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得余生相临安》第52章


她自称是小公主,却是个没有身高的小公主。
可以说是很气了。
他不蹲下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有办法直视他好看的脸蛋。
可季林深不为所动。
他声音淡漠没有情绪,“不抱。”
“那我哭给你看!”
“哭吧。”他说。
可以说是很冷漠了。
扁了扁嘴,原本只是开玩笑的苏小公主,突然就觉得有些委屈。
爸爸忙着陪妈妈去参加研讨会,顾时遇舅舅也一心一意都在温凉舅妈身上,阿远舅舅就更不说了,居无定所的她都好久没在国内见到他了。
顿了一顿,她开始鼻头泛酸。
小舅舅真是太冷漠了啊啊啊啊啊。
自顾自难过之际,眼前已经有人半蹲了下来,有叹气声响在耳边的时候,她下意识抬头,就看到了小舅舅那张漂亮到让人窒息的脸。
怔了半秒,眼泪掉下来了她都不知道。
“你哭什么?”季林深蹙眉,随即伸出修长的手指在她粉嫩的小脸颊上一抹,他接着补充,“别哭了。”
“那你抱我。”
他真的就拿她没办法了。
顿了一顿,他轻轻把眼睛湿湿润润的小姑娘揽在怀里,轻拍着她的背,声音硬是柔了几个度。
别哭了,他又说。
小舅舅的怀抱很温暖,不像他面容上那个冷清的样子。
这是苏念夏的想法。
贪恋了一会儿他怀里的温度,不哭不闹的,小姑娘很乖的进了校门。
转身和他打招呼说再见的时候,不远处几个漂亮的小姐姐就把他围了起来。
苏念夏不知道她们在做什么,可她却听到了有人说。
“季学长我可以要你的电话吗?”
“季学长我可以和你拍照吗?”
“季学长我可以牵你的手吗?”
“季学长我可以……”
不可以,苏念夏想说。
那是她的小舅舅!
可她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就有和蔼的女老师上前拉住了她的手,和她说,“小念念,该去上课了。”
再回头时,他就不在了。
感觉到了不开心的滋味,是七岁时苏小公主第一次体验。
再后来,她就经常缠着他送她上学。
美其名曰:没有人管我!
季林深疑惑,“你妈妈说要送你,听说被你拒绝了?”
……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小公主扁嘴,“你就是上学路过的事情嘛,送送我怎么了?”
不怎么,季林深蹙眉,“你只要不哭,我就送你。”
小公主立即舒展眉头,“我不哭,你每天都送我吧。”
然后就每天都送她了。
直到——
季林深十八岁那年出国。
没有人提前通知她。
苏念夏一个人跑去机场的时候,飞往美国的那架飞机,早就连影子都没有了。
她很难过,却哭不出来。
十岁的苏念夏窝在许临安怀里撒娇的时候,有意无意的问她,“小舅舅为什么要去美国读书啊?”
国内的大学不一样都很好吗。
“他去治眼睛啊。”许临安摸摸她的头。
“治眼睛?”苏小公主瞪圆了眼睛。
“是啊。”许临安笑,“妈妈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后来……”
后来什么,苏念夏没有听进去。
她脑海里不由自主回想了一下季林深那双漂亮的眼睛,心倏的紧了紧。
她在想,他什么时候能再回来,送她上学啊。
她等着他呢。
答案在苏念夏读大学的第一年。
————
新学期开学没多久,苏念夏就接到了许临安隔着大洋彼岸的电话。
她声音清脆有力,“念念,妈妈要和爸爸在墨尔本待一段时间,你要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事情的话,就和小舅舅联系。”
小舅舅。
顾时远吗。
他才懒得搭理自己呢,环游世界的旅行他一个人不知道玩的多开心呢。
思绪翩飞的时候,苏念夏接到了一通陌生的来电。
瞥一眼手机屏幕亮着的号码,苏念夏指尖轻轻一划,挂断了。
骚扰电话吧这是。
她这么聪明,她才不会接呢。
可电话那端的人似乎有些孜孜不倦,第七通电话打来的时候,苏念夏终于忍无可忍,蹙着眉头接起。
“喂”字还没出口,那边就有人不耐烦的先说,“苏念念,五分钟,给我下来。”
她没反应过来。
可是——
喊她苏念念的人,大概只有一个了。
顿了一秒,苏念夏连滚带爬的跑下楼去,眼看就要走到宿舍楼门前的时候,她紧急一个刹车,平稳了一下急促的呼吸,她开始慌慌张张的整理头发。
哭唧唧,她应该先换身衣服,梳个头发再下来的。
寥寥草草的整理了一番,她有些紧张的朝着门口一步一步靠近,直到盛夏的阳光有些刺眼的晃着她的眼睛。
微眯了眯眼,她就看到几米外站着的人。
身形挺拔,英俊不凡。
他和记忆里的样子有些不同了,却还是一样的好看。
他侧身站着,挽着正装的手此时就放在右边的口袋里,左手微抬,是个看时间的姿势,他穿白衬衫系着领带,表情淡淡的侧颜不知道引得有多少女生驻足欣赏。
苏念夏都忘了动作了。
该怎么形容她对一个男性的赞赏呢。
大概就是,千千万万的人里,只有他一个人能吸引你的眼光。
而如果要给他概括的话。
应该是二十五岁。
二十五岁的季林深,让十七岁的苏念夏,不知所措了。
顿了一顿,她忽的嘴角含笑朝他的方向跑过去。
在季林深还有一秒钟转过身来的时候,她从后环紧他的腰,声音低低浅浅却带着甜意。
她说,“小舅舅,抱抱。”
☆、第 48 章
【顾时远番外】
——大雪送来最后的邀约
出生那年; 抓周游戏里我抓到一枚红纸。
后来读书时; 我读到一句——
红笺小字; 说尽平生意。
而此中红笺二字,指的却是情结。
那时候我不懂,可当我几乎走遍全世界她爱的土地时; 我才知道。
什么是一语成谶。
我爱过一个女孩儿。
并且,一直爱着她。
我从出生后没多久就认识她,她只小我几个月,可我却固执的喜欢让她喊我。
——阿远小哥哥。
她有着世界上最好看的笑容; 最甜糯的声音,最聪明的头脑; 以及最善良坚强的心。
可后来三哥告诉我。
是因为我喜欢她; 所以固执的认为她什么都好。
我笑着问他; 难道你不觉得她什么都好吗。
好; 三哥说。
可他又接着补充,但不是最好的。
是了,因为三哥也有自己爱的人。
会固执的认为一个人什么都好; 是因为你爱她。
并且; 除了她以外; 真的就没人可以替代了。
可十二岁那年。
我爱的女孩儿,生平第一次,敛了她的笑容。
她失去了亲人。
并且是,她最亲近的人。
那是一场意外。
车祸带走了她最爱的父母与可爱的弟弟。
那时我的三哥也在场,可他无法阻止悲剧的产生。
她变得不爱笑了; 可悄无声息的,她却变得更坚强了。
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而我能做的,好像就只有对她说一句。
“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没错,我说的永远。
少一分,少一秒,都不算永远。
我陪着她一起读高中,念大学,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为任何一个人心动过,我甚至悄悄地想,也许我们就这样一直相濡以沫的伴着到老。
或许也不错。
因为我从没奢求过,能让她爱我。
相爱大概很复杂,可义无反顾的爱着一个人的时候。
我觉得是幸福的。
我愿意做那个永远都爱她的人。
我可以一个人幸福。
大学的那一段时光,是我没有办法解释的,我最爱的时光。
我和她不单单是青梅竹马,有时也更像是合作伙伴。
我们一起通宵,一起为了复杂的方案绞尽脑汁,一起陪伴对方获奖,也一起捧着位数感人的奖金说要一辈子这样好。
我都应了好。
可却不知道,也没料到。
——他出现了。
他姿态坚决,于万人中向她走来的时候。
我看到了她眼里的光。
她变得不一样了。
可她还是我最爱的女孩儿。
我固执的希望,她是最幸福的那个人。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眼底的温柔星辰时。
我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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