还要我当场演唱《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我真想用海报敲他的头。读者们很支持,给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个妈妈,带着女儿来,站在很前面,她很踊跃地提问,还说很喜欢《校服的裙摆》,要是所有的妈妈都这样,多好。
花开不败是当天最酷的读者,她不仅坐了好几个小时的车赶来,还第一个唱歌,她唱《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比我唱得好,我还忘了词,真是丢人。
签售的时候,有个长得很可爱的小妹妹递过来一个条子,上面写着:亲爱的雪漫姐姐,我等你好久了,你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
我把条子收下来,冲她微笑。
她红着脸说:你能不能快点写完《糖衣》。
我说:好的。
那一天真冷,昆明的活动结束后,我冻得快要死掉,书店的一群妹妹陪我去买衣服,我买了一套特休闲的衣服,得到了除了笨猫以外的一群人的好评,但是只穿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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