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第42章


若惜以前打工的书店,现在变成了烤肉馆。麦言去吃了两次,味道还不错,只是食客大都是情侣,他孤零零一个,没有办法吃得尽兴。
看到有顺眼的教授,麦言也冒充大学生去听他们的课。他想象着自己正值青春年少,一切在他面前还都是未知的、美好的。很少有人管他,虽然看上去他明显比那些学生大,可是多个人听讲也不是什么坏事。
就这样在南昌待了半年多,几乎所有关于若惜的回忆都被麦言重新上演了一遍。麦言想他可以将她放下了,他心里那个属于她的位置,该腾出来了。记得以前有个女友,分开的时候曾对麦言说:“把心打扫干净,让别的人住进去吧。”
这句话麦言到现在才领悟。林静还是没有出现,麦言想他没有必要再待下去了,他买了去重庆的火车票。

到重庆的时候,正值盛夏。整个山城显得生机勃勃,虽然到处都可以看到大大的“拆”字,但漂亮的房子终究还是占多数的。
这里离成都很近,在没有划分为直辖市的时候,这里也是四川的一部分,但是重庆话要比四川其他地方的话更好听一些。麦言之前那个在成都的女友,老家就是重庆的。分手后麦言知道她会回重庆老家,却一直没有去找她。现在她也不年轻了,麦言想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她应该已经嫁人了。此行如果见到她,麦言只能看看就走了。
麦言在朝天门码头附近住了下来,因为并不打算住很久,所以租的是旅馆的房子。旅馆老板说,最近这里黑社会猖獗,让他晚上没事不要喝醉了四处溜达。
晚上不喝酒是麦言不能忍受的,但是否喝醉就要看心情了。朝天门码头上已经没有什么船了,长江在这一段没有多少水了。高科技渐渐让船这一交通工具在内陆城市变得多余。记得很小的时候,麦言还有过一个坐船游京杭运河的念想,像隋朝那个不争气的皇帝一样,一路花天酒地。
麦言记得和女友热恋的时候,她常常会对他说:“君住长江南,我住长江北,终日思君不见君,共饮矿泉水。”
如今麦言坐在长江的北岸,看着灯火通明的南岸,像看着过去的自己。如果跳进这江水里,能将他经历的一切全部洗掉,让他重新来过,他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麦言去了沙坪坝区的一个大学,看那里的渣滓洞,看那些坚贞不屈的革命烈士。如果看到麦言这样不珍惜他们胜利的果实,看到他这样颓废不振,肯定要悲伤逆流成河的吧。麦言突然有些羡慕他们那一代人,有信仰,有追求,视死如归。如果让他回到那个烽烟四起的年代,也许他会坚强一点,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懦弱吧。
麦言坐在长长的阶梯上看重庆的夜景,看一个个漂亮姑娘裸露着洁白的大腿从他面前走过,三三两两,成群结伴。如果他早来几年,或者能从她们中间找到文丹。
这一路走来,周边的景色和人,不断让麦言想到“如果”,可这世上,终究是没有如果的。
在一个傍晚,麦言终于又回到了成都。坐地铁从火车北站到体育馆,然后转公交车回到他过去住的地方。这条线路他是第一次走,但一路上停靠的站名依旧是熟悉的。他曾经想过以这每一站为名写一个系列小说,但终究败给了懒惰。
麦言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小说了。文丹会定期给他卡上打钱,没有了生存的压力后,他变得更像一具行尸走肉。他想如果可以的话,等他回到了瓷央,就跟文丹离婚吧,他不适合做一个丈夫,他一点责任心也没有。
在路上闲逛的时候,麦言遇到了以前的一个朋友,在陪他新交的姑娘。遇到麦言之后,他就把他的任务丢一边了。他们太久没有见面了,他也是个写小说的,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还是麦言的老乡。
他出了第一本书之后就再也没有涉足出版界了,但他还是在写。他说出版圈子太混乱了,有性格的人不适合这种需要妥协太多的行业。麦言劝他找一个经纪人帮他负责出版事务,他只要负责写就行了,可是他说他谁都不信,这就没有办法了。
他现在在红瓦寺经营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原先他是很鄙视商人的,他父亲是商人,他哥哥是商人,从小他就听人在耳边念叨“无奸不商、无商不奸”这样的话。他对自己说长大了一定不要做商人。他的第一理想是进娱乐圈,可是还没进去,他就被志同道合的女朋友甩了,人家傍上了导演,他被残忍地晾在了一边。于是他放下了这个理想,他觉得娱乐圈很脏,随后他喜欢上了文学。
一开始他觉得文学是多么纯洁的东西,他追求,不顾一切地追求,饿着肚子追求。在他一篇文章还没有发表的时候,为了和麦言讨论他刚刚看完的一本书,他能大半夜来敲麦言的门,被麦言的女友骂了几次,仍不知悔改。直到他渐渐成熟,开始发表文章,最后出了书,有了名气,他才发现,经商和写作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商人的欲望是赤裸裸的,而作家喜欢遮遮掩掩,脑袋里想的东西甚至比商人还肮脏。
他终于还是放下了笔,玩起了钱。他说这才是男人该干的事儿,这样才够直爽,他说这个世界不会为谁改变,人都有宿命,谁也改变不了,他只能做个商人,无论绕多大的圈子,最终他还是要回到“命中注定”这四个字上。他的想法麦言无法苟同。
他邀请麦言去他店里坐一会儿,喝点儿酒,麦言谢绝了。因为麦言知道一旦他答应了,很快会有其他朋友知道他来,一起喝酒的人会越来越多,最终他将不能自由决定自己的时间了。
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主要是因为麦言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朋友,这么多年了,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最终都归到了利益里面。他每相信一个人,那个人就必然要让麦言失望,必然要背叛他,久而久之,他就只能选择不再相信。如果这就是成长的代价,那真是够惨烈的。
麦言在高升桥买了袋橘子,坐在春熙路的长椅上,一边剥橘子一边看街上的行人。来来往往的人让麦言想起在南昌的时候,若惜看到他和林静在一起,于是突然玩起了失踪,他们几天后见到她,就是在步行街中间的长椅上,那时候她心里该是多么绝望。如果那时候麦言能给她买袋橘子就好了,甜食可以让人心情变得愉悦。他总是在事后才想起这些细节,然后追悔莫及。
麦言去了遇到林静的那家酒店,住了两晚,一晚住他原来住的房间,一晚住林静原来住的那间。他像以前一样买了啤酒,这一次他看好了厂家和生产日期,他暂时还不想死。
他去了遇到文丹的米线店,又进去点了碗米线,味道还是一样,他让服务员放了许多辣椒,辣得他直流眼泪。
吃完米线他买了两张电影票,一张买给自己,一张买给文丹,他去看了正在热映的《山楂树之恋》。老谋子的这部电影虽然恶评如潮,但要在失恋的时候去看,还是可以看下去的。
最后,他去了火车站,还是在遇到文丹的那个窗口买的票,售票员意料之外地变成了男的,这让麦言想起那句诗——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在一片白茫茫的大雾里,麦言回到了瓷央。搭出租车直奔寓所,文丹竟然在家里,她养了一只小狗,取名刘夏。很多年后麦言才明白,她想让他留下,所以才给狗取了人名。可惜他当时压根没往这方面想,他只想着中国每天有五千多对夫妻离婚,有一万人在和他经历同样的事情。这样一想,他就觉得自己的罪恶轻了一些。
“你没有去拍戏?”
“拍完了。”
“那广告片呢?选秀比赛呢?你现在已经红了,不当选手也会当评委的吧?”
“我跟公司解约了。”
“为什么?”
“为了你。”
“为了我?”
“嗯,我觉得我该用更多的时间陪着你,而不是在你心情不好的时候离开你。”
麦言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本来想,文丹肯定不在家,他收拾好东西搬出去后就给她打个电话,如果她没时间,他就把离婚协议寄过去。即便她在家,麦言想她也不会对他太热情,虽然他们也不至于吵架,但一周之内,总会有机会在某个合适的傍晚让麦言对她说:“我们离婚吧。”
结果却正相反,她决定好好和麦言相处了。在麦言已经千疮百孔的时候,她决定和麦言握手言和了。可是麦言已经做了离开的决定。
麦言去剪了头发,买了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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