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个红包去写文》第126章


第112章 112
想象中的作者卖版权; 编辑来说,价钱满意或不满意,扯皮到双方都能接受的价位; 字一签,钱到手,美滋滋吃喝。
以上内容,对于实际的版权买卖来说; 就像是‘将冰箱门打开,将大象塞进去; 关上门’一样,谁都会说; 真经历了; 才知道个中困难——要想简单; 也可以很简单; 只不过想一闭眼就把钱赚到手,省麻烦的同时,也是放弃了自己的部份利益跟权利。
这放弃的一部份; 有多大; 有多亏,端看买家和中介的良心。
钟岚揉了揉双肩,放松心情,放平心态。
暗暗可惜自己上辈子没跟负责版权编辑多交流工作上的事; 不然现在对谈判就更有把握了——法律、合同与百万级别的商业合作; 这些关键词对普通人来说遥不可及; 只存在于电视剧和小说之中,怯场是很正常的事。
中华传统,文人雅士是万万不能沾上铜臭味的,跟商人讨价还价,姿态难看,作者窘于争取,商人就乐颠颠占便宜了。
她思索片刻。
在这件事上,神仙也无法提供多少帮助,大神群里跟她最熟的封轻歌没卖过游戏版权,而且以他那混世魔王的性格,对这种事情恐怕只会更两眼一抹黑。
最理想的求助对象已昭然若揭——城轲。
早期就能卖出天价版权,只要是他的小说,压根不需要经过市场验证了,起个书名就有人开始想跟他谈,他不愁买家,也应该有丰富的卖版权经验。
钟狂:轲哥,有空说几句吗?
城轲:有,怎么了?
钟狂:今天早上编辑跟我说,有人想买《仙魔惑》的版权,所以想请教一下你的经验
有求于人,钟岚下意识发了一个小猫双爪轻轻扒住主人裤脚的卖萌求投喂表情。
“……”
在城轲眼中,钟狂挺好相处的,没啥脾气,也不骄狂,尤其在封轻歌的衬托之下,他简直像个老实优等生,搁上课时是妥妥的好孩子。只有在面对外界时,行事手法才会稍稍露出其恃才而狂的傲气,如藏锋宝剑,铮然出鞘,寒芒一闪。
他很欣赏他。
只不过,这时候剑客将宝剑拔出鞘,亮出来的,不是剑刃,而是一只小猫咪。
有点微妙的……萌。
城轲:没问题,尽管问吧,我现在很闲
得到城轲的同意后,钟岚也将自己的情况如实告诉了他,没有半点隐瞒。网文界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行业都是金字塔状的,走得越高,越是顶尖的级别,同等级的圈子就越窄,人才聚焦一处,很多事就不适合掏心掏肺地往外说,例如网站公司对自己的报价,以及价钱。
城轲:两百万是低了
城轲:终点的代理费不是白收的,但终点背后的公司……就怕左手卖右手,将你的价压下来,比代理费赚得多,所以到时候你还是要自己把关一下,不要过分信任任何人,自己请个好一点有经验的律师。我个人认为,如果对方真有心想好好搞的话,价钱可以再谈谈
两人看法差不多,只是钟岚没实战经验,听他说说自己卖版权的经历,心里也安稳许多。
大神亲口说的,和外间的传闻,有着颇远距离。
城轲早期成名作《凌仙》,以一百万卖出手做成网游,大赚特赚,如今一百万这个价钱,无论是从城轲江湖地位,还是网游的后续收益来看,都像卖亏了的。然而实情,先是当年的一百万不可同日而喻,而这150万,只是《凌仙》第一部 版权的价钱,网游大获成功后,第二部和第三部的价钱和他本人的商业价值一起飞升。 
那些辉煌往过,听得钟岚心神向往。
毫无疑问,两人是感情不错的朋友,就连这一刻,他都是作为前辈向她讲述自己走过的路,路上特别凹凸不平的位置都告诉她了。
但是……
钟岚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她能超越他。
城轲:哈哈,不过提醒你要注意合同,好像有点多余
他的一句话,抓回了钟岚恍神的注意力。
他说的,应该是之前川落意出走,终点白金合同以她为契机,作出了改动的事。
钟狂:不多余啊,我现在心里有底多了,谢谢你,轲哥!'瓜皮卖萌。jpg'
城轲:客气
今天钟狂真软乎啊。
城轲感慨。
事实上,钟岚并不怎么擅长跟人套交情,她很多时候客气得让人不适——除非是24小时都狗得让人想叫他来回滚的封轻歌,她就是对着亲人,也会习惯性地使用‘请’和‘谢谢’,网上聊天时措辞更是保守拘谨得像不把人当好朋友。
表情包的出现,极大淡化了这种表达问题。
不久,暑假结束。
在钟岚踏上回校旅程的同时,也和编辑商定好了见面的时机——终点总部地点同样在s市,和她学校只有半小时地铁距离,到时候一起来的还有龙悦公司的负责人。
她提出要求,龙悦提条件,由终点的版权编辑去谈,了解得差不多了,其实可以直接寄合同过来签了寄回去就是,不过恰巧她也在s市,来往很方便,为了表示对项目的认真,最后决定在终点总部。《仙魔惑》不是群像小说,连边都沾不上,大多数时候都是主角龙泽独行侠,做成卡牌类手游不可取,龙悦方面的意思是看中了它的庞大背景,以及直接能套给文案的场景描写,也正是玄幻小说独到的优点。
有代入感,大气磅礴的背景,吸引读者去玩,而网游玩家回流到小说,形成良性循环,是作者梦寐以求的事。
龙悦提出来的制作投入,钟岚都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不少作者卖版权,卖的时候很单纯,想着人家花了钱不可能不拍,没想到大公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买下来囤着,囤个三五七年,可能一直不拍,或者随随便便地做个成品出来,企图捞一笔就走。
粗制滥造,然后利用作者和小说人气带来的流量回本,城轲一再提醒她要避免出现的情况。
买方希望版权到手后,作者就别来多干涉,配合宣传就行,钟岚也知道,版权卖出去之后,自己不可能坐镇游戏公司,当人家的监督,她毕竟没这个精力跟能耐,但最后一番拉扯,对方也同意在合同加上开发期限。
最后议定的价钱是四百万,加上一连串对开发的要求,作者在网络上要配合宣传,真人可以不露面。
不能露面协助宣传这一点,也让钟岚吃了不少亏。
九月上旬。
“对,下午三点见,我会准时的,好,谢谢。”
挂掉编辑的电话后,钟岚舒展了一下紧绷的背肌。
今天签下合同,就能结束这段日子的扯皮了!
钟岚真不擅长跟人谈判,她会做好资料搜集,预演对方可能的回应跟说辞,表现得也相当不错,起码在龙悦负责人跟程宇航眼中,简直眉不像一个稚嫩大学生能表现出来的熟练,但这都源自她深厚的准备功夫,而她并不能从中获得什么乐趣。
她一度觉得,非常厌烦。
谈合同,是个重复着拒绝与被拒绝的过程,尤其是为自己争取利益,心理上会非常不舒服,冒出‘哎我是不是太为难人了’、‘我真不想这么咄咄迫人啊’、‘好烦,是我无理取闹了吗?’……等等的心声,脸皮薄和容易心软的人不适合谈判,而她占全了。
厌烦得甚至想过,对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她撒手不管了。
每次让钟岚坚持下去,一点点拉扯利益,修改合同的,是源自灵魂深处声音,是三个字。
四百万。
四百万。
四百万。
每一次,这三个字都让想卸掉扣扣,让自己暂时远离社交的钟岚重新恢复了扯皮的勇气,深呼吸,稳住心态。
终于要结束了!
以后就是愉快的合作了!
穿上高跟鞋,预备出门的钟岚,心情愉快得走路都带风。
而另一边厢,程宇航很紧张——他的紧张是没啥道理的。
他虽然是钟狂的责任编辑,但版权编辑不是他,不归他谈,待会没他的事儿,顶多能混到一个在楼下接小钟上来的活,而这事情前台小姐也能干,相信钟岚懂得单独乘电榜而不会迷路,但他就是想亲自接她。
一个还没出社会的大学生,就要签下七位数字的合同了,即使出身再好,也会紧张吧。
他相信,有熟人在旁,她会放松一点。
这是他的责任。
“喂,你干吗呢?”
迷豆喝住恍神的他,将他手上的可乐抢下来,他犹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迷茫地回望他:“干什么?”
“你把我喝到一半的可乐拿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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