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第67章


穿破她佯装的清高,毅凡一直知道她的绝望。
天明时,她开始收拾他曾送给她的所有礼物,只要还没用过,只要还能找到,她全部归还。
几天后,Vivien搬走了,再也不会打扰到她。据她在房间里听到的声音,她知道那不是一场愉快的搬家,很明显Vivien是被迫的,她打了好几通抱怨的电话,但最后仍然不得不搬走。
如果毅凡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什么,表达在他心中谁高过谁这种事,她也宁愿不懂。
Vivien的故事,她拭目以待;而她自己的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
Outro 汤毅凡
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的结局,才是真的结局。
这么说,听起来特俗。但他真就是这么想,改不了——
在他眼里、心里,她从来都是个小孩。
要是把这话搁在她面前,她还不乐意,还得拼死了反驳。她会说,你才是小孩呢。这是真的,他一直都知道。在她眼里、心里,她也这么想,改不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仰望他汤毅凡,也总有那么一个她,翻着白眼球,不屑地说,瞎了他们的眼。
一开始,他气愤,怎么她就完全不知道要崇拜他,要听他的话呢!但渐渐地,他懂了。从小到大,身边朋友也都在说,易微婉这小姑娘心眼多,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一个外来者愣是把汪家人从上到下都收得妥妥的。在外,她名声更是比姐姐汪凌茜好得多,随和,亲切,没架子。圈子里头,亲爹都不知是谁的养女抢了嫡小姐风头的,可就她一个了。
瞎了这些人的狗眼。
这些年,她老在追别人,一打男人经过她的心,她好像很缺爱,身边没个男朋友就寂寞得慌。他看着她寻寻觅觅游戏人间,也不是没想过,哎,小婉儿同学,你这么缺男朋友,你怎么都不看我一眼,老去外面找,多累。
但话说回来,易微婉小姐身边来来去去好多人,只有他是特区政策一百年不改变。
他们永永远远,不离不弃,彼此一定大过天。
阿拉斯加猎熊小分队中的一位老伙计,曾完全否认汤毅凡和易微婉这所谓的“绝世好朋友”的关系。用那位兄弟的原话来说:“你们这不叫朋友,你们这就是老夫老妻了!”
他当时就这么说的。如果走到结婚那步,那就是两个人的事,他们必须忠于对方。提到结婚,说实话,如果他想象让那个小姑奶奶跟他过相夫教子的生活,他会觉得挺别扭,但要让他想象每天没有小姑奶奶的生活,他脑子会霎时一片空白。
后来的半年时间,他们朝夕相处。他无数次的表白,都被她当笑话听。他好歹是个爷们,也是有尊严的,于是他决定,让她自己想,想明白了再收拾。
可惜,来日并不方长。
她不是未经世事。
恰恰相反,她经的世事,比她的同龄人多得多。但凡有一点脑子的,这坎坷历程都够让她长成满腹城府心机深沉的了,但这姑娘,她真就是一点脑子都没有。这只碗,她就每天往茶几上蹦,蹦上去了还左右摸摸看看。哎呀,这儿这么多杯具啊,真好玩,还挺乐呵。蹦着蹦着,她就掉下去了,摔个粉身碎骨。
二十多年了,他得时刻搂着她,生怕稍微松松手,她就又蹦茶几上玩去了。
他只有两次没搂住。
第一次,老天慈悲,熊没吃了她,只不过让他为那把空膛的猎枪后怕了十几年。那次之后,他就发誓,这辈子,再不会让用来保护她的猎枪少了子弹。
第二次,事情却那样地无可挽回了。
只要事情没发生在那天,没发生在那场婚礼之后,甚至只要没发生在Villa T里,他都不会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忽略了她的伤,还将她丢出了家门,让她心灰意冷无人可依,只能去了巴黎。
他去巴黎找她。
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他买冰激凌给她。冰激凌下肚后,他们,还跟以前一样。后来的几年,他每个月用一个周末的时间陪她。许是她真的长大了一点,开始有小心思瞒着他。只要他问,她就发脾气,轰他走。他并不太习惯女人对他发脾气,也就从来不擅长深究这其中的原因。
况且,他是真的舍不得她皱眉头。
阿泰内广场酒店里,她一气就轰他出门,他也不走远,就站在酒店门口。这样她气消了,一开窗户就看得见他,她可以叫他回去。
其实每次他都气急败坏地想,不能这么惯着她。但每次看着她熟睡的脸,他想想便又算了,也就这么一个小婉儿同学,不惯她惯谁。
那时他在家里并不轻松,汤毅琛,他这继弟弟,也是个吃饭不长脑子的货。他在闹市区跟人飙车,出了重大车祸。媒体大做文章,汤家的公子,一半血统红得像太阳,另一半富得像银行。他们这一辈的年轻人是不可以犯错误的,犯了就会被挂上绞刑架。那段时间他和他的远东都过得焦头烂额,但他从没觉着冤枉。人命是最大的事,死的是有一儿一女的父亲,你拿钱赔,你赔得起吗?让他拿汤毅琛的命去抵,他不是神,做不到,但除了这个,其他的事他都义不容辞。
他就这么认识了虞雪,她还恰好跟他家小婉儿是同学。因此,每次到巴黎陪那小姑奶奶,他也要关心一下虞雪的生活,尽量帮助她,能帮多少是多少。
因为二儿子的蠢事,父亲气得心脏病发。他飞回北京,紧接着就又是数月的连轴转,时间好像在他耳边擦过去了,快到他浑然不觉。可谁知,刚扑灭北京的火,巴黎又起火了。
汪敬哲的原话是,婉儿跟家里决裂了,这次是认真的。或者用汪凌茜的原话说,婉儿又找到了一个新男人,为了他被赶出了家门。最后还是蒋怡风跟他讲了靠谱的版本,婉儿这几个月来很脆弱,她最需要你时,你却不在。
他回想起,一次打电话给她,是听到个男人的声音。
她还真的是一天看不住就红杏出墙了。
结局嘛,当然是他再临花都,顺利搞定。终于,他和她,这两个拧巴的人,在对的时间跟彼此说出了对的话。
打死他他也不会跟别人说,终于转正的感觉有多爽。
要是他知道幸福只有那么短,他应该会更珍惜才是。
其实她从来不懂,他并非霸道、独占欲强。他要是霸道、独占欲强,那么多年来他就不会看她和别人在一起,还悉听尊便,一言不发。其实直到转正的那一天,他也不知道在她心里,她到底是爱他,还是已习惯了,懒得拒绝。但他也都学会不在乎了,他在乎的更并非她是不是处女。他一直不依不饶地追问,全是因为触及此事时,她面容里写满的异样。那异样,是种彻骨的屈辱。
所以他必须知道,是谁在她心头留下了这屈辱感。
她以为他看不出,其实她根本就不会撒谎,他看得清清楚楚。
但任他怎么猜测,也都猜不到真相本身的不堪。
汪敬哲和汪凌茜忽降巴黎,待把她支走,将真相砸在了他的面前。
很多事,即便是很严重的事,她都不知道要在乎。
就是这一点,让他几乎每天都气得脑袋疼。
他知道有种怪病,一个孩子一下生就感觉不到疼痛。这不是好事,而是能致命的事。孩子在幼年险些挖出自己的眼睛,长大一点,被火烧到了都不自知,因为感觉不到疼,就不知道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也不知道危险的临近或灾难的降临。
她就是不知道疼的孩子。
他都习惯了。
他只能随时关注她的周遭,如果她挖自己的眼睛,他便抓住她的手,抱抱她,喂她点吃的;如果她身上着了火,他就马上赶去,帮她扑灭。
他希望她懂,让她有这种意识——有什么异常,跑到他身边来。
要么是她不够信任他,要么是他真的不够强大,那事发生之后,她没有跑过来。
她当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连告诉他都免了。
知道真相的那天,他想要控制住自己,但还是没控制住。回去问她,她还是不提。她大概觉得这事没什么大不了,可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那是一个女孩子被当众凌辱、强暴。她再迟钝,再不知痛,却怎么能可以连这种痛都不知?
这次他不只是脑袋疼。
他脑袋上的根根血管都爆裂了。
那晚,他的愤怒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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