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恋歌之逆光》第92章


“我不管!我一向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你的愿望我更负不起责,你自己好好地守着看,我不管!”刘松别开头,不敢去看程亦鸣的脸。
“我只希望……你们都会好好的,永远生活得……幸福美满!”
大年初二,还在节日氛围中的*市人民被一段新闻引爆了眼球。
安氏地产总经理安旭向法院正式控告“大老九”黑社会集团!
在*市,“大老九”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名义上,他的集团从事文化娱乐产业,也投资了大量*市灰色的产业,像夜总会、高级会所、洗浴中心,暗地里却是*市最大的黑社会集团,操纵了*市乃至*省的黑社会产业链。这么多年,靠着“黑白”两道犬牙交错的关系网,“大老九”在*市呼风唤雨,不知有多少人曾明里暗里报案投诉,结果却不了了之。而这一次,公开控告他的人竟然是安旭——安氏地产老总,安志明的儿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安家的背景,这次的案子进展特别快。3月初,法院便进行了第一次案件审理。由于原告方安氏地产出具了大量“大老九”集团涉黑证据,整个案件的进展也特别顺利。“大老九”等人已被公安机关正式羁押,连G省乐省长的儿子也因涉及与“大老九”等人有生意上的密切往来,被公安机关连续三天叫去“问话”,旗下财务公司、娱乐公司也被暂时查封。
“你真的要做得这么绝?”
乐华终于从公安机关出来的时候,给久未联系的安旭打了个电话。
“自作孽,不可活!”
“算你狠,安旭!”
乐华到家的时候,程亦佳正卧在“贵妃床”上看电视,夸张的肚皮挺得老高,面前的茶几上,零食水果残渣堆了一桌面。
“我说你就不能收拾收拾?”乐华一屁股坐在一边的沙发上,脸黑得要滴出水来。
程亦佳一边啃着桔子,一边漫不经心地说:“你儿子不能累着。那天你也听到了,医生要求我静养。”
“静养是你这样的?静养还能大小店铺逛遍?”
“不就花你两钱儿吗?至于这样拐弯抹角地说吗?”程亦佳的目光始终落在电视屏幕上,连正眼也不曾给乐华一个。
“程亦佳,你可别太过分。我告诉你,LZ心情不好,别来惹我。”乐华看着屏幕上那纠缠不清的商战精英们,声音忽地提高了几分。
这场景要搁在以前,程亦佳免不得就噤了声,合着乐华的意,也就偃旗息了鼓。可今时不同往日,她程亦佳肚皮里怀的,可是乐家的嫡亲孙子。上次B超结论已经说了,是双胎——一胎俩!这让几代单传的乐家兴奋不已。就连一贯对自己不冷不热的乐华也对自己上心了些。所以,现在,“程女神”才不会管他“乐大爷”的扑克脸呢。
程亦佳撑着“贵妃床”的扶手,慢慢坐起来。
“你心情不好?我还不好呢。你的金卡被银行冻结了,昨天连那个包都没买上。好在是熟人熟店,不然,你乐华丢得起这个脸,我程亦佳还嫌碜人呢。”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那样大手大脚花钱?你是生怕你老公进不去是怎么的?”乐华也站了起来,一双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
“我不花钱?当初,你不就用了那么点东西吸引我吗?不是为这个,我嫁给你?你也不自己惦量惦量;以我这模样,比你好的谁谁谁不能嫁啊?”
“就你?”乐华上上下下打量了下面前的女人,忽地笑了,“这卫生间和衣帽间,可都有四面平整的大镜子,我建议你没事儿的时候,自己好好去照照。就连那被黑人穿过的破鞋——夏文丹也好歹有两个人争。你?要不是我乐华,说不定早上哪只‘鸡笼’去了……”
“乐华,你嘴巴放干净点!”程亦佳往上走了一步,挺起的肚皮几乎顶到了乐华的胸前。“我就算是只‘鸡’,也比你连‘鸭’都不要的女人都追不到强。你别以为我不说就什么也不知道。你当年口水滴答地跟在人家夏文丹屁股后面跑,可人家就喜欢我哥那只‘鸭’,就不给你正眼,你能怎么的?”
乐华原本是怒气冲天的。可是程亦佳的话带给他的,更多的却是震惊。
“你,你,你刚刚说谁呢?你哥是什么?谁是‘鸭’?”
程亦佳这才发现,自己在盛怒之下居然说走了嘴。她立即闭了嘴,转身想走。可是臃肿的身材限制了她活动的范围。乐华一把抓住她的手臂。
“告诉我所有的事,美国的那座别墅我立即过户到你名下!”
“你说真的?”那栋别墅一直是程亦佳梦寐以求的东西。她用了不知多少方法,乐华也不曾同意将它过户到她名下,没想到,就她哥那点破事儿,居然还能换这么大个东东。她物质化的脑袋迅速对这事儿进行了评估。
“好,成交!”
98
番外:两个人的自述
(一)程亦鸣
我妹妹一点也没说错,我就是一只“鸭”;地地道道的“鸭”;最下贱的“鸭”!
所以,当年终于有机会离开**从事摄影的时候;刘松建议我用一个英文名字,我几乎想都没想;就告诉他用“DARK”;——一只永远见不得光的“DUCK”!
有的时候;人总是为会自己找很多很多理由,为自己的坏为自己的堕落为自己的一塌糊涂。其实,到后面,也就不用了。坏着坏着就习惯了,堕落着堕落着就认同了;一塌糊涂着一塌糊涂着就真的糊涂了。
我想,我就是这样的。
当我身上的伤被“老八”治好的时候,我开始在**夜总会正式“上班”——因为,不“上班”,我难受我恼火我生不如死。从醒过来开始,我的身体就不再像是属于自己的。它会变着方儿的折磨我。一会儿,似万蚁噬心;一会儿,似烈焰焚身;一会儿,似搔骨挠筋……我根本再也没有办法产生其他的思维,我全副的精力全部用在如何让自己的身体不那么难受上面去了。我想“上班”,我只想“上班”!因为,只有“上班”,那难受之源才会不断地有着落,我的身体才会稍稍地舒服一点。
刚开始“上班”的时候,我是闭着眼睛的。我实在没有办法面对这样的自己。为这,我没少被老罗“教育”。等到时间长了,用不着他再“教育”,自己也就习惯了。习惯睁着眼睛看自己,看最肮脏的自己,看自己扭动着身体,竭尽全力地“上好班”。
渐渐地,我发现自己真的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吃饭、“上班”,再吃饭,再“上班”……我甚至连自己工作的地点——床,都舍不得离开。没有人的时候,我喜欢躺在那里,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花板上的一个出风孔——出风孔的另一边,是外面。
我已经记不清外面的世界是怎样的了,我也不知道那一刻是白天还是黑夜。对我而言,白天抑或黑夜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时候,眼睛看得发酸的时候,那个孔便会变大,渐渐生出五官来。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尖,薄薄的嘴唇,浅浅的梨涡……
“我就喜欢画地图。以后啊,我要天天在上面画地图。不仅这里,还有你的手你的脖子你的脸……”
“即便那个人考上了重点高中,她也还要考大学,大学毕业了还要考硕士博士后……她还会有好多好多做不上来的题,她需要程亦鸣一直辅导一直辅导,总之啊,就是这辈子了!”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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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又看到了那张笑脸又听到了那些呢喃。那一眼,我会笑,我会掏出一支烟,给自己点上,然后,闭上眼睛,想像那张脸在眼前无限扩大……只有那一刻,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我的思维属于我自己。然后,一般那支烟燃到尽头的时候,我的身体便会准时提醒我,我又该“上班”了。
日复一日……
这样的生活大约持续了一年,我已成为**夜总会的“台柱”。因为,我特殊的身体让我可以为**夜总会挣更多的钱。我不知道爸爸欠他们的债是否已经被我还完,我早已不关心这个问题。还完又怎样?我还离得开这里么?我还离得开“老八”给的药么?那个药,可以让我在闲暇的时候,身体平静下来。让我每天至少可以有那么一点时间对着那个出风孔想想那张笑脸想想那些呢喃。我根本不敢想像没有那个药我会怎样。
可是,有一天,我的妈妈来了。
那是我的午饭时间。
很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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