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128章


门打开,两人面对面,对视半晌,沈空眠手中的书卷掉落……
沈空眠没有任何的询问,只是就那么望着她。
他一直都不多话。
如今的朱歌,也不多话。
也就那样望着他。
就这样,两人一动不动,痴痴望着彼此眼中自己的倒影。
终于,沈空眠伸出手,重重一拉,将朱歌拉入怀中,便紧紧抱住。下巴才刚抵上朱歌的额头,眼泪就已流了出来。
而朱歌所有的坚持与用力的紧绷,在这一刻,全部松懈……于是,眼泪,决了堤。
从默默流泪,到悄然饮泣,再到呜咽,最后哭到颤抖……两人紧紧相抱,用泪水把对方一点一点打湿……一点一点,一滴一滴,全是回忆……
仿佛,这一哭,将两人所有的所有,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负,都随着眼泪流了出来。
终于,两人的泪渐渐干了。
朱歌轻轻推开沈空眠,拿起手中的食盒,捧到他面前。
她低着头,郑重缓缓地揭开:一盘回锅肉,一个番茄鸡蛋汤,和一碗白米饭。
这,是他最喜欢的菜市。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回锅肉。”朱歌缓缓将筷子递到他面前,望着她,“我想再看你吃一次我亲手做的饭。”
沈空眠昂头,锁歌,才将又要流下的泪压下,深吸一口气,才问:“你真的希望我吃?”
他望着她,很深很深。
“是。”朱歌没有避开他的目光,也回望他,也是很深很深。
“呵呵,好。”沈空眠接过筷子,拈起一块五花肉,闭了闭眼睛,才再度睁开,深吸一口气,将它放入嘴中。
“慢!”在那块五花肉快用进入他嘴中时,朱歌忍不住伸手拉住。
沈空眠依然没有半句询问,只看着朱歌已发抖的手,沉默地流泪……
朱歌也闭上眼睛,别过头去,泪亦划过。
沈空眠啊沈空眠,你我之间,何至于走到这一步?何至于,走到这一步啊?
“我……”朱歌终是开口,深吸一口气,“我想问你,你有没有……”
“有。”沈空眠打断,“现在也是。”
朱歌一震,望着他。
沈空眠也不回避,迎着她的目光。
是的,相识七年,一场夫妻,你的话未出口我便知道你要说什么了。
你有没有爱过我?
我爱过你,当然。
怎么会没爱过呢?
如果没有爱过,那最初的雪霁初晴般的笑容,是为什么绽放?
如果没有爱过,那当初的千言万语海誓山盟,又是为什么会说?
如果没有爱过,那一夜夜枕边的呢喃爱语,又是为什么而叹?
或许,曾经的许诺不能兑现,但在许诺的那一刻,我是真真切切的爱过你。真真切切,刻骨铭心。
“这饭……”朱歌顿了顿,望着沈空眠的眼,“你为何要吃?”
沈空眠沉默了片刻,微笑:“只要你送的,我就吃。”
熟悉的微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惨然。
两人不再说话。都明白的。
只要是你送的,即便明知有毒,我都会吃。
“呵,呵呵。”朱歌含泪微笑着摇头,抽回筷子,“好,好。”
只要有这句话,不管曾经的是是非非、如今的真真假假,我们之间,一笔勾销!
“歌儿……”沈空眠轻唤。
这是他们情浓之时他对她的爱称。
他伸出手,想再次拥有她……
朱歌却夺过食篮,离开得头也不回。
“沈空眠,从此,天上地下,永不复见。”
如果你住在扬州,如果你是男人,你就不可能没听过“芳菲楼”。
而说起芳菲楼,每个人都会想到那美丽绝伦的恋瑾年,以及手眼通天却总无一人知道其真实身份的老板。
有人说,这芳菲楼之所以如此手眼通天,是因为步老板其实是当朝丞相的人。更有人说,别说幕后老板,只这恋瑾年和老板的身份,也觉不简单。
然,传说只是传说,饭后谈资消闲可以,却做不得真。
只是,最近人们谈得最多的,却不是她们,而是芳菲楼的朱歌。
那还是在恋瑾年照例半月一次的堂会上。
说也奇怪,这恋瑾年平时高傲架子十足,想单点她一个晚上,难度堪比登天,即便是单独见一面,也不是普通男人敢于想象的。
不过,她却有一个习惯:每月初一都会唱一场堂会,跟每月十五的“良宵夜”呼应。浓墨重彩,亮相人前。只是,隔着远远的戏台。票价倒不贵,也算满足了平民男子们能一睹扬州第一烟花的风采。
不过朱歌自入了芳菲楼就明白了:恋瑾年的这些名堂,不过是老板有意设计。高傲架子,是为了体现花魁的身价,让其奇货可居;而惠泽平民的每月堂会,是为了扩大她的知名度,让一帮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平民远远隔着戏台看着,而他们,事后必定会为了炫耀大肆渲染这恋瑾年的美艳无双……
做青楼这一行,做的其实就是个人心。
男人的心。
却说,那一日,恋瑾年的堂会如期举行,客座上也依然熙熙攘攘人满为患。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
戏台上,杜丽娘为艳丽春光动情吟唱。
戏台下,看客们为曼妙佳人目迷神牵。
一个青衫男子剥着花生,啜着茶,一派悠闲自在。
默数着三二一,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他拿起桌边的毛巾,擦擦手。
“铮”的一声,伴奏的琴弦突然崩断。
场中哗然。
台上的杜丽娘扫一眼琴师,口中却不停,继续唱:“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处变不惊,不愧是恋瑾年!
只可惜,再处变不惊,没有伴曲的唱段,也终究像没有放盐的菜肴,少了点味道。
这时,箫声幽幽响起,合着杜丽娘的节拍,堪堪是一曲《游园惊梦》。
众人看去,却是那青衫男子手执玉萧,伴歌而吹。
歌声婉转,箫音清绝。
一个在台上不疾不徐,一个在台下不紧不慢。
自然得如弹指落花,行云流水。若非亲见,谁也不相信这是一场突发事件。
一段终了,歌止,曲停。
场中寂然无声。
良久,掌声如雷。
台上的杜丽娘微微欠身,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盈盈退下。
青衫男子放下箫,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继续剥花生,丝毫不理会场中所有人望向他的目光。
“哐哐哐”,锣鼓声响起,下一段戏上演。
之后,听说芳菲楼老板亲自寻访,签下了他为芳菲楼的乐师。
赐名:朱歌。
这名乐师,不止箫声技艺高超,更是能谱曲作词。
他为芳菲楼的乐妓写了一个系列的新词,传唱不衰。
当然,朱歌之所以为朱歌,更因为她的歌喉!
据说,她唱起歌来,就连路过的鸟儿,都会盘恒不去……
这样一个人,不到两月便足以街知巷闻。不少人去芳菲楼,竟不为找姑娘,而专为一睹朱歌的风采。然而,朱歌偏又不喜见生人,就连为恋瑾年的堂会伴曲,也只在幕后吹箫。隔着厚厚的帘幕,别说真容,连身形都休想看清楚。若座下掌声太热烈,幕布便掀起一角,露出一点青衫,算是答谢。
芳菲楼里,老板捧着一杯普洱,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欢客,对身边男装打扮的朱歌微笑点头:“果然是好样的,我没看错你。”
是没看错。只这三个月来“朱歌”的声名,便为芳菲楼吸引了无数欢客,其价值比恋瑾年已然输不了多少。
“还是老板的睿智。”朱歌早已学会了低眉顺眼,微笑,“多谢老板肯给我这样的机会。”
“哪里,是你自己确实有本事。我倒真没想到你才华如此!在我这芳菲楼,倒真是埋没你了。呵呵,那个沈空眠,也是有眼无珠埋没了你了。”
拨了拨手中的茶杯盖,将杯中的茶叶刮了两刮,老板开口:“朱歌啊,你来这芳菲楼多久了?”
“四个月零八天。”自养伤时算起,是这么多时日了。
老板淡淡一笑:果然度日如年么?竟是每一天数着日子过的。
“你可知我这芳菲楼是什么地方?”老板脸上却是仍旧一副笑容。
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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