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笑傲行(普祥)》第409章


带头的好汉绰号草上飞,乃是当年有名的一位飞贼,若非播州收留,早就到天牢等砍头了,他也得算是播州最忠实的战士。只见他将手一摆“摸过去,干掉放哨的官兵。把营门开开,咱们冲进去。”
“老大,我看了,门口好象没哨兵。”一名过去的手下,如今也是他的副手,在绿林中时与草上飞做惯了搭档,最是得力。他悄悄向前探勘了一番,回来禀报“我估摸,是哨兵都喝喜酒去了。营门也不用咱开,内应已经开了寨门,等着给咱领路了。还是个女人,是个娘们。大哥,这回咱可有福了。”
草上飞听到有内应,心里更觉踏实,看来杨朝栋没骗我们,果然是有内应。“娘们?我过去看看,别乱喊,让他们听见,一会非火并不可。”
等他凑到前去,见一个女人脸上蒙着青纱,身上一身夜行衣,裹的严实,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眸子。见他来了,只一招手“跟我走”。转身在前面领路。草上飞在播州旷的久了,就是头母猪,也让他觉得是貂禅。何况这女人虽然看不到五官,但光从后面看那苗条的身段,细如杨柳的纤腰,结实而翘起的丰屯,就让他觉得骨头都酥了。
“二弟,把蒙汗药准备好,待会放起火来之后,给我把这娘们闷倒了,装麻袋里。这几年手上也有点钱,杨朝栋的娄山咱也不回了,一起火,就带着她跑,留下这些蠢货,替咱们阻挡官兵。娘的,这任务本就是个有去无回的差使,我草上飞可不是傻子,不会留在这陪葬。”
这女人似乎对军营里的道路十分熟悉,三转两绕,轻车熟路,沿途并没撞上巡逻的官兵。草上飞隐约觉得,这军营里的兵,似乎少的有点过分,这女人又什么路数,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可是这带路的女人似乎是个冰山,对他们的搭讪连理都不理,可越是这样,草上飞心里就越像有个猫在拿爪子挠他一样。“臭娘们,将来我把你带回去,让你天天叫爹。”
他心里琢磨着,步下不停,眼前见是一片临时搭建的库房。草上飞朝那手下使了个眼色,自己上前吸引那女子的注意力“姑娘,这是不是就是官军的粮仓了?”
与此同时,他那手下已经拿出一块沾了迷药的手帕从后摸过去,准备掩住这女子的口鼻。哪知那女子却比他两人更快,在草上飞靠前之时,已经脚尖点地腾身跃出,挥手打出一片暗器,口中叱道:“这里不是什么粮仓,是你们的坟地,都给我去死吧。”一枚穿云炮腾空而起,在空中炸开片片火树银花。
第四百七十三章夺关(十八)
草上飞与他的手下,一边腾挪躲闪着暗器,一边扯着脖子喊道:“不好,有埋伏,风紧扯呼!”作为积年惯匪,他几乎出于本能的就判断出,自己踏入了一个圈套之中。而这种圈套,是足以致命的。
可是这支人马,不是绿林上惯于打家劫舍的匪帮,而是一群由地痞、无赖、乞丐、流民组成的所谓新军,而起中流砥柱作用的,是播州杨家自己的亲兵队。这些人在战斗力上或许比土匪略强,可是反应速度上,就弱了一筹。有人觉得该去执行任务,放火烧仓,有人觉得该列好阵势,准备接战突围,还有的人在想着风紧扯呼是什么意思。
就在此时无数孔明灯升空,四处伏兵四起,灯球火把,将这支偷袭部队所处的位置,照的亮堂。几个仓库的大门已经打开,一队队士兵从里面冲了出来,手中端着快枪,举着长矛,还有人推出了几门小炮。带队的军官正是与郑国宝有两番合作经历的浙兵大将吴天德。他此次受命,带一营浙兵随郑国宝入川作战,这第一份战功,也就送了给他。
令旗挥舞,枪炮齐发。这一营浙兵是从蓟辽防线上调下来的,乃是打老了仗的边军。女直也好,蒙古也罢,都是他们手下败将。小小的一支播州乱兵,在他们眼里自然也就如同儿戏一般,与其说是打仗,不如说是出操。
播州这支人马,已经彻底乱了营。突如其来的埋伏。以及这支部队的战斗力,完全让这支播州人马不知所措。即使是其中最有战斗力的杨家亲兵,也只有与土司作战的经验,而没有与朝廷正军撕杀过。在他们心里,也认为有事即调土兵的大明官兵,就如同日常所见的卫所军一样,是一群武装起来的农夫,没有什么可怕。官兵有火枪不假,可即使是点火绳的准头枪,也不能枪枪命中。只要冲到对方眼前进行白刃战。那些官兵就得一哄而散。
事实上土司间进行大规模械斗时,也会有人搬来火器,甚至从官兵手里搞到几支枪,但是于事无补。该赢的还是会赢。该输的还是会输。打仗是山神老爷的保佑。他老人家让谁赢。谁就能赢。山神爷喜欢的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好汉,不是只会躲在后面放铳的孬种。
可是今天这仗,仿佛山神老爷不在播州一边。这种快枪如同泼水一般打过来。成排的勇士被扫倒。那些流民、乞丐,像受了惊吓的兔子,从这边跑到那边,从那边又跑到这边,可是不管跑到哪,都躲不开夺命的枪弹与箭矢。
这几十位带队的江湖好汉也知,照这么下去,准是死路一条。江湖男儿义字当先,互相道了声珍重,各自施展轻功,朝不同的方向就逃。江湖的义气自然就是要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不为了自己活,把别人的腿打断,就得算是良心中的良心。
一鹤冲天、八步赶蝉、草上飞、浮光掠影、踏雪无痕、一苇渡江……片刻间,十几种轻身功夫,被各路高手施展开来,让人眼花缭乱。若是营内各派宗主皆在,定然要挑起拇指,赞一声“好轻功,好身手。”
可惜那些浙兵见识浅薄,哪懂得神州国术博大精深,轻功之道奥妙无穷。也无心欣赏各位高人的身法是何等绝妙,只是按着长官的操典,前排兵士将手中长矛高高举起,向前猛刺。
猛刺,突破!随着长枪的一个穿刺攻击,唐门的佳人一声娇呼“轻些”,让那在她身上交战的战士,士气更加旺盛,血液流动更快了几分。外面在浴血撕杀,新房之内,同样在激烈交战,也同样有人流血。
催城破寨,突破屏障。这位唐门的天之骄女初次临阵,哪堪挞伐,方一交锋,就已经溃不成军,最后就是完全任凭丈夫摆布,想怎样就怎样,失去了战役的主动权。激烈的碰撞,交锋,碾压。这里的战阵之激烈,比起外面的战斗,也丝毫不逊色,只是交战双方,全都乐在其中而已。
等到郑国宝将唐月亮杀的大败亏输,不住告饶,才得意的收了兵。唐月亮却用一双玉臂抱着郑国宝的腰,不让丈夫离开。“不许走。前些天,那马帮的大锅头多占了多少好处,今天活该她独守空房。哪也不许去,在这里陪我。”
这位大小姐的强势,让郑国宝暗暗皱眉,不过想到,她之前是四川唐家的女当家,管的又是收债催租的活,如果不能做到足够强势,面冷心黑,这活也就没法干了。这种性格,也是正常的很,将来慢慢再说吧。他笑道:“你放心,我答应你了,今天陪你,肯定不到那边去。我只是要起来把衣服穿好,待会好听下面的人,来向我报捷请功时,总要有点样子。”
唐月亮正是初承恩泽,娇弱无力之时,就只好蜷在被子里。郑国宝自己穿好了衣服,来到门口见宁中则一人一剑,守在外面,脸色通红。显然这帐篷隔音效果并不理想,连累这位无双剑只能在这听壁角。偏又因为覃氏行刺的事,宁中则不敢离开,生怕郑国宝遇刺。这各中关心之情,自是不必多说。
见郑国宝出来,宁中则想起方才听到的那靡靡之音,脚步都有点无力。可是又忍不住,替他整理衣服,把几处褶皱拽平,“小心点吧。虽然乱兵可能平了,可是这营内,也不敢说绝对安全。我在这替你看着夫人,你自己多加小心。”
郑国宝回头朝帐内一望,摇了摇头,唐大小姐比起宁中则来,终究还是差了一筹。“宁姐放心,我没事。这是在我自己的军营,哪有那么多凶险。要是这里不安全,也就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了。我这就去前面看看,杨朝栋给我送来多大的礼,我们又砍了多少人头。”
这一战,基本可以算做官军完胜。战斗一开始,播州的部队就被打转了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作战,后面的战斗,也就没了悬念。那些施展轻功,想要逃之夭夭各奔东西的江湖好汉武林高手,不是被乱枪打成筛子,被乱箭射成刺猬,就是被挂在大枪上当肉串。丐帮弟子,无业流民们,平时打个群架还行,在这种战阵里,根本就是添头。在乱枪之下,还知道乱跑躲避,等官军的大枪队一靠近肉搏,光剩了跪地求饶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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