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_青云待雨时》第12章


沈余舟那个时候的想法:他很艰难,但晨晔丝毫不懂得跟他站进同一个战壕里。
那段时间他的脾气很大,如今想起来,沈余舟觉得自己年轻时就是少了些担当,从火车站回去,车开一路,他烦闷了一路,最后想起一个项目的预算跟甲方始终谈不来,工地那头施工进程眼看就要耽搁了,心情终于坏到极点。
他绷着脸回公司,走进办公室,对秘书说,“南桥作废的预算给我再打印一份,叫刘姐过来讨论新方案。”
秘书不明所以地看他。
突然传来个声音,“那我就给你个惊喜,南桥那份预算,中午,甲方已经签了。”
惊愕中他抬头,郁寻安一手抄裤兜,站在门口。
沈余舟心情瞬时好转,“是吗?”他站起来,笑了,“我错过了什么?”
第10章
很长一段时间,郁寻安对沈余舟都意味着迫在眉睫的困难迎刃而解,意味着志同道合,意味着好消息。
伴随着一个一个的好消息,沈余舟看着他那张脸,直接联想到的就是,逆境终将过去,自己离高处那片赏心悦目的风景又近了些。
沈余舟不是个喜欢把主动权一直放在别人手上的人,那些时日也孜孜不倦地从郁寻安身上汲取能量,多是经验、手段,以完成自我的强大。最初郁寻安对他来说亦师亦友,资本积累的路上的确荆棘遍布,但郁寻安这一群人跟他共同进退披荆斩棘,也逐渐小有所获,他再次品尝到成功的喜悦。
而晨晔当时的角色,就是负责在他兴致高昂时,瞬间把他情绪拉到谷底。
正如这天,下午几个小时过去,晨晔电话来了。
是火车到达报平安,先前在火车站不算愉快,但这时候沈余舟已经半点阴霾也没有,可是,两人说了几句话,他让晨晔赶紧打车回学校吃饭,正要挂电话,听见晨晔叫住他,“师兄。”
这一声又是小猫似的招人怜爱,沈余舟声音也温柔下来,“嗯?”
但晨晔接下来的话却不怎么招人怜爱,他说:“你别不信我,那天在KTV,你出去接电话,郁寻安他避开人私下跟我说,我不适合你。”
当时,沈余舟刚跟同事讨论完南桥施工二期的细节,会议室里人还没散,桌上摆着的施工图几个月后就会成为现实,是名也是利。他背后的同事谈笑风生踌躇满志,其中就有被晨晔向他告黑状的郁寻安。
沈余舟几步跨出房间,空荡荡的走廊风灌着也没能比他心底更凉,他压低声音,“他说的不对?”
晨晔听起来急了,“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别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晨晔,你敢懂事点吗?”
之后晨晔说了些什么,沈余舟到现在已经记不得了,这只是他们无数次争吵中的一次,只记得晨晔情绪非常激烈,他听着烦,果断把电话给挂了。
他当时是真没觉得自己不对,甚至没觉得郁寻安不对,晨晔吵架跟他说分手的那一晚,他酒醉撑着个路灯杆子站在原地动不得,是郁寻安把他送回家的,多少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到现在都没想清楚晨晔为什么一下子变得那样敏感和胡搅蛮缠,本身柔顺可爱的小猫但凡不如意,一爪子就要朝他挠过来,不依不饶。
很长一段时间,沈余舟觉得自己把他给宠坏了,后来又过了好久,长了年岁,性子也不像当年那般浮躁,才醒悟自己当年争锋相对也是错。
其实他那时候和晨晔一样偏执,晨晔偏执于象牙塔里真空一样的爱情,他偏执于急功近利。
窗外浓云略散,沈余舟望着从云隙间挤出的几缕淡薄日光,心里想着,如果是当年的晨晔碰见现在的他,这一切波折都不会发生。
可晨晔也已然不似当年,曾几何时,这个人在他面前就如清可见底的泉水,而现在他也看不透,他不知道是重逢时日太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沈余舟心里突然有些惆怅,随之而生的是一股子奇怪的紧迫感。
片刻,他从兜里摸出电话,翻出个号码拨出去。
“喂……是我……没什么……您现在在家吗?……”
晨晔是刚下班的时候接到沈余舟的电话的,沈余舟说他已经在楼上等着了。
如今的都市职场人大都不喜欢太早吃完饭,晨晔看一眼手机,六点还没到,心里琢磨着今天沈余舟带他吃饭的去处可能有些远?
收拾好,下楼,上车,他系好安全带,顺口问:“这是要去哪?”
沈余舟唇角带笑地说:“你陆阿姨煲了汤叫你过去喝。”
晨晔登时就笑不出来了。
沈余舟在一边开车,他愣愣从倒后镜里看了自己几秒。
几秒过后,他对沈余舟说:“师兄,先送我回家一趟。”
重逢后,晨晔在沈余舟面前一直是淡定的,从容的。但他这句话终于不那么淡定了,就像一层皮被撕开一道裂隙,还有那么点撒娇哀求的意思。
沈余舟暗叹今天的决定虽然仓促,但看起来似乎没错,还是那句话,晨晔和陆女士凑在一处更像亲母子,且不说当年知道他们分手,沈余舟吃了亲妈多少排头,陆女士惦记着晨晔一惦记就是六七年,每次数落他大龄单身,必然拿出来念一念。
他还记得以前知道晨晔手脚凉,陆女士一句手冷没人疼,不知从哪里翻出沉年钩针自己给晨晔织了手套和几双线袜子。那袜子颜色惨绿,织工惊悚,他好笑地说:“他哪里会穿。”那年头已经没人穿自己织的毛衣了,况且,晨晔多爱漂亮。谁知晨晔一把把东西抢过去:“谁说的,我挺喜欢,家里织的,暖和,结实。”后来晨晔还真穿了,晚上画图穿毛线袜子保暖,白天出去用陆女士织的手套换下他的BV小羊皮。
沈余舟其实觉得晨晔今天人到了,陆女士就会高兴,但晨晔看起来挺坚持,他估计不让人回去准备这一趟,晨晔得一晚上不安,找了个合适的地方打轮转向,“行。”
把人送到楼下,晨晔上楼,没一会就下来了,换了身大衣,人比刚才更精神。
等他上车,沈余舟见他手上好几个大牌的纸袋,其中一个爱马仕的,个头还不小,应该是包。
沈余舟说:“太破费了,她也不讲究这个。”
晨晔说:“主要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可能是拜样貌所赐,沈余舟活到现在都没追过人,如今人是旧人,他却是新手上路,万万没想过最有效手段居然是拼妈,他心情有些复杂,不过想想,晨晔肯跟他回去总是好的。
而晨晔肯赴约还真不关沈余舟什么事,车开在路上,晨晔扒开袋子看了眼里面的东西,确认不失礼才放心。
他来C城三年,其实早该去见见陆女士的,不涉及其他,纯粹当作晚辈,上门看望长辈也是应该。
晨晔记得他第一次到沈余舟家的那个暑假,沈余舟已经工作,成天不见人。为了避开沈余舟的舅舅,陆女士彻底放开公司的事务退下来了,跟着几个同样赋闲在家的旧友每天投身文娱活动。
可就因为他在家,大热天的,陆女士中午还回来给他做顿饭,他一个大闲人,其实完全可以自己学着做,学不会在外边吃也行,再则热热剩菜也很方便。可怎么劝都不行,陆女士就是坚持每天冒着大毒日头跑那么一趟,变着花样给他弄好吃的。
还有种种的好,不可尽数,晨晔他亲妈对他都没这样。当然,他亲妈心思从来就不在他身上,他算是个母子关系不协调的典型个例,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才一直对陆女士心怀感激。
简而言之,眼下对他来说,沈余舟是沈余舟,陆女士是陆女士。
因此,高峰期开车一个半小时,他们到陆女士家。门一开,熟悉又久违的旧人站在面前,叫一声他的名字,晨晔立刻上前,给了老妇人一个大大拥抱,“陆阿姨。”
正如他想的,陆女士数落了一通他上门居然带东西,拉着他不放,“长高了啊。”
晨晔这几年个子拔了三公分。
“比以前结实了啊。”
已然不是当年还带着少年体态的单薄清瘦。
“这要是走在街上,我要认不出你咯。”
晨晔玩笑说:“一定是我变丑了。”
陆女士抹了下眼睛,笑着拍他肩,“更好看了。”
一直到沈余舟打岔说:“进去坐吧。”陆女士才回神,把人从玄关让进屋里,但也没坐多久,饭摆上了。
全是晨晔爱吃的菜,陆女士拿公筷给他一样样夹碗里,晨晔笑着一样样吃,他没问陆女士从哪知道他在本地,当然用鼻子想也知道是沈余舟,不过,真的没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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