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自彩虹天堂》第56章


他说:“我还是喜欢景安啊,我不想走不行啊?”
我说:“你知不知道你跳舞到底能跳几年啊?年轻的时候不趁早你是要拖到什么时候?”
他慢悠悠地给我泡了一杯铁观音,不缓不慢地递到我面前说:“我不想离开你。”
我的茶打翻了,眼泪冒了上来。那一刻,我决定和他走。
我已经修完了所有的学科,雅思托福都考过了,成绩优异,申请出国不是难事。
手续都办好,准备要走的前一日,我去和梁伊源道别。
〖我爱你,你爱我吗?〗
梁伊源已经在一个建筑公司做项目经理。接到工程的时候,忙起来没完没了。我去了剧院,根本找不到他人,他爸爸说他在工地上监督施工。
我走到工地上,钢筋水泥杂乱不堪,别人指了指他所在的位置,在一个刚构建出雏形的建筑下。
我走过去,和他说:“梁伊源,我要走了,明天。我来和你道别。”
工地上很吵,他问:“你说什么?”
我冲他喊:“我要走了,再也不会见到你了。再见。”
我转过身,朝前面走,走了两步,就被他拉住,他说:“你再说一遍。”
他的气息这么近,哪怕他穿了很丑的衣服,戴了很丑的头盔,我都能感觉到他的气息。
“我明天要走了,梁伊源,我们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一双手,从后面抱过来,和这个杂乱嘈杂的环境一点都不协调。他把头埋在我的肩膀,他说,纪格桑,我爱你,你爱我吗?
天旋地转,工地上有刺眼的黄色光,有飞来飞去的虫子,我清晰地听到梁伊源叫我……纪格桑。
我闭着眼,心融化在这一句话里,再也爬不起来。
这时候,从楼房的顶部掉下来一根大柱子,在没有防备下,我们突然被人推开。
柱子砸在那人的腿上,是纪梅桑。
在医院的时候,我守在纪梅桑的身旁,她看着我,想说什么。
我说:“你不用说,我都明白。”
这么多年了,所有人都叫我格子,其实我真正的名字叫纪格桑,是纪梅桑的姐姐。
父母车祸之后,我一度很讨厌纪梅桑,我觉得是因为她生日,爸妈为了给她买东西才被车撞的。后来我们被分散到了不同的家庭,我们喜欢了同一个男孩。
可是纪梅桑,我虽然一直说我多么讨厌你,我还是要把我最好的都给你。从你小小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喊我姐姐的那天开始,我就告诉我自己,我要把我最好的都给你,哪怕是一份我很舍不得的爱。
因为你是我的妹妹,我们流着相同的血,我必须好好地照顾你。
〖胡桃夹子和月亮一起走了〗
我离开了他们,我相信梁伊源会好好照顾纪梅桑。
我和卓浪走的那天,经过景光大剧院,我曾经在这里目睹了父母的死亡,遭遇了失望,也在这里遇见了梁伊源,重拾了希望,我丢丢捡捡伤心欲绝过了这许多年。
我路过我和梁伊源曾经吃烧烤的地方,那里已经长出了一棵很大的树。
我蹲在地上,发疯般地刨树下的泥土。刨到指甲断了,流出了血,才在树下看到了一个很小的盒子。盒子雕刻成胡桃形状,里面放的只有一张纸片。
那个十三岁在奥赛课上我没有看到脸的图画。
上面写着:格桑,我只想做你的胡桃夹子,带你找到你的王子。
我的眼泪开始翻涌,我记起我高考完的那个生日,纪梅桑下楼的时候,梁伊源问我:“格桑,你喜欢我吗?”
我低着头回答他:“不。”
纪梅桑上来的时候,我笑着和她说话,在月亮的光影下,我看到梁伊源眼睛里的潮湿。
那是我记忆里最珍贵的眼泪,在弯弯的月亮中和胡桃夹子的故事一样珍藏了。
作者后记:
大二暑假在英文补习班,认识了一个来自东北的学画画的女孩儿,她非常美丽、热情,对艺术有种执着的痴迷。
我这样一个伪文艺女青年常常与她一起去福州路上的天蟾大剧院听昆曲,三十块钱可以听三个小时,每次她听得津津有味,而我却快要睡着。
这是我写《胡桃夹子》的背景,听上去是不是一点儿也不美好?
许多年后,我和这个姑娘失去了联系。我们再也没有遇到。
每次路过那个剧院的门口,看着细密如织的人群,我还是会忍不住驻足,想起那时候我们手牵着手走过斑马线,她的笑容灿烂,月色清辉下,投射在她身上的光影足以倾城。
虽然终年不遇,但她仍然如我珍藏的胡桃夹子,让我想念,让我难以忘却。
【新加坡留学实景小说】
这是我的留学生涯,却不是我的故事。星洲上小小的海岛,是我心中永恒的白月光。
第1章 星洲有岛
你是我心中的一座岛,当暴雨倾盆,当荆棘丛生,当黑夜侵蚀,你总能让我安全抵达,不惧孤独,不再害怕。
1『CHANGIAIRPORTo前往澳大利亚的航班已经起飞』
赵致轩离开新加坡的那个夜晚,下了一场巨大的雨,黑漆漆的夜色被埋在肆虐的雨声中,像是一场哀鸣。
我套一条在印度买来的花裙子,穿着五块钱的拖鞋,慢慢沿着组屋的遮雨檐走去食阁买炒粿条。
风雨潇潇,骤雨倾盆,都不及我心底的悲恸绝望。
卖炒粿条的老板看到我来,习惯性地问我:“要辣多甜对吗?”
我点点头。
他开始熟练地在大锅里放油,下鸡蛋、豆芽、蚬、腊肠,炒熟之后,再把粿条放入,洒上黑酱油、蚝油以及森巴辣椒酱。
很快粿条香气扑鼻而出,馋人的气味让人暂时忘了忧伤。
“今天怎么只买一份?”老板在递给我炒粿条的时候突然问道。
我接过香气四溢的粿条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出了食阁,我倚靠在雨檐下看着星洲的夜空。
十一点二十三分,前往澳大利亚的航班已经起飞。
我知道赵致轩已经离我远去。
2『AngMoKioo天生的优势都给了一个人』
两年前我来新加坡,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赵致轩。
那是中国的九月,星洲永恒的夏,我寄居在新加坡的姑姑家里,与已经工作的堂姐挤在一间房间。
刚去的时候我的英文非常烂,姑姑与姑丈在家里用熟练的英文聊天,而我却听得稀里糊涂。虽然这是个华人居多的国家,可是我依然感到了一种格格不入的自卑感。
本来开朗乐观的我,有一段时间一直处于沉默的状态。
我第一次到语言学校上课的那天,是在一片嘲笑声中看到赵致轩的。
作为新生,老师让我做自我介绍,我站在用座位围成圆形的教室中间,看着几十双热切的眼睛,那些明明就熟悉的单词却怎样也说不利索。
“Myname……is叶子,youcan……callme叶……”我听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脑袋不受控制地嗡嗡作响。
“是这个YE吗?”有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满室的笑声。我循声看过去,看到了十七岁的赵致轩。
笑起来有洁白的牙齿,乌黑柔软的头发垂在额头前,白衬衫的领子拉开,手里拿着一支笔在转,眼中充满了调笑。
仿佛是一种讥讽的冲击,挑起了我对抗的战斗力。
那一刻我紧张的心情突然就放了下来,我调整了呼吸,开始重新做自我介绍。
流畅、清晰、不带一句卡壳,全班都静悄悄的,我说完之后还挑衅地扫了一眼赵致轩。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挑衅他,半天才回过神,却意外地带头鼓掌,并指了指他身边的位子说:“新同学,坐我旁边吧!”
班级里的同学又开始传出奇奇怪怪的笑声,我并没有理会他,找了个与他面对面的位子坐下来。
我旁边的马来西亚姑娘推推我的胳膊:“赵致轩在冲你笑呢。”仿佛他对我笑是多大的恩赐。
我抬眼的时候,看到他冲我眨了眨眼,的确是很帅气温良的美少年模样,在这个有很多不同人种的班级里,也丝毫没有逊色。
可是那时候,我就是没来由地对这个人没有好感。
那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与优越感,莫名散发的随性与不羁,真是让人看着好讨厌。
最最无法容忍的,这些天生的优势,全都聚集在这个只有十七岁的美少年的身上。
3『BUGISo食阁旁的一碗肠粉』
赵致轩是广东潮汕人,家族是经营外贸生意的,刚刚移民到新加坡,已经有了绿卡,每天有专车接送,到语言学校上学完全是混一混时间,因为他再过半年就要服兵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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