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季无付》第18章


双眼红肿的美丽妇人从陌生人的手里接过礼盒,检查后抱进了病房里,放在床头的一边。
病床上,已经躺在这里很久很久的人,终于在这个清晨动了动手指。
天色还朦胧着,却已经能够隐约看见冉冉高升的暖阳。
撑着伞的男人走在布满雨水的街面上,忽然伸手探出伞外,摘了几颗雨珠。
“今天是11月1日。”他对跟在身后的人说。
披着雨衣的男人嗯了声。
“当时走得太匆忙,还没给你取名字。”
“嗯。”
“你喜欢季无付这个名字吗。”
他顿了顿,回答道:“我喜欢。”
“那就叫这个名字吧。”
“…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这本来就是你的名字。”
披着雨衣的男人停住脚步,被雨水打湿的发梢粘在脸上,连眼下也沾湿了。
“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
当阳光也争先抢后温柔拥抱在雨衣上时,他迈开步子追上已经离得很远的身影,然后再次放缓脚步,紧紧跟随在其身后。
“致亲爱的傅之禾先生:
希望看到这封信时,你已经恢复了健康。
我期待着再见时,能与依然骄傲优秀的你相拥。
你喜欢红玫瑰吗,我很喜欢。
还有,生日快乐。
来自不具名的勇者。”
正文完。
第13章 番外一(上)
人的一生要历经多少不幸才会走到终点。
人的一生要不断扮演多少次不幸的分母或分子,才能画上句号。
大概怎么数也数不清吧。
听到这里,有人跳出来反驳:你这是以偏概全,这世界本来就是不同人不同命。
是的,不同人不同命。
哪怕是流着同样血液的人,命运也是不同的。
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了。
站在海里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十一月的海水,真的好冷。
比起六月,比起八月,甚至九月,都要远远冷得多。
傅之禾也掉进过十一月的海里,那时候他是怎么活下来的,我至今也不清楚。
我只记得那天他醒来后,叫的第一个人是我。
“季无付,你有没有被淹死……”
明明在任何时候都比我聪明,这种时候怎么就犯傻了呢,从桥上掉下去的那个人,不管怎么看都不是我吧。
尽管是这么想的,我却还是止不住的想要抱住他,想要告诉他:幸好你没事。
“如果你出了事,妈怎么办?傅叔叔怎么办?!”
如果你出了事,我要怎么办。
可是傅之禾从来不惧怕我在他面前发火,他总觉得我是在跟他撒娇,以此为殊荣。
“只有我能让你露出这副表情。”
傅之禾不知道,他一定不知道。
汪洋大海上的唯一浮木,对遇难者来说是怎样一种希望,无法用词句描绘的,不能放在嘴边的。
我无数次想过,季莲为什么不爱我。
她可以爱傅正明,她可以爱傅之禾,她甚至爱着阳台那盆满天星。
可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把爱分我一点。
十二岁生日的时候,季莲给了我两张电影卷,她说:去和朋友一起看吧。
可是我哪里来的朋友,这句话要是说出来,她会连一年仅此一次的温柔也收回去吧。
于是我很用力的点了点头,接过了那两张电影卷,把票根藏进了我最爱的那本书里。
那天的电影放到一半的时候,傅之禾把我摇醒了。
他还穿着去上钢琴课时季莲给他换上的白色小洋装,带着咖啡色的贝雷帽,还有圆头黑皮鞋。
像是个童话里走出来的小王子。
我也上过钢琴课,就半节,金发碧眼的钢琴老师看着我摇了摇头,后来就只有傅之禾一个人去了。
“电影好看吗!”他的眼睛很亮,很好看。
于是我说:“好看。”
其实我连主人公是谁都没看懂,季莲可能忘了我还只是个即将离开小学的小屁孩,外语字幕对我来说就是天书。
“骗人,你都睡着了。”
“…你的课上完了?”
“我逃啦!走走走,我带你去吃华夫饼。”
华夫饼,一定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甜品,关于这一点我不接受任何反驳。
只是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好吃的华夫饼了,刚在海边餐厅点的那份,我只吃了一口。
如果换作以前的话,我可以吃掉三份。
如果回到以前的话。
十七岁的时候,我也幻想过回到以前。
那时候我以为,那一年就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了。
当傅之禾登上飞往英国的飞机,当他头也不回的消失在人海里,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一定会在所有人面前哭出来。
可是我没有。
因为季莲比我先一步哭倒在傅正明的怀里,那么的摇摇欲坠,那么的让人心生怜惜。
傅正明看起来心疼坏了,忘记了自己的市长身份,就在机场里抱着季莲安抚着她,无视了一旁的所有人。
第二天,届市满城都是“市长之子远洋留学,市长夫人泪洒机场”的新闻,就好像他们真的是亲生母子一样,情深似海,感人肺腑。
我带着这份报纸,背着登山包,离开了届市,在遥远的另一个城市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活。
傅之禾落地了吗,他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他的学校有第一中学大吗,那里的饭菜好吃吗,他能适应那里的天气吗,他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吗。
脑子里有很多问题,可是当我终于收到傅之禾的邮件时,我的手放在学校机房里的键盘上很久,只敲下了短短的一句话。
“你过得好就好,我也很好。”
我也很好。
季无付对傅之禾说的又一句谎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了解季无付的人,就只有傅之禾,于是后来他索性改成打电话过来。傅家的家教很严,生活费刚好够他的衣食住行,这一大笔开销只能让他挤出时间去做兼职来填补上。
傅家的孩子,在国外打工。
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
他说起的时候却轻描淡写的,听我说蜀市的小吃美食反而让他更感兴趣。
真奇怪,明明是个不能吃辣的人。
我其实也不喜欢吃辣,刚到蜀市的时候常常胃疼到去医院挂吊瓶,可是人必须要适应环境,否则就无法生存下去。
至少,至少在最冷的冬天时,又麻又辣的火锅能让我暖和起来,从内到外的,全身心的。
英国总是湿冷,于是傅之禾也去学了做火锅,做川菜,然后窝在公寓里边吃边给我打电话,等到挂电话后就浑身是汗的去洗澡了。
那一年,真的过得好慢。
印象里,届市最大的一场雪,就在这年的深冬。
傅之禾无论如何都要回来过年的,哪怕不回首都本家,季莲也盼着和他一起吃年夜饭,她盼得头发都白了几根,和那张保养得当的脸十分不搭调。
回届市的飞机延班了,傅之禾也是这天回来,我背着离开时带着的那个登山包,站在傅家的门口,等着他们把傅之禾接回来。
如果可以,我也想第一个见到他。
想看看这一年他有没有变样,胖了还是瘦了,有没有学外国人染奇怪颜色的头发,是不是又比我高了许多,会不会带着新交的朋友。
那天的雪很大,比我见过的任何一场雪都大,我站在门口看着那条小道,从黄昏到黑幕,薄暮最后一丝光也消散的时候,我终于听见了脚步声。
傅之禾从雪地那头向我走来。
他戴着看起来很暖和的毛绒帽,围着灰色的羊毛围巾,身上套着长长的黑色大衣,显得整个人都高大了不少。
一步,又一步。
当他终于停在我面前的时候,有白色的雾气从他裂开的嘴角窜出来,模糊了我的视线。
傅之禾摘下了那条羊毛围巾,套在我的脖子上。
“冷吗?”
我摇了摇头。
其实很冷,我的脚已经没什么知觉了,可是他一来,我就真的一点也不冷了。
可为什么,这十一月的海水,比深冬的雪还冷。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第一发!最近有点忙,不过番外会尽快全部写完的。然后第二部 已经在写大纲啦,同样在本篇更新,还请多多关照 
第14章 番外一(下)
我并非没有察觉到傅之禾的变化。
就如他了解我,我同样也比任何人都了解他。
要说为什么的话,大概是因为本质上我们是相同的,无论从哪一点来说。
一年看似很长,又似乎是一眨眼就过了,皑皑大雪里飞来的风声撕扯着耳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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