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想辜负了相遇》第13章


虽然百般不愿,但刘麦乔还是跟他解释了:“不是我写的。”
“怎么证明?”对方扬起嘴角,倾斜着一个惯有的嘲讽的弧度。
“为什么要证明?我不需要证明。”她觉得好笑,后悔自己的解释。
“那我会认为是你。”
“你随意。”
站在云朵上的人
回到宿舍发现大家在讨论什么,见她出现,忽然噤声,气氛顿时有些古怪。
刘麦乔把路过小卖店时买的麦粒素和豆腐干子拆开分给大家吃,毫无意外,再也无人会像往常一样迅速围过来瓜分。一个追过万锦失败的女生对着她递过去的零食袋子伸手一拂,黑色的麦粒素被打落,掉在地上,有几颗滚了出来。
“刘麦乔,我现在总算知道了,两个星期前我跟你说他的事,你劝我放弃是因为你喜欢他,亏我那么信任你,把自己什么事都告诉你,你怎么可以这样?”
刘麦乔摇头否认,“我劝你放弃是为了你好,不管你信不信,我不喜欢万锦。”说完,居然见对方含了眼泪。
“刘麦乔,我不会再相信你,再也不会和你讲任何事了。”女生恨恨地说。
有时候,女生之间的关系便是这么薄弱。刘麦乔算是稳重的人,索性不再争辩。比眼前的人长了几岁没什么不好,只是长了几岁,便总觉得自己身在这个校园里,却已经过了任性妄为的年纪。即使很短的时间里与所有人打成一片,心中难免还是多出点莫名的感慨来。
将一件东西打碎了重新拼凑起来与有这件东西的本来样子,总是有所不同的。
当这种不同被一个群体以异己之态被排除出来的时候,她的处境便变得艰难起来。一开始也只是室友对话中的含沙射影,后来新买的洗面奶不翼而飞,一双棉靴莫名其妙泡在了水里,她拧干了水,将它晒在阳台上,始终像从前一样,逢人微笑。
这是2011年成都的冬天,阳光惨淡淡地渗进终年不散的雾气里,总感觉是湿的,像回忆。
刘麦乔记得2008年,也有这样的雾,只是那时的她染一头色泽鲜艳的头发,像是某种观赏鱼类,耳洞打了7个,去哪里身边都有一群小姐妹,再窄的人行道也只走最中间,其他学生看到了都会主动让路。
所谓声名在外也不过如此,声名在外的还有她喜欢的人——艾一。
最初,艾一并不认识刘麦乔,他在成都的雨天穿一件白色衬衫撑一把黑色的大伞在那条长窄的小路上第一次迎面遇见她们一行人,他应该像那些怕事的好同学一样给她让路的,但他没有让。
两个人都走在路的最中间,有大概半秒钟的眼神交流。后来刘麦乔说她爱上艾一就是那半秒钟。
不久后,刘麦乔喜欢艾一人尽皆知,艾一自己也知道。
他对她温和地笑,说谢谢!
他不说在一起,也不说对不起,他说谢谢。
竟是那样矜贵的理所当然的姿态,刘麦乔所有的趾高气扬都在他面前支离破碎。
有人说艾一真像个王子,连刘麦乔也在他面前俯首称臣。
何止是俯首称臣呢?她就像他的尾巴,总是在他出现的地方出现,看他看的书,听他听的歌,感受他的感受。
有些人甫一触目惊为天人,可是靠近了会发现种种瑕疵,可是艾一并非如此,刘麦乔越接触他,越发觉他的好。
后来才发现,他的好从来都不曾真正属于她,艾一是那种无论你在靠近他的路上摔得多么鼻青脸肿,也始终站在云朵之上的人。
如果在爱情的游戏里,无论你打了多少怪兽,都不能通关,你唯一的选择只能是,被击败退出。
卑鄙的善良
后来,刘麦乔重回校园,遇到那个活在少女们水晶玻璃心里的万锦。无疑,他就像另外一个艾一。
一个只会让你沉舟、无法捞你上岸的艾一。
可万锦终究不是艾一,冬日的清晨,刘麦乔的棉布靴还没有晾干,她早早地起来穿一双单薄的运动鞋去跑步,却在晨光熹微的跑道上遇到万锦。红色的跑道上,他的限量版蓝色耐克银河喷和他的笑容一样耀眼夺目。他说:“好巧啊,刘麦乔,原来你也喜欢跑步。”
刘麦乔点了点头,她没有说,她坚持跑步已经有大半年了。
这两年,她改掉了以前的很多坏习惯,比如张扬,比如厌学,比如懒散,比如爱一个人爱到不知进退。
隆冬的天很冷,刘麦乔跑得很慢,耳边却依旧灌满了风,风声中不时传来并肩奔跑的万锦的搭话。许或是刘麦乔对他冷冷的,万锦觉得没趣,也就不说话了。跑到第二圈刘麦乔发现万锦人都不见了,她没有多想,继续着她的跑步。谁知跑了一会儿,一个毛茸茸的大耳罩从后面稳稳地戴在了她的耳朵上,吓了刘麦乔一跳。回头看到手还放在耳罩上的万锦,这么近距离地看他,刘麦乔才发现他竟然比她高了不少,“你干吗?”
万锦有些尴尬地把手拿开,脸似乎有些红了:“我觉得有些冷,回去拿了个耳罩,也帮你拿了一个。”
“我不太习惯戴这个,谢谢!”刘麦乔把耳罩摘了下来,准备塞回给他,却被他重新帮她戴了回去。他的动作轻了不少,似乎生怕弄疼了她。“刘麦乔,其实,你不是不习惯戴这个,你只是不习惯帮你戴这个的人是我吧!或许你希望是别的什么人,我想知道那天你说的月亮,那个让你觉得能淹死所有人的月亮是谁?”
说这话时,他的眼里清楚地写着“是你让我先误解的”。刘麦乔怔了一下,说:“只有诗人才钟爱月亮,我们这样的平凡人热爱祖国热爱我们的地球就够了。”
“那好,我可以问问热爱祖国热爱我们地球的你一个问题吗?就一个问题。”
“……”
“我听说你高中没有读完就退学了,为什么?”
“无可奉告。”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因为一个叫艾一的人,他是你喜欢的人吧?”他的嘴角又勾了起来,那是一个略带嘲讽却又无比迷人的弧度。
“你……怎么知道艾一?”这一次,刘麦乔的吃惊几乎可以用瞠目结舌4个字来形容。
“你想知道我还知道些什么吗?”
“什么?”刘麦乔脸色苍白。
“无可奉告。”他居然把她的4个字原样还了回去,留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便走了。只是走了几步又回过头,笑嘻嘻地说:“除非,这个周六你到海洋公园来,我就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不然,我不能确保这一切不被其他人知晓。到了就打我电话,哦,对了,电话号码我已经贴在你的耳罩上了。”
断不了的昨天
关于艾一,关于她的过去,万锦究竟还知道些什么?那两天,刘麦乔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连老师喊她领读英语都没有听到。
自从刘麦乔转学过来之后,她就非常努力,成绩也不错。老师第一次见她那般心不在焉,脸色也不太好,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刘麦乔刚想回答说没事。
万锦突然站起来,抢在她前面说:“老师,刘麦乔是冷成这样了,她的棉靴被人故意扔进了水里。”
老师走到刘麦乔身边,发现大冬天里,她穿了一双单薄的鞋,确证了万锦说的是事实,便说要调查这事,并从办公室里拿了一双布鞋给刘麦乔。刘麦乔不知道万锦是如何知道此事的,她瞪了他一眼,他也正好朝她看过来,不闪不躲,眼里明晃晃地写着一句“我神通广大吧”。
有时候,刘麦乔也觉得奇怪,她和万锦明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他们却能短暂地通过眼神交流。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不像艾一,她用尽全力奔向他,却未曾一刻读懂过他。
也许这就是年长几岁的优势,你去看比你年幼的人,很容易就能洞悉他们的想法,因为你刚刚经历过他们的年纪。
周五,刘麦乔决定如约去见一见这个神通广大的万锦,她想好好和他谈谈。没有想到在路上会遇到两个自己宿舍的人,由于老师调查了棉靴的事情,这几个受了处罚心怀恨意,前面的姑娘喊住她:“刘麦乔,你去哪儿?”
“有点儿事。”
“什么事呢?我们也有点儿事找你,你说,那天我们只是打水洗脸的时候不小心洒了点儿水在你棉靴上,你就让万锦去告诉老师,你到底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以为你在社会上混了两年就了不起了。”
其实这样的场景刘麦乔再熟悉不过,两三年以前,她曾经主导过无数次,如果要总结的话3个字:找碴儿。
但即使如此,即使知道在这样的时候说什么毫无意义,但她还是如实地回答道:“不是我告诉万锦的。”
“不是你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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