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第45章


图四·3 “户帖制”执行流程示意图
第一步,当然是皇帝下发一道大白话圣旨到户部,给政策定下基调。
第二步,户部根据文件精神,设计出标准户籍格式尺寸,叫作户帖式。户部规定:“户帖”的用纸长一尺三寸,宽一尺二寸,边缘还缀有一圈花卉装饰。
这个尺寸,可不是随便定的。
早在晋代,朝廷制作户籍时已有规定,要求用一尺三寸札。因为当时没有线装书,而是卷轴装。纸与纸之间左右相连,形成一条长幅,因此宽度不限,只需要规定长度即可。
到了明代,装帧方式已和现代无异,页页相叠,因此需要把长、宽都规定出来。将长度定为“一尺三寸”,也算是一种从古。
看完尺寸,咱们再来看正文格式部分。
正文分成左、中、右三块。在最右边,印制洪武皇帝刚才那段白话圣旨,前面添加一句“户部洪武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圣旨”字样。一来申明此乃皇命;二来警告百姓要如实申报,否则要充军;三来提醒经手官员,如果他们违法徇私,也要处斩。
中间部分,是户帖主要内容,要写明该户的乡贯、男子丁口、女子口、名岁、与户主关系、户种、事产、住址等信息。
最左边,是留给官员签字之用。朱元璋对这次推行极为重视,要求每一级都要有经手官员的签押,以便追溯责任。所以每一份户帖的签字,都是从户部尚书邓德开始签起,接着是副手左侍郎程进诚——当然,这两位的签押都是提前印制好的,否则他们也甭干别的事了;随着户帖一级级下发,会有侍郎某、郎中某、员外郎某、主事某依次签在后头。
这是中央部门签发部分。在户帖背后沿边还留有空白,以便地方执行官员签下花押:从知县、县丞、司吏、典吏到书手、里保,一个都不能少。
调阅任何一份户帖,都能查到从中枢到执行小吏这一整条文件流转的路线。哪一环节出问题了,抓起责任人来十分方便。
每一份户帖,都要一式两联。首一联叫作籍联,次一联叫作户联。前者交给官府留底,后者给百姓家里留底。在籍、户二联之间的骑缝处,要印有字号以作为堪合之用,还要盖上一个户部骑缝章,每联恰好各留半个印。这样一来,官、民各有一份,最大程度防止伪造。
从一份户帖式上的设计可以看出,大明朝廷着实下了一番苦心。逐级签字,骑缝用印、编号堪合,籍户二联,尽可能堵上可能存在的疏漏。仅此一点,就比前朝不知要高到哪里去了。
第三步,户部把设计好的户帖式下发给官办印坊,依照样本批量印制,然后分发到各地州县,并规定了缴还时间。
第四步,各地州县接到空白户帖之后,必须由正印官员担任提调官——这个提调,是临时差遣头衔,和后来负责教育的行政职务不一样。他的工作是张贴文告,晓谕百姓,让他们早做准备,还要对属下官吏进行培训。
接下来,提调官成立工作小组,亲自坐镇监督,下级官吏带着空白户帖,分赴各地基层去执行落地。
第五步,衙门小吏和当地里正逐家去敲门送帖。百姓大多不识字,需要口头申报,小吏当场填写资料,并由熟悉内情的里正审核、作保。三方确认无误,小吏会撕下其中的籍联部分,带回衙门,与其他籍联汇总;剩下的户联部分,交还百姓自家留底,叫作户帖。
这个制度之所以叫户帖制,就是从户联这儿来的。
第六步,所有填好的籍联,在衙门汇总统计,要算明户口、人口、丁口、田产几项数字的总额,连同原始资料一起递交给上级,自己复制一份留底。这么一层一层磨算,逐级汇总到户部。户部呈递到朱元璋手里的,就是一份全国总户口、总人口、总适龄壮丁以及总耕种田亩数的概算报告。
有了这个东西,天下在朱元璋面前,便不存任何秘密了,透明可见。他可以随时看到一个地区的总数据,如果愿意,也可以深入查到任何一户的情况。
但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
老朱对官僚一向不大放心,总怕有人从中舞弊徇私。他对老百姓更不放心,民间隐瞒人口和田地的事太普遍了,如果放任不管,等于白干。
因此他特意设计了一个制约舞弊的手段。
第七步,朱元璋动员了一大批军队系统的文书人员,分散到各地去审核抽查,术语叫作“驳查”。用圣旨里的话说就是:“我这大军如今不出征了,都教去各州县里下着,绕地里去点户比勘合。”
这些大头兵和地方不是一个系统,相互包庇的概率不高。如果军队驳查出户帖数字与实情不符,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哪一级官员的脑袋。如果查出百姓自己隐瞒,那就发配去充军。
第八步,军队驳查完毕,也提交一份报告给皇帝,和户部报告并读。大功告成。
说了这么多,那么这个户帖到底什么样子?
让我们拿一份保存至今的户帖实物,看看都填写了什么吧。
从图上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在最右侧,是朱元璋的大白话圣旨,占了将近一半的纸幅。在圣旨结尾还有一行字:“除钦遵外,今给半印堪合户帖付本户收执者。”
这是在宣读户主的权利和义务,提醒他有权收到一份户籍副本,上面还有一半官印可以验证真伪。
图四·4 户帖实物图(出自崇祯《嘉兴县志》)
圣旨之后进入正文:
一户,林荣一。
嘉兴府嘉兴县零宿乡二十三都宿字圩民户。
计家五口。
男子二口:成丁一口,本身年三十九岁;不成丁一口,男阿寿,年五岁。
妇女三口:妻章一娘,年四十岁;女阿换,年十二岁;次女阿周,年八岁。
事产:屋,一间一披;田,自巳民田地,六亩三分五毫。
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这是个典型的小自耕农家庭,一家五口,一间房子几亩田地,勉强糊口度日,家庭地址在嘉兴府下辖的某一个乡村里。
再往左边看,是两行字:“右户帖付民户林荣一收执,准此。洪武四年 月 日”。说明这份文件是户联,给户主留底。
在“洪武四年”的左边,有一排残字,只余左半边:“加字壹佰玖拾号”。这个是骑缝字号,另外一半字在籍联上面,已被扯去交官。万一起了纠纷,官府就会调来籍联和户联对比,骑缝字号能对齐,说明是真的。
而在年月日的斜下方,还有负责官员的花押,一共有六个。不过具体是哪些官员的手笔,非得穿越回去才能知道了……
在左上角,还能看到一个“部”字。另外一个字是“户”,留在了籍联上。具体操作手法是,把第一联卷起来,让“户”字和下一联的“部”字恰好平齐,盖上骑缝大印。如此操作,两联各留一半钤记,功能和字号一样,还兼具认证功能。
这样一来,官府和民众各执一份。不光官府可以用它来管理,民众若碰到家产纠纷,也可以以此为证据,去调官府的原始记录,最大限度地杜绝了伪造、篡改的情况。
这份户帖,可以说设计得相当周详了。
不过细心的朋友可能会觉察到,这个户帖里有两个不太容易发现但事关政策成败的小问题。
大家不妨停在这里,想上五分钟,再继续读下去。
户籍最重要的功能之一是什么?是征收赋税。而中国古代的赋税依据除了人丁之外,还要看田地的多寡。
不,这个说法还不够准确。
税赋依据,不只要看田地多寡,还要看田地质量。
河边的田地和山坡上的盐碱地,即使面积相同,土地肥瘠程度肯定不一样,产出大不相同;麦田和桑田,即使面积相同,收税种类也要有区别。如果不加区别,只以面积来收税,小则造成纷扰,大则激起民变。
早在春秋时代,楚国令尹子木整顿田制时,就注意到要考虑田地肥瘠不同,要“量入修赋”。王安石变法时,有一项方田均税法,将土地按肥沃程度分成五等,每等税负各不相同,多占良田者多缴,少占贫田者少缴。
将田地分级,是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重要一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税赋公平,减轻贫民负担。
可在刚才那份户帖里我们可以看到,林荣一家里那六亩三分五毫的田地,只是简单地登记成“自巳民田地”。这块土地种的什么作物、肥沃程度如何,户帖里一概没写,甚至连所在位置和形状都没提。
这让朝廷以后怎么收税?
也许会有人指出:土地资料都是单独编成鱼鳞图册,你在户帖里当然看不到。
图四·5 《明万历九年歙县十五都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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