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个家》第62章


盛墨活动着自己有些僵直的四肢,欣慰地点头:“该去学的,以后帮我减轻负担。”
林家乐和刘明亮家在H省南部,所以先送他们回去,盛墨再自己回省城。为了不摸黑到家,他们早上很早出门,凌晨就开始出发了,到下午四点的时候,终于到了林家乐家。刘明亮早在前头就下车了。
林家乐看着一脸疲惫的盛墨:“盛老师,辛苦你了啊。今晚上在我家住一晚上再回去吧。”从他家到盛墨家所在的省城,还需要开好几个小时的车呢,林家乐可不放心让他继续驾车数小时,万一有点什么事故,那真是后悔都来不及。盛墨自然是忙不迭地答应下来。
林家乐的家实在算得上简陋,门窗显示出陈旧的色彩,很早之前,那上面是涂了一层绿色的油漆的,不过过了这么多年,油漆早就斑驳脱落了,只剩下木材的原色,因为长期无人居住,上面落满了灰尘,显得灰扑扑的。窗户的好多玻璃都已经破损了,估计是顽皮的孩子用石头砸坏的。只有林家乐住的那间玻璃是完好的,看得出有几块是新的,大概是四叔临时帮忙换上的。
家乐早就跟四叔说要回家过年的,房子由四叔四婶帮忙打扫了,被子也是晒洗干净的,褥子下面铺着厚厚的稻草,看起来非常暖和,不过四叔不知道他要带人回来,只准备了一张床和一床被。盛墨看着那一床一被,乐了。林家乐看着那一床一被,尴尬了。
第五十四章
晚饭是在四叔家吃的,林家乐刚到家,柴米油盐都没有,冰锅冷灶的,哪里做得出饭来。不过林家乐还是亲自下厨做了一道酸菜鱼,鱼是村里人自己养的,四婶去现买的新鲜活鱼,又嫩又滑。盛墨吃得头也不抬了。
盛墨一到四叔家,将四叔一家子都惊着了。其实说夸张一点,盛墨送林家乐回家,将全村人都惊着了。知情的人是知道林家乐的朋友送他回来,不知情的人就说林家乐出去打工两三年,就开着车子回来过年了,发财了啊。如此一传十十传百,就传变了味,到最后一个人耳朵里时,就变成了林家乐做了大老板,一年赚上百万呢,这不,已经买上小汽车了,黑亮黑亮的,还是美国牌子,名牌车啊。其实就是一辆普通的别克,传到大家伙耳朵里,就变成了外国总统坐的车了。这以讹传讹,真是要不得啊。
当事人还不知道呢,围坐在四叔家的火炉子边上吃饭。盛墨觉得四叔的人缘真好啊,怎么有这么多邻居来串门,他不知道自己才是这群邻居前来探望的焦点。林家乐知道那些邻居都是来看盛墨的,但也没告诉他,他自己一边吃饭,一边不时地和邻居们打招呼,还得准备糖果给来玩耍的老人孩子们吃。一顿饭吃得一点都不安静。
那些听到传言的邻居,如今又看到丰神俊朗的盛墨,顿时惊为天人。这个男的多好看哪,比电视里的男明星、比戏文里的那些书生状元郎都要好看呢。还有他带来的那条狗,那也比龙家院子里那条最聪明最听话的狗还好看。林家乐听着一些年纪大的老人用特别土的方言夸盛墨和丢丢,不由得低头偷笑。盛墨正在努力地和鱼尾巴作斗争,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话题的中心,看着偷笑的林家乐,觉得有些诡异,但是也没好问。
丢丢在一旁的狗盆里啃着骨头,将四叔家的土狗大黑挤到一边,吃得好不快活,一边吃一边不住地摇着尾巴。大黑见到漂亮的丢丢,居然害了羞,讨好地将自己的狗盆贡献了出来。可是丢丢完全不领情,吃饱了,甩都不甩大黑一眼,然后蹭到林家乐和盛墨身边,慢条斯理地甩着尾巴。大黑很哀怨了看了一眼丢丢,然后去吃丢丢吃剩的残羹。林家乐觉得十分惊诧,大黑是条公狗,领地意识十分强,居然能够容忍同是公狗的丢丢。
这一顿饭吃到最后,饭菜几乎都凉透了。盛墨放下碗,掏出烟来给前来串门的男人们敬烟,他自己是不抽烟的,但是知道家乡这边的规矩,成年男人从远方回来,一般要给自己年纪大的男人敬烟。尤其是新郎官第一次上门,那更是要一个个都敬到的,盛墨非常自觉地代入了新女婿第一次上门的身份,非常积极地敬烟。咳,这个也只是他自己在心里偷想而已,不敢让林家乐知道了。
想到晚上睡觉,林家乐就犯愁,他陪着一众邻居说话,迟迟不肯回自己家去,因为要跟盛墨同床共枕啊,真是纠结。盛墨不大注意去听他们说的那些话题,多半都是跟自己无关的,他坐在火炉子边,呵欠连天。丢丢也困了,将头枕在盛墨腿上,打着瞌睡。今天的林哥哥有些不那么可亲了,他和好多人说话,都没时间理自己。
夜色渐渐深了,邻居们都慢慢散了,林家乐自己也扛不住直打呵欠。四叔说:“家乐,去洗个澡睡吧。就在我这边洗好了,你那边烧个水都不太方便。”
林家乐点点头:“好的,盛老师先洗吧,洗好了咱们就回去睡去。”
四叔家的澡堂子虽然简陋,但还是比自家的好多了。林家乐回去取了衣服来,两个人分别洗了澡,然后打着手电筒回家。
盛墨被冷风一吹,头脑有些清醒了,他吸了一口沁凉的空气,抬头看看天空,这是个晴朗的夜晚,星河如练,乌蓝的天空中挂满了闪闪的繁星,像一块缀满了钻石的天鹅绒。
“乐乐,你看,好多星星!”
林家乐也抬头:“是咧,好久没有看到这么多的星子了,在城市里时只能看到几颗最亮的。”
“嗯,城里光污染太严重了,所以夜晚都不那么纯粹了,还是乡下好啊,一切都这么干净。连空气就要清新许多。”盛墨啧啧感叹。
林家乐笑起来:“乡下才不干净呢,到处都是鸡屎、牛屎、狗屎,尤其是下了雨之后,到处都是泥巴,又滑又粘,摔你个大马趴,看你还说干净不。”
盛墨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小时候也在乡下呆过一段时间的。但是相比较起城里那成堆的腐臭的垃圾、以及肮脏的下水道,你不觉得鸡屎、牛屎、烂泥什么的都还算可以忍受的吗?起码臭味也是天然的。”
林家乐不跟他争这个,这人明显就是个理想主义者,乡下这么好,为什么人人都往城里跑?大家之所以留恋乡下,不过是因为这里的生活简单、人情浓、压力小,是一处可以暂时逃避世事的桃源罢了。
两人慢慢地走着,盛墨突然说:“乐乐,四叔叫你去他家过年,你怎么不去?”
林家乐摇摇头:“不去。我在自己家过年,我要是去了四叔家,爷爷奶奶就没法吃上年夜饭了。”
盛墨:“……”他知道当地的习俗,过年的那顿年夜饭,是要先敬给祖宗的。
林家乐继续说:“去年我在广东过年,虽然也敬过饭,但是不知道他们找不找得到路。今年我都回来了,怎么还不在自己家过呢。家里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也还是有个家啊。四叔待我再好,但那是他的家,不是我的。”说着还摇了摇头。
盛墨的心有些难受,他真想将林家乐抱在怀里,跟他说:“乐乐,我给你一个家,以后你再也不用一个人过了,我陪你过。”但他只是伸手在黑暗的空气中抓了一把,没有做出更进一步的动作。
林家乐没有听见盛墨再回话,回头看了一眼,将手电筒照一下他:“盛老师,走快点啊,前面就到了。今天累了吧,早点休息去。”
盛墨嗯了一声,默默地跟上来。
林家乐回到家里,摸了半天,才拉亮了电灯,这拉绳的开关还是不好用,等明天去镇上买两个盒式开关来装上好了,反正自己都会弄。灯一开,晕黄温暖的光线溢满房间,屋子里没多少家具,最显眼的就是那张床了。床上铺着的被子是大红大绿的牡丹花被面,林家乐有些窘,这是以前奶奶给自己做的,说是以前他爸妈结婚时买的布料。奶奶是个精细讲究的人,每次用过之后,都会拆洗干净,然后用米浆浆一遍,所以过了二十年,这被面的颜色依旧鲜艳如新,保存得非常完好。
盛墨看到这张床,情绪又高涨起来了,他很主动地坐到床边:“乐乐,睡吧。”
林家乐掩饰性地开了衣柜:“盛老师你先睡,我给丢丢找些铺盖。”因为车子空间不够,丢丢的铺盖都没有带回来,这种冷天,不可能就让它睡地上的。不过让它爬床也是不行的。林家乐去抱了一捆干草过来,放在屋角,又在上面铺上自己不要的旧衣服,然后拿了一件旧棉袄:“丢丢,来,睡这里。”
丢丢也累了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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