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青梅的一千零一夜情书》第156章


十条配图的状态里; 有五张谢佳期的特写,四张她和她的合照; 剩下一张,是比着剪刀手拍的一桌子食物:“感谢阿姨准备的丰盛晚餐'心'”她和她在满树的粉色樱花下合照; 和她在碧叶红莲丛里的小舟上合照; 她们坐在阳台上合照; 还有一张只拍了两双对站着的脚丫,都穿着白色的板鞋。她俩并没有公开恋人关系; 却仗着物理距离上的便利; 将所有人都蒙在鼓里,明目张胆地幸福着。
初次看这些照片的时候,心头那种难言的酸胀的感觉; 她误以为自己心脏病要发作了。不至于哭起来,就有种自己拼命想要追逐的东西; 被人轻而易举就夺走; 强烈的不公平的感觉。脑子里有个微弱却执拗的声响不停地问; 为什么,凭什么。那情绪的激流只是短短的几分钟,像强烈的电流似的通过了周身,挺过去了也还好。
退出来,点到设置; “不看她的朋友圈”。
然而这举动毫无意义。
过后还是日复一日、一次又一次点进去。
林未眠也并没有更新,就那么点泛着时□□息的一串,标本似的,以她的更新频率,隔一两个月或许会有一条新的。可她却像魔怔了似的,每天都要点进去看一看,像是一个仪式,没有这个仪式,就好像缺了点什么,不完整。
二十一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她习惯了,上瘾了,然后发现不痛了,心脏麻痹,不再抗议。她深知这与先前追她本人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将追踪地点从现实切换成了网络而已。她看着那两个笑得像孩子一样的女高中生,竟然渐渐对林未眠感到由衷的敬佩,她怎么就那么容易幸福呢。
幸福并不是一种状态,幸福是需要能力需要天赋的。
同样一种处境下,不同的人表现往往千姿百态。
林未眠是拥有谢佳期的爱情,但假如她杜兰万幸,恰好拥有林未眠的爱,她就能把握住,不让这份感情随风而逝么,她就会快乐起来么?她不会搞砸么?
假设的事情没有答案。
后来她想,也许她对林未眠的感情,也许不是爱,也不是依恋,而是崇拜,希望自己像她一样。爱和恨都磊落坦荡,不要憋在心里,酿成巨大的阴影。
那一天她躺在床上,进行每日的例行活动,这一看,她心里咯噔一下,却一个鲤鱼打挺翻身坐了起来。林未眠这新的一条消息,竟然是分组可见的。她的心狂跳着,是专门写给她一个人的,还是和其他人共同可见的呢。再仔细一瞧,她又沉默了。
杜兰在房间自闭了多久,葛淑贞就跟着担忧了多久,这天她鼓起勇气进屋,敲开了门,打算拐弯抹角地和她说说就职的事。谁知道她自己出来了。葛淑贞也不敢高兴得太明显,怕她一乐,她又缩回去了,因此只是局促地笑了笑:“今天出来坐坐?”
杜兰走到阳台的阳光里,喊了一声妈。
葛淑贞赶忙答应着。
“我想去杂志社上班。”
《绯色》听名字根本不像是一本正经杂志,然而内容却是实打实的以古风故事为主打的半月刊,隶属于一家在当地较为出名的传媒出版集团。
以她的资历,进去做编辑还是绰绰有余的。人事甚至有点惊讶,翻完面前的履历表,睁圆了眼睛说道:“以阁下的学历和工作经验,怎肯到我们这小庙里来屈就?”杜兰说是因为新近搬家,家里离这儿近。
她往返通勤需要倒四十分钟的地铁。家里不是没车,但车祸以后PTSD导致无法驾驶车辆。在上下班高峰里被挤成沙丁鱼罐头时,她不由得笑起来。笑自己的愚蠢。这样何其像一只摇尾乞怜的小京巴儿,“看,我听你的话,去那里上班了,你有没有高兴一点?……小眠。”
然而非如此不可。也许这是这辈子她会对她做的最后一个指示了。说了放下,就应该放下,她再不会去她跟前暴露自己那与年龄不符的、过了期的天真。
深情是一桩悲剧。对于不需要这份深情的人来说,还是一桩负担。所以古人才会说,百无一用是情深。
上班第一天,她找到空出来的办公桌,擦了两遍,将自己带来的东西往桌子上逐一摆放。隔壁座位一个不甚起眼的,戴眼镜的短发小姑娘朝她眨巴着眼睛,她看她一眼,略微点了点头。那小姑娘便立刻走过来,两只胳膊肘搭在她的格子间壁板上,扶扶眼镜笑了笑:“你是新来的啊,你是知道我们招人的内部消息吧?”
杜兰点点头,又摇摇头:“为什么这么说?”
“我们的招聘启事美工刚做好没多久吗,热气腾腾的。”
杜兰本来不想说话了,想了想,还是趁此机会说道:“是我妹妹告诉我的。”
短发的眼镜娘脸颊上还微有几粒小雀斑,她圆睁一双眼睛,表达完惊奇之后,微笑着问:“你叫什么名字?以后大家就是同事了。我叫秦惬,惬意的惬,我代号是卡卡。”说着还向她伸出右手。
杜兰迟疑了两秒,对方的橄榄枝已经递过来,她握住了,微微摇晃几下,略一颔首:“杜兰。”
她不是社交达人,对她来说,同事就是同事,和朋友不一样。
所以她在气氛和睦甚至有些甜腻的编辑部,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像是一根木头,还是刚从冷冻室拿出来的木头。冒着白汽。周身都在对旁的人释放一个讯号,“别理我,别烦我。”
那个叫卡卡的,起先还约过她几次,下班和同事们一起去休闲,但她每次都推说回家有事,如此冷淡的态度,对方也就不再上赶着贴上来。
她和大家的关系都很疏离。工作虽然完成得很棒,人缘却像真空区。
直到那一年年会。
她和《绯色》杂志的其他几位编辑坐一桌用餐,会餐开始前,各个部门会请代表上去发言。他们编辑部,业务能力最优的分明是杜兰,然而最得人心的,毫无疑问是秦惬。发言代表自然也是后者。杜兰默默地喝着饮料,漫不经心地听着她的侃侃而谈。她说的是入行时的一桩奇遇。她的办公桌夹缝里,有一封作者的投稿信。“我当时想,哎呀妈呀,这种年代还用手写信件投稿的,一定是位老奶奶!谁知——是个高中生。”这话也不知道哪里好笑,整间屋子的人都应和着大笑了起来。同桌的几位同事更是鼓起了掌。
好无聊。要不是今天恰好是葛淑贞和林赐的结婚纪念日,在家里大宴宾客,她不会到这里来受罪。
秦惬回位子上来了。她穿着一件暗紫带闪片的吊带晚礼服,因为喝了酒,脸上红扑扑的,又是圆脸,此时此刻在灯光下,很有几分可爱。杜兰不讨厌这张脸,她看起来,像她名字的谐音,亲切。秦惬是那种没有架子的人。平时再不熟的人对她提要求,她也会郑重考虑,看方不方便,方便就会帮你。
所以当杜兰呆愣愣地看着她放在桌上那装裱过的信封时,秦惬笑了笑:“小兰,你要看吗?”
杜兰点了点头,连对方叫她“小兰”这种明显的糟点都忘了辩解。她将那相框拿在手里,皱眉看着。不会错的。这就是林未眠的字迹。若说晋市一中还有另一个字迹与她完全一样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可心里那种强烈的直觉告诉她,就是林未眠。
“这位作者和你真有缘。”她也学会虚与委蛇了,为了达到目的,先旁敲侧击起来。
秦惬笑道:“是啊。我们算是彼此的贵人吧。”
杜兰又问:“是哪一位作者?”
“林牧心啊。”秦惬有点讶异。难得这位冷淡到不近人情的女同事肯说这么几句题外话。因此又颇有兴致地将这谈话延续了几分钟,告诉她,这林牧心故事是极好的,但是在基本功方面很有问题,比如句子的语序啊,错别字啊,“我给她义务校了这么久的稿子。一开始我以为她小学三四年级呢,我猜她可能有点阅读障碍之类的毛病。”
秦惬耸了耸肩。
她没料到她这句话在杜兰心里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会有错了,曾经林未眠不是说过么,那场车祸,她也付出了代价,她也并不像她看起来那么完好无损。那想必,这就是其中之一了。
她忽然内心溢满感动。她和她的共同经历,都在彼此身上留下了烙印。虽然都是负面的体验。从此以后在她这里,都成为了珍藏。转瞬她努力地驱赶走了脑海里的这个念头。因为实在是有一点不正常,越来越变态了。
次日,做完手头的事情,她破天荒站起身来,踱到秦惬的座位旁边,低头问她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
整个编辑部都鸦雀无声,齐刷刷抬头,镭射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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