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搭档是财神》第722章


这里面有个不起眼的人,一脸的络腮胡子,表情轻松自然,不悲不喜不激动,倒是跟其他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若不是他手上也拿着一摞的资料,还以为只是个过来看热闹的呢。
只不过公司门口有保安守着,刷身份证进入,若是没有在网上申报成功,连大门都进不来。
大胡子姓胡,是个十足的混混,但因为他一脸的络腮胡子,加上又姓胡,除了家人,大家几乎都只叫他大胡子,甚至连他本名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今天他有幸能够在这里进行现场确认,绝对不是因为他突然之间发了财有了钱,然后想要成家立业,所以买房子娶媳妇。他这是收人钱财替人干活。
终极雇主是谁,大胡子自己也不知道,因为毕竟这种事也不会真正的雇主直接找上门。而他需要做的事儿很简单,就是申购一套房子。
大胡子名下没有房产,即便有房产,就他这种混混,也早挥霍了。岭城户口,32岁。
除了没钱,他绝对符合这一批低价房的申购条件。
所以,申请了“可劲儿花呗”账号,由上线直接转入120万的定金,大胡子便顺理成章的成了合格的申请人。
大厅里的初审,没有任何意外。大胡子揣着资料晃荡晃荡就进了办公室。
“呦~~~这么多人?”大胡子唏嘘道。
“这位先生请坐。”旁边,一位律师开口说道。
因为花钱请了这么多律师,宋谦自然不需要开口说什么话,他就混在这么多人当中,看看每个进来的人的财富情况就行了。
至少到目前,现场审核下来一百多号人,还没有出现特殊情况的。
算是好事吧。
这个律师团队,每个人在这里坐一天的报酬是八千块。虽说也不乏有顶级律师一年能赚四五百万甚至更多,但一般律师,每天八千块的酬劳,还只是在房间里坐着,问问话,已经是超高的价位了。
所以律师们都很敬业,对于进来的人,有一整套的询问。包括家庭成员、从事的工作、具体收入、日常开支等,再借助已有的信息来综合判断这个人是否存在欺瞒的可能。
整套提问方法,是这六个日均工资八千块的律师想出来的,不得不说还是有一定科学性的。
“请问胡先生从事什么工作?”律师在大胡子坐定后,一边看着手上的资料,一边问道。
“嗯?这个要说吗?”
大胡子有些不解。他在之前是大概知道这个现场确认程序的,就是外面书面审核一下,到这个房间签个字,然后再出去就是签合同。这么简单,所以给三千块就干了。
但是这都还要问工作的情况?怎么回答?
自然是如实回答了。
“没什么工作。”
律师挺奇怪,连忙补充问道:“没工作?那请问您的主要经济来源是……”
“我手气比较好,朋友跟我赌钱总是输给我,然后有时候也帮人看看场子。”大胡子依然的漫不经心,也算是如实回答。
这大约是一众律师问了这么大半天第一个问出来有点特别的,每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毕竟拿人家八千一天,就是为了审核出一些特殊情况。要知道,挖出一例不符合条件的,就能给公司减少几百万的损失。
公司,没错,要是能在这家公司当法务绝对是极好的事情,听说月薪十万,活还轻松。
于是几个人继续追问。
“如果您没有固定收入,怕是银行不会通过您的房贷。”
“这跟你们有关系吗?”
大胡子的不以为然,让几个律师都有些抓狂。跟他们没关系,但跟公司有关系啊。
几个人不经意的看了眼宋谦,就是他们的老板,只见他没什么特殊表情。于是只能继续问,借此拼命表现自己。
宋谦自然是在大胡子进来的第一时间就发现问题了。金庭御府的房子现场确认出问题的,都是额外有房子,也就是个人财产要更多。但这位,个人财产几乎没有。
第943章 这些根本不是我的钱
只有几千块身家的大老爷们儿,拿什么付的一百多万定金?
关键,也没看出有负债。证明这钱也不是借的。
不是自己的钱,也不是借的钱,只能说明这房子不是他自己买的。或者说,他是准备替别人买。
虽然有条款规定不准转售,但法律这事儿太复杂了,钻个空子并不难。
所以宋谦也是想通过在岭城这边试水,尽可能多发现问题,堵住漏洞。完善了之后再往全国其他城市去推,自己就不用担心了。
总之这个高价买房低价出售的方法,只要选对了房子,圈定了对象,肯定是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住房问题,满足刚性需求,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降低房价。
事实上,只金庭御府五百多套房子出去,二手房市场已经开始有动作了。人家新房都这么便宜,二手房凭什么更贵?
几个律师继续卖力询问。
“我们公司推出的低价房,主要面向刚需群体,当然,也肯定是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的。”
随即,另一名律师又强调道:“如果你无法提供固定收入来源证明,不仅银行不会贷款给你,我们也会考虑取消你的申购资格。”
“凭什么?!我可是已经付了定金的!你们要是不卖房子给我,得还我双倍定金!”大胡子叫嚣起来。
他确实不算是法盲,毕竟在道上混,多多少少得知道砍人砍到什么程度只会构成轻微伤,最多来个治安拘留。
有些傻子如果不学法,上来就给人面部来一拳,打落两颗门牙这就构成轻伤,直接可以判刑了。
对于刚才说出的这番话,大胡子还是挺得意的。而且他想的很美好,若真成立,指不定一下子就发家致富了。
当然,六个日薪八千的律师在这儿,怎么可能让一个混混抓着这么一条就让公司损失一百多万?
他们甚至不屑于反驳这句话,毕竟整个公告还有一个“最终解释权归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这句话何止是霸王条款,简直就是霸王龙条款,足够他们在字面上做各种文章了。
更何况,从公平公正角度来看,申请人在没有足够能力支付房款的情况下购房,并不符合他们推出这一批低价房的初衷。若是可以这么干,那人人都去借钱买房就好。
对!这是个大漏洞!
借钱买房,然后还不出钱,被起诉到法院并败诉,然后在执行过程中房子被查封,然后拍卖出售。
整个过程都由公权力介入,过户毫无障碍。但损失的,却实实在在是公司的利益。
至少是信誉。
鉴于这可能发生的重大纰漏,几个律师更加不遗余力的盘问起大胡子来。
而大胡子,从一开始的毫不在意,到后来被问得急了,也抓狂起来。要知道,他才拿了人家三千块,根本没想过要经受这么多盘问,都快问到祖宗八代之前是干啥的了。
终于,忍不住全盘抖漏了出来。
其实也没什么特殊信息,毕竟终极雇主是谁大胡子确实不知道,他也就把自己知道的事儿都说了。
然后关于那120万定金,几个律师商量了一下,决定还是暂扣。因为如果严格解释起来,这家伙确实不符合条件。
但这个还是要跟法官沟通一下,毕竟会涉及到自由裁量,如果走法律途径要怎么判,还得看法官怎么想。
大胡子无所谓啊,他只能自认倒霉,决定出去后就把那三千块还回去。做混混的也要有做混混的底线,那就是事没给人办好,钱就不能收。
至于那120万,这个关自己什么事?从头到尾他都没碰过这笔钱好伐!
宋谦有些小欣慰。果然是钱到的地方没有解决不了的事情。这会儿才六个律师,每个人八千,便问出了这么一例特殊情形,若是再多几个,怕是连苍蝇都飞不出去了。
能用钱解决,自己自然不会再用特殊功能。
而接下去无论是继续收购房子还是低价出售,都可以悉数交给手下人去办了。
朱建华的能力,在短时间内也得到了飞速的提升,如今已经完全对得起宋谦给的月薪二十万。
而对朱建华来说,比钱更重要的是这个平台。
他做梦都想不到,自己一个靠嘴皮子买房子拉皮条的混口饭吃的人,有朝一日能够在这么一家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每天资金上百亿的收购房产、出售房产。
虽然公司无时无刻不在亏损,但他似乎也发现了这么做的意义所在。这本该是政府需要做的事,只不过他们越俎代庖了。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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