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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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西西接口:“不是狗仔,而是八卦——面对一小群人的八卦,然后把它公布出来,就是公众的时尚。”
艾莎莎也笑:“我们要都是狗仔,您就是狗仔头儿。”
众人闹了一阵子,说的也都差不多了,主编敲着桌子道:“静一静——静一静——”
她停了一刻,等到女孩子们完全安静下来,她继续说道:“我早就跟你们说过,做杂志就是一门题目的学问,既要醒目,又要响亮,让人一见就提起兴趣来,这一个专版的总题就叫水晶鞋pk水晶冠,怎么样?”
美编小佳笑:“好啊,那个pk用正红『色』,最后底下弄几滴血,还触目惊心。”
莎莎去推她:“你当是杀猪呢。”
就这样定下来,主编又去叫长卿:“你平时好看些文艺小说什么的,煽煽情叹叹人生什么的最在行,这个版的文字就给你了,你原来不是采访过顾修明么?这一次再找找他,请他谈一谈提出分手的理由,听说是他先把人家甩了,毕竟桃花公子嘛,不过提问的时候注意要讲究策略。”
长卿一惊,她心『乱』如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莎莎一直都在注意她的脸『色』,连忙接口:“明天西安有一个服装节开幕,我想着长卿在西安读过书,对那里比较清楚,已经跟主办方说,叫她过去了,连身份证和联系电话都传过去了。”
主编想一想,点头:“那也好,长卿,你把掌握的资料和顾氏的私人联系方式转给西西,这个版的文字由她来负责,版式就是小佳。”
众人点头答应,等到分配完了工作出门,长卿低声对莎莎说:“谢谢。”
莎莎难得正经:“谢什么,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不过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是出去转一转,等到回来之后,什么都忘了吧,还是要开开心心的过——别整天哭丧着脸,这不是徐长卿。”
长卿吐一吐舌头:“对了,书院门那里有桃红绣花肚兜,我给你带一个,等到洞房花烛夜好穿。”
莎莎顺手拍她一掌:“得了吧,你还是别做这个怪样子,那两个大黑眼圈一条红舌头,就跟食尸鬼似的。”
因为脸『色』不好,第二天长卿去机场之前特意化了淡妆,又选了一件鹅黄『色』的风衣换上,『色』彩和化妆术的作用真的是不可小觑,整理完了整个人就觉得精神了很多,她对着镜子做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美女,出门艳遇去!”
果然就有艳遇——如果算的话,居然在候机大厅里遇见邹远,难得穿了一身休闲服,整个人却还是绷的,脊背挺得笔直的高大男人,十分挺拔向上的感觉,走过来跟她打招呼:“徐小姐,今天也要出差?”
长卿回眸浅笑,十分老练淑女:“邹先生也是?”
邹远颔首,忽然问:“那一天,徐小姐怎么没有去?”
长卿一怔,脸上的优雅微笑还没有来得及下去,呆愣愣:“哪一天?”
邹远沉声回答:“法国菜馆,约你老地方见的。”
那个,那个,徐长卿大汗,瀑布汗,她什么时候答应过他?可是这种陈年问题都是掺杂不清,越搅和越黄,徐长卿很聪明的陪笑:“那个,那个,那天我,我有事。”
邹远点头:“有事也不要紧,如果下次去不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就像教训小孩子,徐长卿唯唯诺诺,点头不迭,说话间她的航班时间已经到了,长卿如逢大赦,连忙十分礼貌的说:“邹先生,飞机到了,我先告辞了。”
邹远也站起身来:“我送你过去。”
长卿忙说:“不用不用,我自己就可以,自己”
不待她说完,邹远已经提起箱子,大步当先的走了出去,对于徐长卿来说,由于工作的『性』质,出差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常常是一个人一个箱子风雨兼程,几时有这等帅哥自动当搬运工的待遇,要说心里没有小小的窃喜是假的,尤其是看见身边有孤身美女亲自背着巨大的旅行包缓慢前进,更加窃喜。
西安之行整整持续七天,等到第八天头上,徐长卿又神完气足的站在杂志社花花绿绿的格子间里,艾莎莎飞奔过来:“亲爱的,我都不认识你了。”
长卿撇嘴:“至于吗,不就是烫了个头。”说着转一转身,眼睛忽闪忽闪:“好看吗?”
艾莎莎笑:“好看——我早就说你烫头好看,怎么今天才想清楚?”
徐长卿拿手在头上比了一下:“不是说从头开始嘛,我本来想剪短发来的,想一想还是没舍得。”
艾莎莎贼兮兮的笑:“准备怎么从头开始啊?那天我还看见你跟一个帅哥在一起吃火锅,老实说,是不是还有备胎啊?”
长卿点头:“备胎也没有你多啊,快把你那些个相亲的介绍给我几个,再不成就你相完我相,咱们一茬一茬轮,不教一个好男人漏网。”
莎莎连连摇头:“快算了吧,我本来就够厉害的了,就你一刀子嘴,那些人亲没相成,又遭荼毒,我不是找挨骂呢。”
她们两个人说了一阵子,等到中午吃完饭,长卿终于忍不住,还是走到竹西西的格子间里,努力让自己的语音不『露』出任何的异样来,微笑着问:“那个水晶鞋的稿子做出来没有?”
西西点头:“做出来了,已经付三校了。”又问:“你看不看?我给你找找电子版,小佳排得很漂亮。”
长卿摇头:“不看了,等出刊日。”
为了给她的这次旅行接风,陈立文特意在燕莎一层的烧烤店里请长卿吃饭,煨好的鸡翅和牛柳上吱吱的冒着油,明火红炭,香味四溢,长卿拿着夹子给火上的土豆片翻了一个过儿,又把鸭梨削了一片下来放上去,在那里烤得不亦乐乎,陈立文喝了一口酒,忽然说:“长卿,邹远对你印象好像不错。”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牛肉:“立文哥,吃。”
陈立文吃了一块肉:“说,邹远那个人不错,虽然话不多,不过人可靠。”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土豆:“立文哥,吃。”
陈立文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摸』一『摸』她的头发:“你从小就这样,我总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有些时候,那些事情都憋在心里头,是很难受的。”
长卿叹息:“有哥真好啊,就跟有了半边天似的,心里可有底气了。”
陈立文问:“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要说也老大不小了,阿姨又着急,自己怎么着也得有个想法吧。”
长卿幽幽的叹了一声,端起啤酒杯子来抿了一口:“自出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忖——立文哥哥,邹远不是我最早的那个糖人,那个糖人已经化掉了,虽然他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不喜欢。”
唱念做打,似假还真,陈立文笑:“长卿,你难道真的有暗恋对象——我记得最早的那个是楚留香,后来是顾惜朝,现在的是谁啊?”
长卿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只是看着杯子里的泡泡,一个一个,慢慢的碎掉了,她的声音很认真很认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喜欢的遇不上,遇上的又抓不住,抓得住的又不喜欢,爱上不该爱的,痛了不该痛的,阴差阳错,总是没有好的时候。”
这个春天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迎春开过,就是碧桃,碧桃凋零,又有玉兰,柳絮飞扬,杨花飘舞,小楼一夜听春雨,一树梨花压海棠,果然是美啊。
美的副作用是过敏,长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一个春天里分外脆弱些,耳后和肩膊大片的肌肤都起了一片一片的小红疹子,也不疼,只是痒得慌。
她有点害怕,找了个周日去医院挂急诊,然后发现挂急诊的人很多,有人的情况居然跟她一样,众所周知,人类都有从众心理啊,然后长卿就觉得不那么担心了,脖子上居然也不那么痒了。
走廊里的人很多,幸好她拿了一本书,便坐在那里一边看一边等着护士叫号,看了一阵子觉得脖子疼,便抬起头来摇一摇,谁知道刚一抬头,就看见走廊那头过来一个人。
那个人很高,戴一副金边眼镜,还穿了一身白大褂,在一走廊的老弱病残中有如鹤立鸡群,显得一尘不染,长卿一眼瞄见,就觉得身上一凛,仿佛是冬天已经来到了,连忙低下头去,只作不见。
脚步声渐渐的近了,白大褂的下摆一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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