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第63章


们自己想辙吧。国子监还来回扯皮,一会儿直接给米,一会儿折成银钱,总之给得极其不痛快。
南京部委足球队高举着“不敷”这面大旗,开始了精妙的传球。国子监推给都税司,都税司推给江宁、上元二县;户部推刑部,刑部推都察院,都察院推应天府,应天府呢,自然也往下甩锅,又推给下辖的江宁、上元二县。
供养黄册库的费用,被一层层挪移转嫁,最终尽数落到了江宁、上元两县头上。这两个县就在南京城外,离后湖最近。两县实在是推无可推了,只能含泪把负累扛下来,向基层征派。
这下子可苦了这两县的老百姓。
册籍有纸张笔墨支出,看守有匠工支出,修缮维护建筑有砖石支出,驳查有书算支出,还有炭食药等闲杂支出。而且,岛上干活的匠役民夫,由两县抽调充任,笔墨茶菜炭纸等诸项支出,由两县办税承担,连祭祀湖神所用祭品,都需要两县官府购买三牲。
甚至监生所用肉食,都是由都税司派遣专人在两县路上巡检,看到赶猪进货的屠户就上前强行抽税,赶走几头——你还别小看这个税,后湖三天就得用二百三十斤肉,可想而知这税有多重。
如果只是日常开销,两县咬咬牙也能熬过去。但每十年还有一次大规模的驳查,这期间产生的费用,比日常支出要翻几番,同样也得两县扛大头。
这比天塌下来还可怕。
咱们前文讲过,从宣德年开始,驳查时间越来越长,从起初三个月到六个月、一年乃至数年不完,成本也是直线上升。每次驳查一开始,江宁和上元两县真是连想死的心都有。
拿正德九年(1514年)的驳查举个例子。
当期黄册自正德八年十一月开始驳查,至九年五月,一共查出十四万户黄册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从上元、江宁两县雇用了书手四十人,每个月工食银一两五钱;册夫四十人,每月工食银九钱;纸四万八千张,笔两千支,墨十斤,以及官员七人、监生两百人的各项茶菜炭药的日常开销……总计是一千四百两的开支。
听着是不是还好?虽然超期,但毕竟在半年之内完工了嘛。
但你得知道,这半年查完的,仅仅是整个南直隶十八府州的黄册。它们分布在南京周边,最先运抵。至于北直隶和十三布政司的黄册,在路上还没到呢。
光一个南直隶,就要半年时间、一千四百两的驳查成本。全国得花多少时间?用多少银子?成本妥妥超过一万两。
上元县有一百九十五个里,江宁县有一百零五里,两县合计三万三千户税基,哪里扛得下这么重的负担?更过分的是,黄册库的费用属于杂泛徭役和杂税,两县的正役正税并不因此而减免,负担更上一层楼。
这个坐落于后湖的黄册库,赫然成了盘踞在南京附近的一只吸血鬼、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致使“上元、江宁两县,民穷财尽,流移逃亡,不忍其荼毒矣……一应里甲,物业荡然”。有看不过眼的当地官员警告说:“若不通融议处,照旧独累偏造,则上元、江宁二县之民,靡有孑遗矣!”
朱元璋的初衷是想要减少基层负担,可实在没想到最后却起了相反效果。
其实大明一朝的正税并不算重,真正可怕的都是这些临时加派的杂税杂役。没有节制,没有计划,名目众多。上头无论有什么开支,最终一定会传递到基层,让百姓应接不暇,筋疲力尽。
黄册库之于上元、江宁两县,算是明代税赋弊端的一个典型案例。
两县的民力终究有限,凭你怎么敲骨吸髓,也只能榨取那么多。黄册库为了应对日益高涨的开销,想过各种主意,甚至还把主意打到了湖产上去。
比如黄册库会偷偷把湖产租给附近农民,自己收取田租。他们还曾正式向朝廷提出过申请,征集附近渔民进入后湖打鱼,将所得鱼鲜、莲菱等物的收入,用来修理黄册库。
可打鱼才能赚多少钱?碰到开支巨大的时候,还是只能靠顶头上司——南京户部——去四处“化缘”。
比如说弘治三年吧,黄册库做了一次清查,发现在库黄册七十九万二千九百本,其中六十四万七千两百本的册壳都烂了,需要重新装订。
这个是贮藏损耗,费用没法摊派到各地,只能黄册库自己出。
管事官员算了一笔细账。每本黄册,得用染黄厚纸两张,留出富余,一共要采购一百二十九万五千两百张,每张用银三厘;还有装订用的绵索条数,也要同等数量,每条用银一厘。再算上人工杂费,一共是四千五百余两。
黄册库出不起这笔钱,去找南京户部要。户部习惯性地踢了皮球,行文给南京吏、礼、刑、工四部,并南京国子监、应天府、都税司、上元、江宁两县,让他们“照例斟酌取用”。可是谁都没理睬,都以本部不敷为由,踢回给户部。
就连最软的两个柿子——上元和江宁两县,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强硬态度。两县在上一年刚遭了灾,若接了这个差事,老百姓非造反不可。
南京户部头可大了,黄册库是本管业务,万一被御史风闻,参上一本“放任黄册损毁不理”,罪名可不小。他们只好硬着头皮,挖地三尺,看哪里还有银子可以挪用。
最终还真让他们找到一条路。
南京户部的下辖衙门里,有个“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收储着大批专卖盐货,以供整个南直隶地区用度。户部查阅了一下,发现此时仓库里还有五十四万八千六百斤余盐,不由得大喜过望。
按照规矩,这批余盐会变卖成银钱,给南京诸位官员发放俸禄,本不得挪借。可这时候户部也顾不上这些了,皇上您不给钱养活,须怪不得我们自谋生路。他们打了一个硬气的报告给上头,说实在没钱,不借支的话,黄册库的档案可就全完蛋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上头还能怎么办?很快皇帝批文下来,准许其变卖余盐,所得银钱挪用于纸张、绵索的购买。但皇帝还特意叮嘱了一句:“以后续收余盐,照旧折给官员俸粮,难准再用。”就这一次啊,下不为例。
瞧这小气劲。
要说朝廷里没高人看出黄册库财务的症结所在,我是不信的,但偏偏就是没人愿意从根本上解决。没办法,祖宗成法,不好轻动,能糊弄就糊弄一阵吧。再说了,大明皇帝们普遍没有财务常识,他们只认准一点,省钱的就是好事,要钱的就是无能,谁会愿意为一个冷衙门去触霉头?
这种东支西绌的财务状态,一直持续到正德年间,终于到达极限。正德九年,黄册库又一次面临驳查之年。他们提前做了一个估算,发现整个驳查的支出,没有两万两打不住,不禁面色大变。
再不想点什么新办法,只怕黄册库就要破产了。
穷则思变,终于有一个叫史鲁的刑科给事中站出来,给中央献了一条妙计。
这条妙计其实只有两个字:“罚款。”
每次新黄册入库,不是要监生驳查吗?从前驳查出问题,会打回原籍勒令重造,现在咱们不妨多加一条规矩:凡是驳查出了问题的黄册,当地主管部门就要被罚款,叫作“赃罚纸价”,又称“驳费”。这些罚款,都要交给南京户部转寄应天府,以后黄册库有什么开销,就从这笔钱里支取。
这条计策太好了,一来解决了黄册库的收入问题,把两县负担分摊给了全国;二来震慑了各地作弊官吏,让他们有所顾虑,不敢再篡改黄册,简直是一箭双雕。
按照史鲁的说法,从此“不扰一人,不科一夫”,让两县卸下一个巨大的负担,同赞天子圣明。至于被罚款的那些官员,也是活该。你要认真干活,又怎么会被罚款呢?所以这笔钱的来路堂堂正正,叫作“必取之于本分之中,求之于见成之内”。
朝廷一看,好啊,不用国库动用一分银子,就能缓解两县负担,又可解决黄册库经费,三全其美的事,自然无有不准。
这个制度听起来没什么破绽,可只要仔细一想大明官场禀性,便会知道问题多多。
黄册库穷得都快当裤子了,驳费是唯一的救命稻草。那么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再者说,虽然史鲁强调,这笔驳银罚款须由经手官吏出,可地方官吏一定会想尽办法,摊派转嫁给基层百姓,这还算是清官所为。如果是贪官的话,一看又有名目找百姓征派银钱,肯定会层层加码,从中渔利。从他们的立场来看,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一边是盼望罚得越多越好;另外一边呢,罚得越多,他们可以借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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