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崽后我被豪门霸总宠上天[穿书]》第93章


林沅:“……”
正常个屁!
谁屁股里会渗出黏糊糊的液体啊!?
林沅气成河豚,低着头一言不发。
“医生说只是偶尔,不会很频繁。宝宝乖,不生气,现在已经没事了。”相处久了,炎霆哄人的技术都娴熟了许多,刻意压低的声音磁性又温柔,林沅根本招架不住。
“那医生有没有说,这个偶尔到底是什么时候?”林沅羞恼不已,万一哪天他走在街上,突然流水,那不是……他想撞墙。
“有。”炎霆回答。
林沅眼睛一亮,“什么时候?”
摸着下巴,炎霆沉默不语,故意卖了个关子。
林沅急得不行,横眉冷对,“快说!”
“就是……”炎霆淡淡地笑了笑,压低声音道:“你想羞羞的事……”
炎霆还没说完,林沅已经恼羞成怒地捂住了他的嘴,“不准说!”
这算个什么事儿啊!
林沅挺着圆鼓鼓的肚子在地毯上来回转悠着,倒是没多少焦躁的情绪,就是不想回房去睡觉。
“不会一直都这样吧?”
炎霆坐在沙发上看着他转,把茶几上他啃了几口就不要的苹果吃掉,淡声道:“等你生完孩子,就不会了。”
那就好。
林沅松了口气,没注意到男人言语间的惋惜。
“宝贝儿。”
“干嘛?”林沅甩过去一个眼刀,但他脸长得嫩,没有任何威慑力,反而透着点儿嗔怪的娇憨。
“你不觉得这样挺好的?”炎霆慵懒地倚在沙发上,指了指桌上那管没用完的润滑剂,戏谑道:“这玩意儿还挺贵的。”
第75章 
林沅弯腰往前探了探身子; 才看清炎霆手指的那个东西是什么。
绯色迅速蹿上脸颊; 一直红到耳朵根; 又羞又恼; 说话都在抖,“这东西,你怎么能乱放?被别人看见了怎么办。”
白天的时候; 这别墅里人多眼杂的; 打扫卫生的人会里里外外都整理一遍; 角落也不会残留一点儿灰尘。
林沅根本不知道客厅茶几的抽屉里竟然有一管润滑剂; 而且还是用过的!
就这么放在抽屉里; 岂不是打扫的人每天都能看见?
他不敢继续往下想了; 怕控制不住洪荒之力把姓炎的揍死在这里。
林沅深吸了两口气; 单薄的胸脯起伏着,心中默念要善良; 要大度,不能和没脸没皮的老不羞一般见识。
炎霆没想到小孩儿这么大反应; 一管润滑剂而已,又不是拆开用过的套,刚准备解释,被狠狠瞪了一眼。
“以后这东西只能放卧室!”林沅恼怒着,气鼓鼓地冲过去将润滑剂扒拉进了垃圾桶里。
躺在明面上不太雅观; 他撕了些纸巾盖上; 这才满意地一屁股坐在炎霆的怀里; 还伸手在他大腿外侧掐了两把。
林沅脸上凶; 下手却没多大力气,炎霆就当他在挠痒。还恬不知耻,厚脸皮地捏捏他白软的脸颊,“害羞了?”
“才没有。”林沅傲娇地辩驳,眼睛不断往茶几下面都垃圾桶瞥,总感觉扔在里面也不保险。
说不定,明天倒垃圾的人还会看到。
林沅眯着眼睛沉思了片刻,像遛马似的拍拍炎霆的腿,命令道:“你快把垃圾拎出去扔了。”
这大晚上的,小区里大多数人都睡了。
在商界挥斥方遒的男人,回到家,还要被媳妇儿连拖带拽地撵去倒垃圾。
还没领证,炎霆已经提早过上了已婚男人的生活。
在玄关处换好鞋,他的手刚放在门把手上,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林沅随便往脖子上裹了条围巾,担心这么晚他一个人出门不安全,蹬蹬蹬跑过去,“我跟你一起。”
刚林沅吃了一大碗面,就这么睡觉,肚子可能会撑得慌,出去散步消消食也挺好的。
炎霆没有阻止,上楼拿了件长羽绒服给小家伙穿上,又给他戴了顶有护耳的帽子,这才牵着他暖和的手出门。
羽绒服很长,将林沅从脖子罩到脚踝,整个人都被裹成了一个粽子。大半夜出门,若是抬起手跳着走,说不定还能去鬼屋兼职,扮演一个僵尸。
就是他长的太精致了,容易被捏脸。
衣服太长了,林沅的腿迈不开,走路的速度提不上去。
炎霆一只手牵着他,另一只手提着垃圾袋,缓慢地走着。
黑色的垃圾袋里,只装着一管用了两次的润滑剂,和林沅刚才羞恼时塞进去的纸巾。
垃圾桶在小区的入口处,走过去要五六分钟。
冬日的深夜,气温下降的厉害。林沅缩着脖子,慢吞吞地挪着,像一只在冰天雪地里散步的小企鹅。
他和炎霆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没有烦恼地手牵着手一起散步了。
林沅下巴尖儿埋进厚实的围巾里,偷偷抠了抠男人的手心,小声问:“你们家还好吗?”
他虽然总是告诉自己,炎霆能够解决一切,自己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但还是免不了担心。
权势是最能检验人心的东西,能让兄弟相隙,手足相残。
还有那场车祸,林沅当时被炎霆护在怀里,晕得很快,未能看见全貌。
可他总觉得,那不是意外。
炎霆握紧了林沅的手,细致地没让他吹冷风,缓慢地往前迈着步子,连语速都跟着变缓了, “沅沅,你觉得财富和权势真的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本心吗?”
突然听到这么深奥的问题,林沅愣了愣神,停下脚步,抬眸望过去,点点头,“能。”
从古至今,多少例子摆在面前。
炎霆很淡地笑了下,伸手帮小家伙将松散开的围巾系好,低沉的声音混着夜色,显得有些苍凉,“我从前以为,我们兄弟三人的感情能够一如既往,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外物改变。”
抓着炎霆的手,林沅没说话,心里想怪不得书里最后你的结局是英年早逝。
太看重感情,终究伤的是自己。
林沅虽然才十八岁,但关于亲情,却看得比谁都透。
从前,他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母亲未婚先孕,被人瞧不起,周围的邻居都指指点点。
他那时候才刚出生一个月,就和母亲一起被外公外婆赶出了家门。
母亲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却在十六岁那年,把他卖给了一个有□□的男人。
林沅想方设法地逃了,脱离魔爪的时候,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儿好皮肉。
那个变态男人嫌他年纪大,没有弄他,只是将他当成了暴力情绪的发泄对象,每天会拿鞭子抽他好几次。
逃走之后,林沅没有再回家,一个人在外面流浪。桥洞,公交站,还有地下通道他都睡过。
两年后,他再次见到母亲是在一家商场门口。当初被丈夫打得遍体凌伤,狠心把自己亲儿子卖了的女人,挺着大肚子正在卖东西。
脸上是笑着的,抚摸自己孕肚时的神情也很温柔。
林沅那时候没有多看,很快转身走了。
他想,已经没必要再去念想什么了,那个女人恐怕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有个儿子。
后来,他莫名其妙地穿书,遇上的是一个听信继妻继子造谣,把亲生儿子撵出家门的父亲。
至此,他对亲情再没了奢望。
那份早年间对情感的渴望,不知不觉转移到了炎霆身上。有时候,连林沅都没发觉自己是喜欢被炎霆管束的。
在他的内心深处,总觉得有人管束的孩子,才是被爱着的。
回忆没给林沅带来多少感伤,他掂了掂脚,学着炎霆以前哄自己的模样,轻轻摸了摸男人耳边扎手的短发,温吞道:“或许,他们根本就不配做你兄弟啊。”
踮脚有些累,林沅放弃了摸头的安慰方式,张开双臂给了炎霆一个大大的拥抱,继续道:“其实吧,在他们眼中,你可能也不配做他们的兄弟。”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各自看待事物的出发点,说不上谁对谁错,只能说三观不一致,为人处事的方法不一样。
但林沅不希望炎霆在亲情方面优柔寡断,最终容易害了自己。
可他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说,也不能直接怂恿炎霆对亲哥哥动手,这样听起来好像很不近人情且凶残。
林沅犹豫不决,害怕自己说出来会被厌恶。
没谁会喜欢自私自利的小怪物,大家都喜欢善良美好的事物。
炎霆顺势将人揽进怀里,准备像以前一样,单手把人抱起来,但一用力,却发现没抱动。
有点儿尴尬。
林沅没明白炎霆要干什么,疑惑地抬头看他,“你是要抱我吗?”
“嗯。”炎霆低应了一声,没说出抱不动三个字,但自信心还是有些受挫,心里暗自决定从明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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