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干]堕落》第67章


容衍的极限终于被挑战出来,他猛地从肩上拔出了那把军刀,在钟可乐推到方楠时,锋利的军刀砍在了他的胳膊上,阻止了他对方楠即将施行的暴力。
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血腥的场面,还是让路过的人和车都停了下来,齐齐前来阻止罪恶的继续蔓延。
方楠喘着的气,又在提醒她虚弱的身体快支撑不住了。涌来的人群将钟可乐困住,有人打120让救护车赶来。方楠被人扶了起来,自然也看不到淹没在腿脚下,那个被钟可乐打飞出去的手机,正躺在地上,呼呼震动着。
显示来点:故意生。
从高干少爷沦为囚犯之子,一夜之间,云泥之别,钟可乐知道是容衍举报他那位市长父亲后,少年气血方刚,又在无路可走时,不管不顾便从家里拿了把在瑞士旅游时买的军刀,想砍死容衍。
他已经过了十八岁,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方楠对钟可乐没有什么好感,但也无恶意,只当他只是个尚未长大的纨绔少年,一个被大人宠坏了的孩子。曼曼那件事,她多少对钟可乐是有些歉疚的,而现在,她也无能为力。
容衍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随后还请医生想给方楠检查一下有无大碍。方楠拒绝了,她目送进了病房,却没再走一步。医院外的一家花店里,热情的小姑娘见有顾客进来,便问她想买什么。
方楠望着周围一盆盆精致的花朵,颜色各异,大小不同。
她问:“有没有一种花,暗喻离别的?”
那盆小小的金盏菊,被送进了医院,陪伴容衍度过了伤口的阵痛期。他知道,送来它的那个人,将不会再出现,永远。
————————
方楠又回到了顾宅,那一片本是她一辈子都无法走进的别墅区,她却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她沿着
中央街道,一路走了过去,一条条不算熟悉亦不陌生的林间小道,那些曾见证了她欢笑和希望的的树木,那些承载了她黑暗过去的建筑,似是都变了。它们粗了,它们老了,它们旧了。
曾经的林宅,也早已入住了新的人家。属于方楠的那个背阴的房间,或许又住进了一个悲伤的灵魂。只是希望它的隔壁,那个一直纯真的小女孩,可以一直纯真下去。至于那个可悲的灵魂,能有幸尽早遇到让她得以重生的人。
顾宅就在眼前,方楠却终止了前进的脚步。她隐约听见了张婶的声音,以及她和顾母的谈话声,隔得太远,具体听不清。
她想,这个地方于她,她一直都只是外来入侵者。她以为她有足够的自知之明,却不想,原来不是。
在很久之前,她不小心,把最重要的东西,留在了这里,并且再也带不走。
前方有铁门声传来,接着是男人的皮鞋声,方楠从自我情绪中醒来,急忙沿着围墙跑开,躲到了拐角。
男人的脚步声没有停,且还在向着她越走越近,方楠无法,只能又跑向后面的拐角,四方四正的院落,下一个拐角,又是下一个。他们仿佛在玩一个圆圈的游戏,绕着圈子,兜兜转转,却始终不相见。
最后,男人仿佛终于意识到了什么,又决定了什么,在方楠继续拐到下一个时,悄然停住。
一个转角,垂直九十度。
顾易笙缓缓背过身,靠在了墙上,双腿笔直伸了出去,支撑着他一半的重量。
轻微的叹息,随着风儿传到方楠的世界里,浓浓的眷恋,以及心疼,也阻止了方楠的脚步。
他没有再追,她亦没有再走。
午后的阳光,透过疏疏密密的枝叶洒了下来,点点滴滴照在了两人的脸上。
很久很久,谁都没有说话。
他们都知道对方的存在,却再也没有谁率先去打破,因为不敢。
直到鸟儿归巢,直到夕阳落下,直到顾易笙的声音,忘了从哪一个时空传来。
他说,“你想要的,我放在了我们的家里。”
然后是他远去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亦重亦轻,带着节拍和规律,拍打在方楠的心口处。
他在离开,她知道。
靠着墙壁的身体一点一点沉了下去,直到蹲到了地上,方楠把自己深深埋进了膝盖里,深深闭上了眼睛。
看吧,他们依旧很默契。
方楠回到他们的家,多日未归,这里的一桌一椅摆放整齐,一如从前。地上、窗户一尘不染,显然一直有人用心清洁着。
唯一不同的是,鱼缸里的那两条饱一餐饿一顿被养成畸形的小金鱼,不见了。
方楠看着这里的一景一物,属于这里的回忆并不多,和顾易笙的回忆就更显得寥寥无几。可是人就是有一种怀旧情绪,尤其是在离别之际
卧室的台桌上,静静躺着一叠白色的纸。方楠眨眼之下,竟觉得有些熟悉。
那一天和顾易笙的冷战,她看都没看顾易笙带回来的东西,自以为那是她意料之中想将她送出去的证明。后来又因为曼曼的事,她更是没去多此一举去看。
最上方的一张,醒目的标题,赫然是“离婚协议书”。粗体黑字,端方规矩。
右下角,已签上男方的笔记,没有刚劲的字体,没有锋利的笔锋,只有规规矩矩的,一笔一划,那么重。
方楠甚至能想像的出,字的主人在写它们的时候,写的有多慢,下笔有多深。
窗外有风吹了进来,将上方的那一张轻轻吹了开,然后是下面的一张张。
移民申请,入学申请,每一份申请都是相同的两份,一份写的是方楠,一份写的是顾易笙。
标注的时间,就在她走得前一天。
方楠看着这些纸张,一张一张,除却第一张是后来补上的,剩下的全部是旧的。
原来,他是想和她一起走的;原来,他们的默契,终究不够,是她自以为是了而已。
本来一切可以有另外一种方式结局的,却被她,生生毁了。
眼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滴在了纸上,一个个黑字被放大,然后模糊。
————
三年后,伦敦铁桥上。
一名中国女子叉着腰,肆无忌惮在嘲笑一英俊的中国男子。最令人发指的是,这个女人形象邋遢毫无自知之明不说,被嘲笑的男子竟然还甘之如饴。惹得国际友人们甚是不解,更有同为中国人的游客们愤怒不已。
“才三天而已,顾易笙你如果扛不住了,记得要说哦,我会同情你的!”方楠挥舞着手,摆了个烂大街的V字型,让给拍照。
顾易笙露出八颗牙标准微笑,捧着单反瞄准镜头,同时也挡住了他的小狰狞面孔,只能对着镜头里的女人阴测测笑着,咔嚓一下,定格。
而桥下的露天咖啡馆里,陆匪翘着个二郎腿,拿了根牙签剔牙。他身为“男小三”角色,不仅要时刻为促使顾氏夫妇性福生活而努力,还要忍受顾易笙时不时放出的暗剑刺杀。
这种生活,真的是,痛并快乐着!
他眯着小眼,看着桥上那个笑的肆意且大着肚子的女人,他想,是时候该隐退了。
并且还要把他天生爱管闲事的毛病给治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写完鸟!撒花!
大概会有个番外哦~~~~~
☆、番外放出
时间过去太久,我自己都记不得第一次是从哪里听到方楠这个大名的。或许;是从林琳那里听说的。
当年还是小丫头的林琳;有一天突然很紧张地来找我,纠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深情;她说:“顾哥哥,怎么办;爸爸说要给我带一个姐姐回来?”
在我们这个生活的圈子里,不能说不够乱;尤其是男人;莫名其妙带个儿子女儿回来;好像也正常。只要做的有够低调;所有人也只是当做默认的笑话罢了。
“以后爸爸会不会就不喜欢我了?我的衣服和绘本是不是也要分给她一半?”小林琳轻咬着粉唇;满是茫然和慌乱,一双大大的眼睛里似有泪珠在打转,竟没来由让我想起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我不喜欢小动物,因为讨厌他们的毛和随地大小便。也不喜欢女孩子,因为她们有时候比小动物还麻烦。
因为爸爸出轨而造成的家庭矛盾,妈妈在生下我之后,没过多久便又带我去了国外,以至于九岁之前,我的汉语都十分糟糕。
后来再度回到国内后,我一边懒得和国内小家伙们为伍,一边还得伪装好一层面具,既要保持我的绅士品格,还要将七七八八的小飞禽走兽们打发走,以至于,整整三年,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伙伴。
有一天,妈妈说隔壁家阿姨要来做客,且那家人有个小女儿。作为一个聪明人,有时候很苦恼,比如总会逼不得已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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