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好多年》第52章


沈明朗总是这样。
这个表情的他看起来,认真得不行。一个愿意认真听你说话的人,他光是一个眼神,已经让你感动。
我只好坦白,我有点害怕回家。
害怕一个人会胡思乱想吗?沈明朗似乎看穿我的心思,他很温柔的声音说,那我喊两个同学出来,我们一起玩会儿三国杀吧?
说起来,我的三国杀技能还是他传授给我的。
大学后,我们也只有寒暑假才能回家,偶尔出来聚。每每这种时候,沈明朗都会招呼来一桌子人,几乎全是他以前的初中同学,只有我一个,是他高中的同桌。
奇怪的是,一屋子人我都不认识,却因为独有他在,而莫名觉得安心。而喧嚣之中,似乎也只有我,是他最留心想要照顾周全的那个。
不过,这天大概因为太仓促的关系,他只喊了两个朋友过来。三国杀没有玩成,我们一块去唱了会儿歌。
沈明朗每次都会点周董的老歌,《安静》《借口》《七里香》《将军》《止战之殇》,除了第一首,其他几首都统一出自那一年盛夏,周董出的同一张专辑。而我买来CD时,沈明朗还坐在距我只隔一条走道的邻桌,他讨好地跟我借去听,并且再三保证绝对不会转借给别人,一定好好保管。
我的CD在此之前从不愿意借给别人听,可沈明朗,偏偏成了那个意外。
他眼睛里总闪着星星一样的光。
后来,他学会了CD里面的每一首,还给我时,又追加说,温澜,你会唱《安静》吗?
我点点头,我可是周董脑残粉,哪一首我不会唱。
那你教我吧。他嬉皮笑脸,你唱歌一定很好听。
我不知道沈明朗哪里学来的油嘴滑舌,但我再也不会忘记了,那个蝉鸣声声的夏季,一连好多天的午休时间,我都会伏在课桌上,歪着脑袋,小声对着歌词本,一句又一句地教他唱这首《安静》。
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
我坐在KTV包间的角落,抱着一杯他点给我的冰咖啡,一会儿喝一小口,莫名其妙地,忽然就哭了。
那晚我们直唱到晚上12点整,散场时,沈明朗送我出来,听他同学说和我住得很近,刚好顺路,这才放心地把我们送上出租。临行前,他跟我晃晃手机,说,微信联系!
我点点头,好的。
然后挥手和他说再见。
那时候,我是真的以为,来日方长,我们还会有很多很多的机会再见。
忽略了人生的每一步,都没有人能帮你打包票。没有任何事情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真的,从来都没有。
来日方长四个字,也根本是骗人的。
沈明朗在路上还一边给我发消息,问我到哪里了,有没有安全到家。问我顾潮生那边有消息没,我能睡得着吗。如果睡不着,他就再陪我聊一会儿。
我就像那个摔倒时如果没人扶,尚且还能撑住不哭的小孩,因为有了他的安慰,一路上眼泪掉个没完。侧身躺在床上,我也记不得跟他发了多长时间的信息,直到不知不觉间,沉沉睡去。
新的一天来到时,我睁开眼,伸了个懒腰,看到手机屏显上,沈明朗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
我同学走的时候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我清醒过来,回过去:什么问题?你醒了?昨天真的谢谢你,有你这样的朋友真好。
沈明朗的消息很快弹出来:我同学说,你是我带给他见过的我所有女生朋友中,最有气质的一个。他问我为什么不追你。
话尾是个捂着嘴笑的QQ表情。
这是沈明朗跟我开的玩笑吗?
他说他以前每次认真,别人都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我明明早就听过他这个命题,可当时的状况之下,我却一点儿也没有联想到其中去。
我真的把它当成了,他为了安慰情绪很差的我,而用来鼓励我“你看你还是很有魅力嘛”“你一点都不差啊”的玩笑。
当时我回复了什么呢?
我已经记不得了。
只记得那之后,我花了长长长长的大半年时光,独自一人蜗居在自我的国度,不声不响地舔舐伤口。
这些时间里,我甚至一次都没有找过沈明朗。
他也和从前一样,并不会主动找我,联系我。
有时我忍不住觉得奇怪,难道他从来都不会碰上什么烦心的事吗?为什么每一次,只有我找他时的随传随到,而他却从来不会主动找我说话呢?
可这也不过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一个拼命想要忘掉顾潮生,拼命想要忘掉那座城市,更拼命想要摒弃自己执念的我,根本没有空闲也没有力量去多想别的什么。
沈明朗就这么消失了。
大半年后,我找好了工作,也利用那些封闭自己的时光,写出了第一本长篇小说。小说里,我并无意外地写到顾潮生,却也让自己有些惊讶地,不自觉写到了沈明朗。
新书经过辗转,即将出版,忙碌过后的深夜,我恍然在朋友圈看到那个熟悉的卡通头像,一下子想起,我好像很久很久,都没有问候过他了。
我从来没有真正失去顾潮生的消息,可沈明朗居然先一步把我拉黑了。
你有没有在特别特别失落地时候,选择性地遗忘一部分既定的事实呢?
好像那些事情根本就从来都没发生过。
你没有爱过,没有恨过,没有痛过,更没有遍体鳞伤地失去过。
我在这个深深深深的午夜,打开了那个夏天我和沈明朗听过最多次的《安静》,恍然间,我想起那些年,我小声地一遍又一遍教他唱这首歌,我写故事给他看,他给我写的同学录上再三叮嘱我说“一定要幸福”;他大学选的游戏专业,还跟我说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一定要继续写作;他说他的梦想是做游戏开发,还曾带我这个游戏技能低到负分的笨蛋去玩过一段时间的网游,我知道,他是想哄我开心。
后来,他真的到了手游公司工作,而我,时至今日也完成了我的第一本书。
曾听过一个说法是,如果你和一个人在一起,他会带领着你变得越来越好,他鼓励你的梦想,令你成为更好的人,那么他就是那个对的人。
而知道这句话时,我脑海中浮现的,竟是沈明朗的样子。
我认识沈明朗已经多长时间了呢?
五年、六年、还是七年或者更多?
泪眼朦胧间,我根本算不清这个命题,我只是懊恼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想过,两个人之间的关联会如此脆弱。
脆弱到我有一天,会面临他的主动弃权,面临他不发一语的扬长而去。
我好像是真的忘了啊。
忘了我埋头写作,不上微信的那些天,沈明朗曾发来的一条信息。
他说,温澜,我恋爱了。
短短六个字,再无多言,可我看到时已经过了好多天。我根本不信,我一顺手就按下了清空聊天记录。时间久了,就好像这句话从来没有出现过那样。
我把它忘得干干净净。
再后来,不久前,沈明朗的生日。
我早上醒来时,看手机上显示的日期,简单给他编辑了一条内容为“生日快乐!我是不是很够意思啊哈哈哈哈”的消息,发送过去。
他没有回。
我猜测,可能是祝他生日快乐的人太多了?像他这么懒的人,肯定是不会一个一个地回复的。
可我怎么竟然给忘了,从前的那么多年,沈明朗和我聊天从来都不会突然下线。不管他多忙,哪怕中途走开,他都会礼貌地对我说,我有点事,待会儿说。
我还曾经跟闺蜜夸他,说他是个特别有绅士风度的人,从这些小细节就能看得出来。
所以他没回我,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我的粗心大意啊,着实可见一斑。
沈明朗,你还记得有一年春节,你喊我出来,说要带我一起去放烟花吗?那时候我觉得一起放烟火这种事情特别傻,可就因为是你叫我的,我鬼使神差,竟然跟着你去了。
我们买了一堆焰火棒,还有彩色的特别大的烟花筒。
你在空地上把它们一一点燃的时候,我看着那些明明灭灭绚丽的火光,以及不远处你清澈的眼睛,我觉得你好温柔,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一样温柔的男生。
后来上大学,你在学校看到了好看的烟花会,你用手机拍了视频,特地在网上传给我看,我还暗自笑你真傻。
但是沈明朗,你知道吗,你是唯一一个曾为我点亮黑夜的人。
你陪了我那么久,竟让我天真地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有可能会弃我而去,只有你,一定不会。
我们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