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127章


所以,蝶恋舞就要戳痛她,越痛越好,不给她纠结的机会。
绝食!要么瘦,要么死!
很快,某人生不如死了。
“你说过你已经决定了的。我也警告过你,开始了就没有回头路,我不会让你回头的。”看着哭倒在她膝盖上的朱歌,蝶恋舞冷静得几近残酷,一字字回答她。
“不,不……”朱歌哭着连连摇头,几乎已经失去理智,“我要吃东西,我要……我要吃啊!呜呜呜……”
毕竟,前些天的麻木日子里,她已经无聊到以吃东西来打发时间,暴饮暴食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了。不管是她的胃还是她的心,都已经习惯了用东西去充盈。
蝶恋舞的脸上没有丝毫的犹豫,而是俯下身去,捏起她的下巴:“哭成这样,如果你是个美人,别人会说你是梨花带雨……”
蝶恋舞再一用力,将她推至壁镜前:“可是你呢?你看看你,跟个猪有什么区别!!你要记住,当你在你喜欢的男人面前哭的时候,他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这个绝对不会让他产生怜惜之情的样子!!你确定,你还要这样吗?”
朱歌骇然。
显然,她从来没想过这些。
确实,胖子哭得一脸虚肿的样子就是不好看,只是一直没有人这样醍醐灌顶告诉她事实而已。
“说!你还要这样吗?还要让他看着你这个哭相,而没有半点疼惜之情只有嫌弃么?还要他对你只有将就而毫无爱意么?”
“不!不要!”她抓着自己的头发,“不要!”
“你要继续过回那种日子么?像个母夜叉一样!明明别的女人才是狐狸一样一肚子虚情假意与算计,明明你才是善良单纯,可是在他的眼里,别人是青春如画,你却是母夜叉!别人可以惹他怜爱,你却只能发脾气!你还要回到这样的日子么?嗯?回答我!”
“不要!我不要!!”朱歌几乎是疯了一样喊了出来。
“不要——————”她仰天,喊得声嘶力竭。
“好,很好。记住你心里的渴望,就这样,饿下去!”蝶恋舞也大声喊。心,颤抖着。
“我还要去运动!”朱歌昂头主动说。
“不需要!”蝶恋舞看着她,用最笃定的眼神,“记住,你现在就是饿。饿!管住自己的嘴巴!你就会瘦!”
朱歌迎着蝶恋舞的目光,终于,渐渐安定了下来。
因为蝶恋舞的眼里,装的是满满的自信与真诚。
因为,于此,蝶恋舞确实有足够的自信与发言权。
因为……她也曾苦过同样的苦。
是的,不要运动。
不是不需要,而是不能!
因为减肥是一个长期战,而肥胖的我们,都太脆弱。
还是那句话,如果在控制自己方面,我们是强大的战士,我们一开始就不会长胖,更不会那么多年都一直胖着。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我们的内心不够强大,因为我们的意志都太过脆弱……所以,不要做自己做不到的事。不要给自己太多压力。
断食,本身就是一种极度考验人意志力的事,如果你再抽出一部分决心去运动,只怕就再憋不住绝食的那根弦了。
彼时,绝食计划一旦破功,反弹会超乎你的想象!不止之前努力全部白费,也会直接导致以后减肥更难——不管是对心,还是对身体。
当然,蝶恋舞不让她运动还有一层原因……
人通过绝食降低体重,是会有平台期的。
在那个时期怎么过?当然不是继续绝食,而是恢复一点点饮食,并且运动。以运动的消耗方式,来补偿那一点吃进肚的饮食能量。
再到后来,肉掉了还要塑造身材,也需要大量的运动。
所以,要留出一个递进的后路。
就这样,在蝶恋舞的安排和月姨的严格监督下,朱歌真的渐渐清减了下来。
说也奇怪,以前嚷嚷了无数回要减肥,一直没成效。这一次的结果却好得出乎意料。
如果是以前,她会惊喜得想叫吧。
如果是那时,还在沈空眠的身边的话,呵呵。
减肥减得差不多了,第二步就是美肤。
一个女人的美丽,不止取决于身材,也取决于她的肤色。
要肤色好,肯定要气色好。
而气色,取决于长期的饮食、睡眠、心态、运动,以及滋养。
所以,这一次与减肥不同,芳菲楼似乎给了她漫长的时间……
渐渐算下来,朱歌已经进楼三个月了,却还没有接过客。
似乎,老板步云菲已经想不起她了?反正并不着急。
但,却一直让月姨照顾着她。
于是,朱歌就这样跟着月姨,不安分却又麻木。不安分的是心头复仇之火,麻木的是如今的生活。
闲极无聊,如今也会趴在楼上看芳菲楼的人来客往、听着姑娘们的家长里短。
只是,对什么都没兴趣。
万事不牵心。
每到傍晚,只要芳菲楼的灯笼挂起,欢客们便会如约而至,或求**一度,或求一亲芳泽,或,只为坐听一曲花魁蝶恋舞的清雅琴音。
对于蝶恋舞,朱歌的心情是复杂的。
☆、第131章 朱歌的故事
一方面; 她痛恨恋瑾年夺走了自己的一切:赖以生存的丈夫和爱情; 以及; 自己的身体。
“其实,身体什么的,我夺不夺走都一样。反正; 你都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尤其,听到恋瑾年边穿衣服边说这句话的时候; 朱歌特别想掐死对方的!
可是另一方面,她的身体; 却并没有抗拒被推倒。
相反; 甚至可能还……比较享受? = =
不行!不能这样!一定不能这样!
一定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触男人的缘故!!!
“你真的确定要接客?”老板看着站在房中的女子。
“是。”
“你确定第一个要接的客人便是他?”老板再问。
“是。”声音坚定无比; 如同朱歌此刻脸上的表情。
不是她还想着那个男人,而是因为——尼玛那是她唯一喜欢过的男人啊!那是曾经男女正常向爱情的味道啊!!如果再不回味一下正常向的爱情,她怕自己真的会被恋瑾年掰弯啊!!
不不不; 自己才不是弯的!
自己一直喜欢沈空眠啊!!
对对对; 自己只是被沈空眠伤透了心,所以才会意乱情迷!嗯嗯嗯,自己只是被沈空眠所伤而已!爱得深才会伤得重,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对,就是这样!她要找到沈空眠,要再见见他,要报复!
步老板踱着步子,半晌,终于道:“可以。但是; 记住,这个世上没有人欠你,活得好赖都在自己。如果有一天,你赢了幸福,不必感谢老天,那是你自己足够强;如果有一天,你输了幸福,也不必埋怨老天,那是你自己还不够好。人生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无所谓对错,最重要是每一步都不能违心。”
朱歌一怔,点头。重重地。
记住了。
从芳菲楼的偏门出来,已经是华灯初上。
对比芳菲楼的灯红酒绿,沈空眠府上的灯光暗淡无华。
还是那扇门,还是那个唯一的管家,他看着眼前的美丽女子满脸堆笑:“姑娘找哪位?”
朱歌不答,只微笑看着他。
那人骨头酥了一会儿,才终于揉揉眼睛,乍然:“夫人!”
然后,嘴巴再也合不拢。
“我……小人真就去通报……”
“不必。”拦住了准备去通告的管家,朱歌道:“让我自己进去找他吧。”
管家想了想,低头沉默侧身。
毕竟,人家的家事,终究还是要两个人面对。
朱歌从他身边款步走过,傲然抬头。
如果是以前,她会客气地说声“谢谢”。只是,如今的她知道,“谢谢”从来都不重要,除了让别人以为你好欺负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进得府来,脚就如长了记性一般,径直走向主卧。
房间里,灯光还亮着。
纸窗上,那个人影还在捧卷而读,一如当年。
鼻子一酸,朱歌闭上眼睛……整个人,都软了下来。
抬脚,差点如往常一般进去,看见鞋尖上的青楼流苏,才想起:今,非,昨!
一股凉意从脚冲到头。
再看那个灯下捧卷的人影,只剩一声冷笑:好一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君子!好一个,饱读圣贤书的状元郎!
再不犹豫,握着食盒的手紧了紧,另一只手抬手便敲了门。
在门开之前,擦了擦眼角,挺了挺背脊。
门打开,两人面对面,对视半晌,沈空眠手中的书卷掉落……
沈空眠没有任何的询问,只是就那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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