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因缘》第128章


体以外根本就找不到一个我,这是实实在在的。还有,所谓五蕴或者所谓的肉体和精神是可以分解的,在分解后的每一个成分里都找不到“我”。所以,“我”并不依止于“五蕴”。 
第四个因,是抉择“五蕴”并非依止于“我”。佛经中将这种依止喻为“山上生长的树木依靠山而存在”。那么,“五蕴”是否依止“我”而存在呢?也不是。因为,依照前面的思维方法,根本找不到“我”的存在,也不知道“我”在哪里!所以,“五蕴”并不依止于“我”。 
第五个因,是抉择“五蕴”与“我”相互并不具备。 
所谓具备,就如同现在我具备这本书(我手里拿着的这本书)一样,是不是“我”具备“五蕴”,或者“五蕴”具备“我”呢?不是。如果“我”能够成立,则可以这样认为,但是,因为我们根本无法找到“我”的存在,那又怎能相互具备呢? 
所以,“我”与“五蕴”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既不是相互依止的关系,也不是相互具备的关系。最后,月称菩萨又加了两个因:即第六个因和第七个因。 
第六个因,是抉择人体的总形不是“我”。例如,虽然汽车在所有的零件都拆下后就不叫汽车了,但如果各个零件处在一些特殊的位置,如轮子在下面,车框在外面,里面的所有零件也各就其位,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总形。人也是这样,虽然分解后的每一个部分都不是“我”,但是,如果头在最上面,两侧是双手,胸部腹部在中间、最下面是双脚,就产生了一个身体的总形。这个形状应该是“我”,有人这样认为。下面破斥: 
什么是所谓的总形呢?头有头的形状,手有手的形状,你说这些肢体的形状是“我”?还是所有器官组合起来的新总形是“我”呢?我们会否认头的形状是“我”,而认为所有器官组成的一个共同总形状是“我”。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共同总形状”呢?除了头、手、脚……的形状以外,还存在一个共同总形状吗?还是头的形状+手的形状+脚的形状+……叫做“共同总形状”?这样观察后发现,除了每个器官的形状外,再没有别的总形状了。比如说,汽车的车轮是圆的,它组装前是圆的,组装后也是圆的。所有的零件以前是什么样子,组装后还是什么样子,这上面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东西。所以,从这个总形状上也找不出汽车或“我”。 
第七个因,是抉择它们的组合体(综合体)不是“我”。 
月称菩萨对此驳斥道:如果组合体是“我”,那就把车上的所有零件都拆下来堆积在一起,这个是不是“车”呢?当然不是,只是一大堆零件、一大堆铁,而不叫“汽车”!同样,我们人的肉体或精神在分解后,也仅是一堆肉或者骨骼,就不叫人了。 
第六十九章 无我空性(下)
(三)观修的次第 
这样观察以后,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我虽然是没有修行、有烦恼的人,但作为专门学习佛法的出家人,多少年来,我在这个问题上,曾不止一次、两次地听闻、思考和辩论……,通过种种方法去寻找,却从来没有找到过“我”的存在,而且很清楚地看到:在五蕴上,从来是不存在我的。不过,这只是书面上的理解,而不是修行的证悟。现在,你们回去找一找,不知道会如何回答? 
在刚刚开始思维的时候,可能会有找到的希望,但是越观察越失望,越找不出来!这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打坐前后的方法,在以前的开示里讲过,我们静下来开始修“人无我”的时候,不是依照禅宗所讲的什么都不执着,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而是要通过语言最后到达“不可言”的境界,要通过思维,最后到达“不可思”的境界。如果刚刚开始修行,就抱着“不执着”这句话不放,那就不要修行了。 
现在汉地有些出家人或居士认为,放生等善行都是执着,所以不能做。虽然从最高境界的角度来看,他们说的没错,但在凡夫的境界当中,一切都是执着,哪有不执着的呢?若凡是执着的都不能做,那么学佛、皈依、发菩提心、念咒、六度、四摄、五戒统统都是执着,难道都要放下吗?世间不学佛的人就更执着。作为凡夫,即使是“一了百了”,也无法做到“不执着”。所以这些都是不对的,修行是非常讲究次第的,这些次第千万不能乱了。 
对初学者而言,首先要执着,特别要执着出离心和菩提心等善法,因为有了这些执着,就可以成功地走上解脱道并推翻我执。就像用香皂洗脸一样,虽然最后连香皂也要冲洗干净,但首先必须要用它来洗净污垢。同样的,首先可以有执着,以执着去推翻执着!若一开始就不执着,那就是大错误。所以,静下来修“人无我”时,不是象禅宗讲的什么都不想,而是要观察思维。(我这样说不是反对禅宗,禅宗不可思议的境界,不是我们现在可以企及的,而是以后要达到的目标。) 
该如何思维呢?静下来后,就观察“我”在哪里,方法是七相木车因。这样反复地观察、思维,最后深深体会到“无我”。就像我们在屋里没有灯光的时候去寻找一件东西,却没有找到,这时谁也不敢说屋内没有这件东西;若在灯光下仍然没有找到,我们就敢说屋里根本不存在这件东西一样。我们以智慧之光去寻找“我”,反反复复地思维,最后不但不能找到“我”,而且会发现原来根本就不存在“我”。 
当深深体会到“我”不存在的时候,就不再继续思维,把心放下来,安住在这个无我的信念或感受当中,持续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越长越好。在早期,它不会延续很长时间,只有几秒钟而已。在这个体会消失后,又从头开始思维,再一次深深体会到“我”是不存在的。这如同在有光线的地方看书,书上有的和没有的都会看得一清二楚一样。这种“不存在我”的深刻感受,就叫证悟无我,这是一个初步的证悟。 
有时思维累了不想思维,就既不思善也不思恶,让心平静下来,这叫休息。然后再去观察,最后得到的,是“不存在我”的体会,让心再次专注在这个空性当中,这叫作修无我。 
你们是不是认为这太简单了?是不是认为修空性还有更好的方法?有,那就是大圆满等密法。但是,现在修大圆满的机缘还不一定成熟。我们还是要先修出离心和菩提心,然后暂时修此“人无我”的修法,修得差不多了,再将范围扩大,或者换成更有力的修法。这样,就可以逐渐靠近密宗了。以上所讲是人无我的修法,这些修法全部是显宗中观的方法,没有涉及到密宗修法。希望大家能刻苦精进! 
三、法无我的具体修法 
(一)什么是法我 
要精通“法无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法我”。“法”是何意呢?本来,轮回和涅槃的一切所知都叫作“法”,但在“人我”和“法我”分开以后,“法”的范围就缩小了一点。除了“自我”和“我所有见”(执着属于我的东西)以外的所有的有为法和无为法叫作“法”。“我”是什么意思呢?“人我”的“我”可解释为“自我”或“自己”。而“法我”的“我”不是此意,而是“实在”、“实有”的意思。 
在中观里有纷繁复杂的断除“法我”的具体方法,这里就舍去复杂的,而只讲最具体的。 
(二)证悟法无我(空性)的方法 
所谓“最具体的”,是指从三个角度进行的推理:第一是观察“因”(指因果的“因”),抉择不生;第二是观察物质的本体,抉择不住;第三是观察“果”,抉择“不灭”。这样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以后,得到什么结论呢?就是“不生、不住、不灭”,这是三个关键的问题。 
佛陀的《般若波罗密多经》和龙树菩萨的中观六论等告诉我们,诸法“不生”、“不住”、“不灭”。而我们却认为万事万物,包括人或者外界的山河大地,都是首先有产生的阶段,之后有存在的阶段,最终有消亡的阶段,即“有生”、“有住”、“有灭”,因此认为一切法都是存在的、实有的。 
这是常人的观点,极其简单。他的证据来自于自身的眼耳鼻舌身,对于自己的眼耳鼻舌身所看到的、听到的、嗅到的……就判断它存在。比如,当眼睛看到“蝉”的诞生、生长变化直至死亡的时候,我们就说:“蝉有生、有住、有灭。”又如,当敲击或吹奏某一乐器时,耳识就感觉到一种声音的产生;这种声音持续一分钟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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