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第64章


黄册的问题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
一边是盼望罚得越多越好;另外一边呢,罚得越多,他们可以借机征敛的就越多。两者碰在一起,表面看是震慑监督,其实深层次的利益点是一致的。
这两个本来敌对的集团,到底是如何苟合到一起,又是如何牟利的呢?咱们还是拿王叙家举例好了。
假设王叙家又败落了,沦为一亩地两头牛的自耕农。这一年大造黄册,造册费用须由本里负担。里长一指王叙,说你家负责出钱吧。王叙说好,里长一拨算,说你出一两银子吧。
王叙一听,手一哆嗦:“一本册子才多厚?怎么这么贵?”里长回答:“装订册子的赵记纸铺是官家指定的,价格就这样。你要换一家铺子或者自己装,被户房驳回来,你自己掂量着办。”王叙又问:“赵四家比我有钱,为啥不他家出?”里长一乐:“他家儿子就是本县户房的主事,侄子是书手,你自己去说吧。”
王叙只得咬着牙,乖乖把明年换种子的钱先交了。造好的里册送到县里,赵主事翻了一圈,把书手叫过来,在册子里故意改错几个数字,交上去了。
这本册子一层一层送至后湖黄册库。驳查监生已经得了机宜,要严查错漏,以便多赚经费。他拿到这本里册,随便一看,里面就有一个大错。他兴高采烈地把驳语写好,打回原籍,连带着还有一份罚款单,说你们册子错了一条,罚一两银子。
罚款单送到县里,赵主事把文件收了,另外写了一份罚款单。然后他把里正和王叙叫过来,板着脸亮出罚单,说你们里造的册子不合格,人家给打回来了,要罚款二两银子。
王叙一听就急了,说这是你们指定店铺造的,怎么会错?主事一抬眼皮,说这是中央发回来的,又不是我们有意刁难,有本事你去找朝廷说去。王叙说我连青苗钱都垫出去了,明年家里吃喝都没着落,上哪儿去交这二两银子?
里正给他出了个主意:“赵四在放印子钱,你去借不就得了,七进十三出,便宜得很。”王叙百般不情愿,可架不住赵主事吓唬、里正胁迫,不得不去借了赵老太爷的高利贷,把二两银子交了。
里正很快又找上门来,说重新修改过的里册也要收攒造费,五钱银子。王叙眼前一黑,说:“怎么还要收?”里正冷笑道:“这算不错了,只让你把驳查的那一页重造。搁到几十年前,整本都要你重造,那可贵了。”王叙穷途末路,只得卖了家中耕牛,换来银钱给里正。
里正转头留下二钱,把剩下三钱送进赵记纸铺,重造了驳查那一页,连同二两罚款交给赵主事。
赵主事收下二两银子,留下一两在囊中,还有一两上交应天府。后湖黄册库的人一查账,好,钱到账了,新页也审核无误,交割入库。
转年到了夏税之日,失去买种钱和耕牛的王叙,钱连交赵家的利息都不够。他只有两个办法,就是把田地卖与赵家,卖身为仆或佃农,或者举家自尽。
在驳费链条里,几乎每一个环节上的人都有所获利。里正抽了二钱,后湖赚了一两,尤以赵家赚得最多——县里做官的赵主事留下一两;自家开的官府指定纸铺,赚了一两三钱;放高利贷,又是一笔利益;最后还成功地收购了王叙的田地。
唯一的输家,只有王叙一家。
这个例子是杜撰的,但类似的真实故事一直在民间发生着。海瑞曾记录下淳安县的常例收入,其中赫然写有“造黄册每里银二两”的字样,可见负担之重。
黄册库和地方官吏不需要面对面勾结,他们只需要在自己的位置稍做发挥,就会产生一层一层的涟漪,让利益顺着最有利的方向流动。上头得了中利,中间得了大利,底层赚点小利,大家皆大欢喜。至于倒霉的王叙一家,并没人关心。
那么说回到本题,这个驳费,对于后湖黄册库改善经济状况有帮助吗?
有,简直太有了。
每一条驳查罚银多少,史无明载。不过在正德九年,只是南直隶地区就有十四万户记录被驳回,全国怕不是要接近百万条?
即使每条罚银只有一毫,总收入也不得了。有一项记载显示,从正德十一年(1516年)到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后湖黄册库在这二十九年里收了足足十六万八千五百四十六两九钱八分八厘七毫七丝,账目精确到了小数点后四位。
平均下来,一年收入五千六百余两。
这个收入水平,足堪应付后湖日常与驳查开支。黄册库终于摆脱了以往穷苦的形象,跻身新贵行列,扬眉吐气。
现存《常州府志》里载有一位常州籍的明代官员,叫徐常吉。在万历时,他担任南京户科给事中,负责后湖黄册库。府志里称赞他:“故摄后湖黄册,所入不赀,常吉皭然不染,惟用吏人录书数百卷而已。”
“皭”字念“叫”,意为洁白。也就是说,徐常吉洁身自好,为官清正,从来不受贿赂。由此反推之,其他后湖官员,显然都是“不皭而染”,一个个在“所入不赀”的后湖主官任上都捞得脑满肠肥。正德之前的后湖官员若见到此景,只怕是要哭晕在坟墓里了。
黄册库一向穷惯了,陡然暴富,一下子没法控制自己。从正德九年尝到甜头以后,他们疯了一样想要更多的驳费,就让驳查监生往死了查,要求“一字错讹,片纸瑕疵”。那段时间,被驳回原籍的黄册如雪一般飞舞。别说民间,就连各地官吏都忍不住抱怨,给这种行为起了个专有名词,叫“滥驳”,说这简直就是“以一衙门公费而骚扰遍天下”。
俗话说,钱忌露白。后湖黄册库如今突然发达,必然引起同僚嫉恨乃至贪欲大发。这么一个没有实权的冷衙门,突然成了香饽饽,凭什么我们不能分一杯羹?
正所谓衙门无罪,怀银其罪。各地官府看到这么一头无力反抗的肥羊,还不好好大快朵颐一番?
于是各地官府,纷纷想方设法截留这笔解向黄册库的罚款,或者巧立名目,或者假借挪移,或者申诉说民贫不堪承受云云。甚至还有地方官府说银子我们已经送出去了,可惜中途被盗匪给劫光。黄册库想申诉补送?没问题,先去找劫案发生地的官府吧,那是他们的责任;等黄册库找到当地官府,官府说等破案再说吧——这么一来二去,这笔驳银也就不了了之了。
面对蜂拥而来的秃鹫,黄册库十分愤怒,屡屡上疏,要求严惩这种“肆行侵渔”的行为。他们还异想天开地帮皇上出谋划策,建议把负责里册的书手、算手按照上、中、下三级人户出身,分成有力、稍有力、无力三类,有力者罚没多,无力者罚没少;并设立督册道,监督从县一级到布政司的驳费解送工作。
当然,这事后来没下文了。这种监控设计,除非朱元璋那种绝对权威的君主亲自推行,否则在大明体制下根本不可能执行下去。再者说,驳费实际上都是转嫁到了基层百姓身上,去给里册书算分类收钱,等于缘木求鱼。
但黄册库也没办法,他们无权无势,只能一遍一遍地申诉抗议。这种秃鹫争食的局面一直持续到万历年间,已经从敛财的小手段变成了官场潜规则。
在一份万历十年(1582年)的奏疏中,黄册库主官王蔚满腔愤怒地向朝廷举报,说江西解送每一期驳费时,“明例银六钱四,兼收除钱四,并钞价存留外,止将银六解报”。也就是说,截留驳费这事,江西已可以堂而皇之地跟黄册库提出要求,四六分账。
王蔚大概是真气坏了,他不吝笔墨,洋洋洒洒算了一笔大账。
比如南昌府丰城县应缴纳驳费四百三十七两九钱五分,但只送到了二百六十二两七钱七分,截留了一百七十五两一钱八分;再比如吉安府龙泉县,应缴纳一百九十二两九钱,只送来一百一十五两七钱四分,截留了七十七两一钱六分;袁州府宜春县,应缴纳一百三十四两,只送来八十两四钱,截留了五十三两六钱。
限于篇幅,这里只是举三个县为例。其实王蔚把江西十三府七十七县每一县——注意,是每一个县——的驳费截留情况,都写进去了。那篇奏疏里面,一大半是各种数字的罗列,看起来格外触目惊心。
王蔚自己每次见到这个账目,都“不胜惊骇,拊膺热中,切恨该省当事臣工,有何所见,乃敢故违擅留,不行尽解如此耶?”。
可这种举报有用吗?
完全没用。
十年之后的万历二十年,又有人上疏称:“已派而攘夺于吏胥,已解而隐匿于奸猾,郡县挪移以抵别支,司道积留以为公费,任意转取,不可悉陈。”可见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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