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舒曼先生》第29章


然而谭湛的脸上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他只是看了林筝一眼,非常淡淡地笑了笑:“我的吉他昨天没收起来,不小心被狗咬断了弦,可能现在没法用了。但是你的心意我领了,谢谢你,下次有机会再听你弹奏。”
林筝睁大了眼睛,有些意外,她显然有些失落和失望:“啊……这样啊……”更多的是有些不好意思,“那你的生日礼物我只好先欠着啦。”
谭湛温和笑笑:“没关系。”
好在这只是个小插曲,很快大家就忘记了这茬,陈进和其他几个男生准备了几个小游戏,大家聚在一起,倒也玩的热热闹闹,林筝也难得享受这种聚会,笑着融入了其中,反而是谭湛,一直有些心不在焉,他被其他人围绕着,眼睛却总不自觉去寻找林筝,他脸上笑着,但仔细看,他的神色是有些游离的。
一行人玩到深夜终于尽兴散去,因为林筝就住在谭湛隔壁,陈进自然也失去了送她回家的机会,而唐潋滟本想留下帮谭湛收拾家里的残局,却还是被谭湛温和地拒绝了,拜托陈进把她送回家。兜兜转转,最后来访的客人都离开,便只剩下了谭湛和林筝。虽然谭湛也拒绝了林筝留下帮忙收拾的提议,但林筝到底还是留了下来。她的动作利索极了,不一会儿,谭湛的家里很快恢复了平日的干净整洁,林筝一下子整理好了四大袋垃圾。
“谢谢你留下来帮忙了,我来到楼下垃圾桶扔掉吧。”谭湛朝她笑笑,“你回家睡觉吧。”
“我和你一起去吧,一人两袋,一次就可以把垃圾扔完了,省得你来回两趟。”林筝说完便不容分说地拎起了垃圾,示意谭湛一起出门。
晚上的气温有点低,两个人丢完了垃圾开始往回走,林筝忍不住冷得打了个哆嗦,谭湛解开自己的围巾,帮林筝系上。
林筝有些意外,她抬头朝谭湛笑了笑:“就一点点路啦,还特意把围巾让给我,你这样不好哦。”
“为什么不好?”
“你对每个异性都那么好,很容易让别人觉得你对她们有意思的。”林筝眯着眼睛笑起来,“还好你现在单身,如果未来你交了女朋友,你还对别的异性这样,你女朋友一定会生气的。”
“你会吗?”
“我不会啊。”林筝笑着跑到了谭湛的前面,然后转身回头,发丝在夜风里飘扬,青春又灿烂,这黑色的夜反而衬得她更加光彩照人了,她学着谭湛的样子道,“‘虽然你不是淑女,但我是绅士。’”然后她便咯咯咯笑出声来,“你放心,我知道你的原则,我不会把你这种绅士的行为解读成对我有意思。”
“不是。”谭湛看着林筝,“我是说,如果你有这样的男朋友,你会生气吗?”
“这样啊。”林筝根本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道,“我肯定要生气的,我很小气的,我不能接受我男朋友这样,我希望他只对我一个人好,他全部的温柔,都只能给我,我用不完也不能给别人。”林筝看着谭湛摊了摊手,“不过对你这么说你估计理解不了,毕竟是你在国外生活太久了,实在太信奉你那套‘绅士原则’。”
“我理解得了。”林筝并没有指望谭湛回应,但却没料到谭湛竟然接了话,“我今天突然理解了。”
“理解了什么?那你还把围巾习惯性给我围?”
谭湛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与此正相反,他说了一句毫不相关的话。
“我不希望你也把大鸡腿分给陈进,或是别的人。”
“嗯?”
“我不希望你打菜时候给别的任何人优待,希望你只给我特殊对待。”谭湛走上前,帮林筝整理了一下快要散开的围巾,“喜欢一个人,是不能分享她的好的,是会有占有欲的,喜欢是很美好的感觉,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阴暗的附加情绪,比如嫉妒。我高估了我自己。”谭湛说完,侧头静静看着林筝。
他并不是预谋好了才选择这个时候来诉说自己的情愫,他明明应该选一个更美好的场景,准备充分,有阳光有鲜花,而不是现在这样黑灯瞎火,寒冷,还是一起去丢垃圾的路上,但是谭湛发现自己竟然等不及,他在刚才看到陈进和林筝互动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嫉妒的快要爆炸,明明这是他过得最热闹的一个生日,但竟然是他过得最不开心的,因为林筝都在和陈进说话,她还答应把只给予过自己的优待也给陈进,谭湛第一次发现,自己完全无法忍受这样的事发生。他的青春期基本都是在美国度过的,因而骨子里接受的也是美国式的直接和主动。
喜欢是一种慢慢的日积月累的过程,这种情绪太过奇妙,在不知不觉间,他不自觉得已经每天多喜欢林筝一点点,但谭湛在此之前并没有去细想,他只是也隐约的意识到自己每天对自己的邻居多了一点好感,这种喜欢和好感从来很低调,不宣扬也不嚣张,直到累积成一个他都没有想象到的可观的总量。而现在这份总量,因为他长久以来的忽视,决定在这个当口给他一个俏皮的报复,让他因为一只鸡腿妒忌到发狂。
这一切听起来像是告白,但是林筝还完全处于茫然的状态,她对今晚发生的一切,都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仿佛在梦中在云间。
“我能要我的生日礼物了吗?”谭湛却不容她逃避,他紧紧追随着林筝闪烁的睫毛和眼眸。
林筝本来还沉浸在谭湛上一句话的愕然里,然而他这句新的疑问句又把她的思绪抓了过来,下意识的,她便反问道:“你的吉他不是坏了吗?”
他们这时已经走进了电梯,密闭的小空间,只有林筝和谭湛。谭湛只要一开口,那磁性性感的声音便犹如在林筝耳边。
“我能先要其他礼物吗?”他的声音近乎带了点撒娇的意味,林筝愕然抬头,才发现谭湛正眼神灼灼地盯着她,他用自己异常英俊的脸作为武器,毫无掩饰地用美色达成他迷惑林筝的意图。
“再过十分钟就要到十二点了,就是明天了,就不属于我的生日当天了。”
林筝几乎被夺去了思考能力,她只是机械地顺着问道:“你要什么其他的礼物?”
“一个吻。”谭湛一边说一边已经倾身朝林筝侧来,“我想吻你。”他高大的身躯便慢慢遮挡住了林筝头顶的灯光,林筝只觉得自己渐渐被覆盖在阴影里,然而并不可怕,她觉得安全,谭湛的声音和气息越发清晰,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那种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然后是他的声音,“如果你不想,就推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好罪恶,我竟然一直忘记晋江这里的更新了,之前设置了存稿箱一直以为在更新呢。结果今天意外一看,妈呀,存稿箱忘记设时间了QAQ心痛的不能自已,请大家原谅我,我今天把之前微信那边更新到的章节一次性补上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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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林筝没有推开。
当谭湛的唇轻轻碰上林筝时,她微微有些颤栗的心悸,那是完全新鲜又奇妙的感觉,仿佛灵魂都依附于双唇,轻轻拥抱触碰彼此,语言已经是累赘,谭湛一开始只是清浅地吻着林筝,他终于把林筝拥入怀中,这一瞬间的悸动,让谭湛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他并不是个害羞的人,然而吻林筝这件事却让他觉得带有一种淡淡的羞涩和色气,而林筝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完全不知道如何回应,她的睫毛快速地颤动着,从脸颊到脖颈到耳垂,都微微泛起了红色,就连她那含水的眼瞳,也似乎都蒙上了淡淡的红晕,皮肤白白,眼睛微红,活像是一只不知所措的小兔子,又像是一株异常美丽的含羞草。谭湛对这种植物印象非常深刻,这是种开着金黄色小花的植物,原来生长在澳洲大陆,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Mimosa,在澳洲的盛夏盛开,上世纪的时候,一个法国人把这种可爱迷人的金黄色小花从澳洲带去了遥远的北半球,让它盛放在了普罗旺斯的沿岸,好让法国也能享受它花开时候如金色屏障一样美丽的花海,可是被移植到北半球的含羞草,在她的基因里,仿佛早已牢牢记住了她开花的季节,是澳洲南半球的夏季。因此,就算在北半球寒冷的冬季,含羞草还是执意要和南半球的伙伴们一同开放。谭湛第一次见到那么美的含羞草花海,便是在普罗旺斯的冬季,当它最负盛名的薰衣草禁受不住冬季严寒,当万物凋零的时候,含羞草却毅然盛放,用它点亮了法国小镇里第一抹金色的阳光,成片的含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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