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迷民国》第115章


“冰镇杨梅?”听着就想吃。
简亦一走,一边茶桌上的小混混们纷纷朝着她又是大声吹口哨,又是放肆地调笑。
“好标致的小娘们儿呀!”
“哇,从没见过皮肤这么白嫩的妞!可不可以让哥哥掐上一把?一定嫩得出水。”
花听对天翻了个白眼,懒得发作。跟这些不入流的小混混发作只会降低了自己的身份,她极力压下心头的恼怒准备喝完茶就走人,选择性耳聋地自动忽略那些难听的话。可是那几个小混混却越说越嗨,不满足于只过嘴瘾,还走过来打算动手动脚了。
一个理着中分发型的小混混似乎是头目,他走到花听身边,夸张地做了一个深呼吸说:“哇,好香啊!兄弟们,来,都过来闻一闻地道的美人香。”
几个小混混都嬉皮笑脸地围过来,把花听团团围在中间。
“想怎样?”花听一手端着茶杯,一手伸向了自己裤子的左边口袋。
中分男涎着脸说:“姑娘,告诉我你是哪家的闺女,大爷我看上你了,明天找人去你家提亲啊!”
花听皮笑肉不笑地回答他,“不好意思这位大爷,本小姐已经要结婚了,并且结婚对象是最近桃色事件闹得很凶的那位简某某的儿子,如果你想和他抢夫人,麻烦你自个儿去找他商量OK?”
中分男听得一怔。
花听一脸从容笃定地道:“如果你觉得我是哄人的,那你碰我一下试试看——看他知道后会不会放过你。”
“你的意思是,你是白起鸿的女儿?”
花听懒洋洋地微笑点头。
这时,有个小混混低声建议道:“老大,我看还是算了吧。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是当真不知根底碰了他的夫人,估计咱哥们几个不死也得残废。”
那个中分男脸上的表情虽然已经有些发僵,却不想在兄弟们面前太过露怯,于是色厉内荏地说:“哼,你们怕什么,这个小娘们说得还不知是真是假呢……”
中分男的一番话还未说完,简亦便端了两罐冰镇杨梅过来了。
一见这般情形,简亦的两道漆黑的剑眉高高地扬起,他眼神冷锐,声音冰寒,“你们几个,是脑子有问题呢还是?”
花听站起来,亲密地挽了简亦的手臂,语气娇俏道:“老公,他们欺负我。”
简亦一听,眼神更加尖锐如飞刀,一刀刀轮流射向在场的每一个小混混,问得语重声沉:“他们怎么欺负你了?有没有动手动脚?如果有的话,我会让他们的手脚一起搬家。”
所有的小混混们都听得面无人色,同时也都无比庆幸自己刚才还没来得及动手动脚。否则,现在估计要向四肢沉痛作别了。他们赶紧争先恐后七嘴八舌地声明。
“没有没有,简先生,我们保证没有碰过您太太,哪怕是一根头发丝。不,连一根毫毛都没有挨着。”
简亦侧过头询问花听:“是吗?”
虽然这群小混混人品值低得让花听好感欠缺,但她并不认同砍手砍脚这么野蛮的行为。所以点点头说:“是啊,他们没有碰过我——不过不是因为他们大发善心,而是因为我及时打出了你的招牌狐假虎威,他们这才有所顾虑地停了下来。总之,这不是一帮什么好东西,你可以教训一下,但不用砍断手脚那么暴力了。”
既然花听发了话,简亦便放下手中两罐杨梅,再直起身时,三下五除二就把几个小混混分别击倒在地,动作潇洒利落,身法灵活敏捷,整个人矫健得如鹰似豹。
怎么办?花听捂了捂自己的胸口,好像越来越喜欢简亦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三章
花听与简亦的日常便是这样。
在没有任务以及没有任何恼心事的情况下,俩人颇为惬意地逛荡在上海市各大街头,顺带品尝一圈路边极具民间风味的小吃摊,偶尔斗个小嘴,吃点儿小醋,生活乐呵得自在。
刚解决完那一帮不入流的小杂种,简亦提议带她去吃飞霞南路上的一家地道的北京烤鸭。
飞霞南路?花听一听便知,“你说的是全聚德?”
“花妹妹怎么知道?”
“拜托,那家店我吃过N次了,”却还是忍不住地双眼放光,“别忘了我是来自未来。”
“怎么?未来这家店还在?”
“废话!味道不用我多说,”花听手一挥,大气地决定,“走!吃烤鸭去!”
在现代,花听曾不止一次的到飞霞南路这家出了名的百年老字号“全聚德”吃烤鸭,但这个时代的全聚德和后来发展的富贵气象不同;依旧是大街上一座在她眼里看起来很平凡的三层小楼,幌子高挂,牌匾擦得油亮;除此以外并没有过多的精美装饰,一切倒都是干干净净的,半新旧的桌椅,擦洗得发白的木柜台,踩起来咚咚作响的木质楼梯,四十多岁的跑堂肩上挂着白毛巾,脸上带着讨喜的笑,不用简亦吩咐就自动领他们上了二层楼,安排在僻静的靠窗角落里,还细心地拉过屏风和大堂半隔开。
这个时候正值饭点儿,大堂里飘着后厨传来的烤鸭香气,花听胃口大开。
“哇塞!好吃到爆了!”她满足地咂着嘴,暗金色的鸭皮烤得脆薄,带着约一分厚的鸭肉放在白糖里打个滚儿,用荷叶饼卷起送入口中,和她曾经吃过的蘸甜面酱加黄瓜条葱白的吃法不同,份外香甜鲜美,“是鸭子不一样还是怎么的了,总觉得比我那个年代的要好吃。”
简亦笑着替她卷了几张脆嫩的鸭皮,宠溺地递到她嘴边,“我包,你吃。”
花听不客气地一口接过,眼睛滴溜溜地观向了别处,“服务意识也是真的好啊!”腮帮子圆鼓鼓的,待咀嚼得差不多的时候,才清晰了口齿继续道,“对着客人一个‘不’字都不说,说要半只鸭子就能半只鸭子,说送俩小菜就真送海蜇头和酥炸鲫鱼而不是什么泡菜萝卜海带丝,看是女客人就特意问要不要白糖蘸碟,啧啧啧,和我那时候的全聚德没得比啊,要以后的全聚德也有这态度,还有海底捞什么事儿啊。”
“海底捞?”简亦自觉地递上第二卷。
“就是一很有名的火锅,”花听咽下嘴里的鸭皮卷儿,用手帕抹了抹唇角的鸭油,心满意足地喝了两口鸭架子白菜汤,舒舒服服地向后靠在椅子上叹气,“真没想到穿越来民国,老爹是江湖大佬,丈夫又是上海滩第一大汉奸的儿子兼高富帅,而我的生活更是衣食无忧,就跟开了挂似的。”
简亦被花听的一番话逗笑,扑哧一声道,“上海滩第一大汉奸?高富帅?”
“嗯!”一颗脑袋重重地点了一下,“你要是去我那个年代,就是一风骚高富帅,外加长腿欧爸,当明星也说不定,包你日子风风光光。”
“难道我现在的日子不风光吗?”简亦翘了翘二郎腿,一脸得意自在地笑。
“不风光,”花听欲夹鸭肉片的筷子在半空无意识地顿了一顿,“在我看来,你一点都不风光。”
“怎讲?”
“你应该知道,干你们这行的,哪天死的都不知道。”这话一出口,花听心头难免泛酸涩,“不过我也不知道我哪天会走。”
“花妹妹,你又来,”简亦无奈之余听得隔壁桌小孩的哭闹声,忽地眼珠子一亮,“我们要个孩子怎么样?”顿了顿,又补充道,“如果,你喜欢的话。”
“孩子?”花听颇为好笑地摇了摇头道,“我要是同你在这个年代生小孩,那我回去的时候我的孩子岂不是要比我大出好几十岁?你觉得可笑不可笑?一个老太婆或是老头子一口一个喊我妈,我白爸爸非晕了不可。”
简亦听得一愣一愣的,似是对花听的这番话并不是完全信。
“总之我是不会和你要孩子的。”满足地吃完半只鸭,花听用帕子擦了擦嘴角,余光瞟到桌角一张“上海日报”中央头条板块的位置,标题写的好像是关于南京政府某某某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愤慨事迹,时间标记为1936年,南京……花听一下瞪大了眼睛,“想不到我穿越来民国这么久了啊?都已经1936年了?”
“嗯,怎么了?”简亦顺着她的视线往报纸上看了眼,道,“后天我和因爱去趟南京,带你参观一下我在南京的房子,包你喜欢,”想了想,又兴奋地补充道,“你要是喜欢,长期定居南京都可以,那边吃的符合你口味。”
“定居南京?”花听笑容一敛,正了神色道,“简亦,接下来我要跟你说一件很严肃的事!”
“严肃的事?”
“对于一个未来人来说,民国时期发生的一切都已经是历史书上记载着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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