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头牌日常》第22章


“没有崔家家主的首肯,崔瑶君是不敢宴请的。”裴绯语气淡淡,“就算请了,顶多也是小辈们来。”
贺九秋头痛地揉揉眉间,倒是同意了她的说法。
这样的大家族,族长基本上都是说一不二的,具有压制性的权利。相对地,被选为族长的人,从小接受的培训也是家族至上,凡事以家族的利益为先,一定是可以为家族殚精竭虑的。
贺九秋:“这就说不通了啊。”
“还有一种可能。”
贺九秋看着裴绯。
裴绯的眼神变得有些晦涩不明:“崔氏可能开始是真不知情,但后来却不可能不清楚,可到现在都没发作,自然最大的可能性是老狐狸心甘情愿自己上钩。”
“宁愿冒着全族性命和千年基业的风险……”裴绯闭上眼睛,眉眼都模糊起来,“成功后得到的报酬一定难以想象。”
大齐当朝皇帝明崇帝,出身草莽,最初为一乡间游汉。
彼时前朝皇室其实是崔氏,各大小世家错综复杂,但也算和谐共存。
然世家子多善诗词,讲究风骨气度,以弱不禁风为美。致使大齐疯狂痴迷文人狂士,极度排斥武将。重文轻武在前朝末期达到顶峰,这段时期也是名士最鼎盛的时代。
一国武力衰退,影响是巨大的。
匈奴等游牧小族,每年逢冬便会来边境“打劫”些粮草过冬,意外发现齐军的衰弱情况,于是举大军压境,意图试探。
崔氏不敌,而此时的人多数以家族为先,更是巴不得崔氏倒台,自己家族好顶上。
崔氏伤亡惨重,无可奈何之下,当朝皇帝亲自宣布让位,一时间又是一场风雨涌动。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那个位置上。
毕竟这位置几百年来都是如此,你不行来我就上,这些个大世家里,祖上基本都曾做过皇帝。
而从那位置上退下来的家族,虽然伤得重,到底根基还在,大多会渐渐退到隐蔽地,默默休养生息,让家族恢复元气。
这几乎算是历朝历代商量好的、最不容易撕破脸的让位方式了,毕竟世家发展这么多年,姻亲联姻早已数不清,笼统来说,都算是一家人。
但谁也没料到被他们称作是粗鄙蛮夷的匈奴,会这样凶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那些平日里只知道敷粉涂脂的大齐儿郎们哪里曾见过这般大仗势,第一战便损耗泰半,接着就再也不敢出手。
大世家自然是有精兵强将的,可他们怕。怕自己拼死拼活出手,损耗了自个儿基业,打退匈奴,结果被别的世家抢先,那多郁闷。
一时间前朝气氛诡异,有能力的按兵不动,任由匈奴大肆侵略,民怨沸腾达到了巅峰。
明崇帝就是这个时候站了出来。
他极为轻易地得到最底层百姓的拥戴,征兵打仗,在大世家还处在观望的状态时,以让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迅速发展壮大,占地为王,自成一国。
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
向来温驯的百姓变得异常可怕骁勇,由他们组成的杂兵,一次次击退匈奴,屡战屡胜,也因此,越来越多被逼到极致的百姓加入,明崇帝的力量越发强大。
他继承民愿,干脆利落地挥兵,剑指世家。
之后的一切便如史书记载的一般,明崇帝成功了。
他成了皇帝。
众世家包括崔氏在内,皆十分有默契地隐忍依附下来。
新朝开始得十分艰难。
那些开国功臣们,大多不通时务,大字都不识一个。而大齐疆域辽阔,各小县郡无人管理,劫匪横出,渐渐民愤渐起,明崇帝在焦躁之中,得到了世家递过来的橄榄枝。
世家是最不缺人才的。
很快各地匪乱被迅速平息,因战争而带来的伤损,世家们也都很自觉地补上。
权势终究是诱人的。
本来满心满眼以百姓为先的新帝,最终还是变成了现在那个高高在上、性情多疑的帝王。
他再也听不见百姓的哭诉了。
也因此,他是最忌惮自己出身,还有结党营私的。
若宴会后真的发生了什么事,那崔氏,必将最直面来自帝王的怒火。
这样灭族的风险,崔氏依然肯担的话……
“要变天了。”裴绯遥遥望向都城最深处,褐色的眸子里仿佛酝酿起了刀光剑影,滔天巨浪。
她轻轻侧过头,却对着贺九秋说出了和三皇子未曾说完的话。
“若我推测的不错,那么,匈奴来犯的消息,不用多久便可传遍长安了。”
“崔氏,欲反。”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历史和我中国古代魏晋时期相似,世家分布大概很像,也有一个史上著名皇室――齐。
这个家族前身也是世家,而且特别变态,皇帝都有共同的特点:短命且魔性。
有皇帝喜欢斩自己妃子,把妃子煮汤,让大臣们一起享用(这个好恶心,简直是神经病)
这个家族好像有精神病遗传,每任皇帝无论开始时多正常,一旦到了中年,画风就鬼畜了。
当然,我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个朝代,还是因为这个皇室出过一个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兰陵王高长恭。
咳,扯远了,其实要不是没时间查资料,我是一直非常想写那个时代的,太让人好奇了~
基友说那个是个魔性的时代~
谢谢柏森妹砸的长评(?ゝω??)ゞ天惹撸最近是怎么了,一直收到安慰卡……
难道是我暴露了什么……
☆、真相
宴席终于结束,宁青淮跟着裴绯一道坐着马车,摇摇晃晃回府。
廊坊幽静,偶尔传来一两声蝉鸣,一行人进了房内。
打发了一旁的伺候下人,宁青淮就跪在窗户前的榻子上,直愣愣地看天。
不远处,金阳欲坠,天边燃烧着大片大片浓烈热切的云彩,瑰丽迷离的颜色,晃花了她的眼睛。
她仰头用力看,露出精致白皙的脖颈,好像能将天都看个窟窿出来。
裴绯正跪坐在她对面,早已习惯盘膝坐的便利,如今长裙束手束脚的,让这个女人显得十分不舒服。
宁青淮收回目光,注意到她姿势略微僵硬,放在腿侧的手不自觉地在衣服上,好似下一刻就要掀开长裙,让自己跪得酸痛委屈的双腿得到释放。
宁青淮眼神黯了黯,垂着鸦翅一般乌黑的眼睫,伸手端起青胎瓷底的茶壶。
她的手很美,纤长白嫩,好似精雕细刻的工艺品。
拎着茶壶的手微微一侧,一股青竹般的涩香伴随着茶水从壶口流出,均匀地倒入茶杯中,盈盈碧色成一波,热气夹裹着茶香,隐约间可见茶叶翻飞沉浮,分外撩人。
至七分满时,提壶收手,一滴不露。
前人曰:“候汤最难,未熟则沫浮,过熟则茶沉,前世谓之蟹眼者,过熟汤也。沉瓶中煮之不可辨。”
宁青淮学煮茶学了三年,勉强才能算入口;接着又学倒茶,等得大娘称赞时,已经到了她出阁接客的时候了。
她倒了一杯,便恭敬地双手托起,递至裴绯眼前:“小姐快请尝尝。”
裴绯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中透出些惊讶来。
茶杯是滚烫的,这温度高得让裴绯神情微变,干脆利落地从宁青淮手中接过茶杯,然后抓住她的手翻过来查看。
果然半个手掌眼见就通红了。
被裴绯抓着手,对方身上自带的凉气随着肢体接触,仿佛烈火遇寒冰一般,瞬间那肿热的部位就舒服多了。
宁青淮下意识回握了一下。
俩人手指纠缠,裴绯的手看起来比宁青淮的大一些,且根根有薄茧;宁青淮也有,那是经年累月弹琴练出来的,而且为了不让这茧摸起来粗糙,每次练完琴,她都会用大娘精心准备的药汁擦洗浸泡。
所以她的手娇娇小小的,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让人恨不得捉住好好把玩一番。
裴绯的视线忍不住就落下来了。
她垂着睫毛,叫人看不清神色,语气倒是淡淡的:“方才全都听见了吧?”
她忍不住轻轻抚摸了下宁青淮的手,光滑细腻,吹弹可破。
这话把宁青淮唬了一跳,眼皮子直抖,心里乱成麻花,七上八下的惊慌,面上就带了出来,“扑通”一声就四肢伏地,额头贴在冰凉凉的地面上,只嘴上不停地认罪:“求小姐宽恕!奴婢罪该万死!!”
奴才偷听主子私话,无论是哪家的规矩,轻则几十大棍子打下去,运气好得个半废,运气不好,打死也是有的;重则怕是还是连累家里。
宁青淮倒是没有家里人,可她怕裴绯现在就吩咐人把她拎出去乱棍打死了!
她偷听到的是小事么?
那是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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