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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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声渐渐的近了,白大褂的下摆一拂,停下了。
那个桃花眼吊儿郎当不堪托付,又不是她始『乱』终弃,凭什么心虚不敢见人,徐长卿把心一横,抬起头来微笑着招呼:“冷大。”
冷于冰淡淡的瞧了她一眼:“你是来看他的吧,他已经出院了,现在不在这里。”
寒流过境,冰雹砸完,徐长卿过了好半天才消化了他话语中的含义,出院,这里,他——
那个桃花公子病了,又好了。
什么病呢?
这个时候护士出来叫号,轮到她看病了,医生慈眉善目,五十多岁,女的,慢悠悠的给她解释,只是普通的皮疹,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个人健康情况下降,造成免疫力降低,所以引起皮肤病。第二是春天来了,空气中有很多漂浮的花粉绒『毛』等微细颗粒,容易对比较细嫩的皮肤造成刺激。
长卿问:“大夫,那会不会在皮肤上留下疤痕?”
大夫微笑:“不会的,只要你不挠破就没事。”
现代的女子都是这样,舍命不舍美,长卿非常高兴,连忙表示感谢,可能是看见这个小女子比较懂礼貌,大夫谈兴也很浓,叹息说:“现在的气候是越来越坏了啊,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逻辑学上常常讲蝴蝶效应,你不要看大西洋上的一场台风,也会引起北京城里的皮肤病爆发,今年的得病人数太多了,以后可要注意保健啊。”
虽然扯到的学术问题很高深,结果也不过开了几瓶维生素,一管皮炎平,长卿拿着『药』品出门,路过医院主楼,情不自禁的抬头去看。
就在那里,十四层的专用病区,他不久之前还在。
长卿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火,恨恨的一跺脚,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瞧瞧医院走廊里一票的平头百姓,那顾大公子想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身上起几个疱,居然就占用那么好的条件。
鄙视。
bs他。
第1卷 第十章暮春时节
幸好已经是暮春时节了,这个春天很快就过去,初夏第一场的时装发布会上,长卿又遇见了朱丽玫。
那样艳光四『射』的女子,走到哪里都像是一道阳光,令人目眩神摇,长卿还在酸溜溜的想,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是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一棵小小草,永远不会有风华绝代的那一天了。朱丽玫端了一杯冰水款款的走过来,劈头就是一句:“我要结婚了。”
像她的方式,直截了当,绝不拖泥带水,长卿微笑:“恭喜你。”又忍不住问:“是怎样的人?”
朱丽玫伸手指点,拿着大衣的是一个样貌普通的男人,身姿笔挺,却有一种沉稳如同山岳的气质,长卿上上下下打量他,他似乎发现了,转过头来对她举一举手中的杯子,仪态从容,长卿真心实意的赞美:“你肯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朱丽玫却叹了一口气:“走了多少弯路啊”
长卿劝慰:“终于修成正果,那就够了。”
朱丽玫晃一晃玻璃杯子中的冰块,轻笑一声:“亏我还追求过那个桃花公子,现在想一想,就跟胡闹一样,谁都没有认真,又或者已经没有真心了,可是女人在这个世上,要是得不到一颗真心的话,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人在年轻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奢望,总是对外型,身家这些身外的东西投注了太多的关心,然而事实上,在一场爱情中,更多的和谐是在心灵上。
她就这样淡淡的提起顾修明来,想来心中已经全无芥蒂,长卿的脸上有一点点发烫,幸好灯光明亮,也还不显,提起杯子来与她一碰:“祝贺你找到了那一颗真心。”
出门来的时候是正午时分,阳光明亮而温暖,灿烂的照在身上,她下午还要赶回杂志社里去上班,却不着急坐车,只是慢慢的向前走,楼宇林立,车流如织,城市这样的大,可人这样的小,她模模糊糊的想起来,第一次跟他见面,似乎也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
时间的流逝真的可怕,分明什么都没有变过,却又仿佛什么都变化了。最先变老的原来不是容颜,而是心。
一回到单位里就有稿子要赶,因为是一个加长版的特别策划,要求得比较严格些,整整写了一个下午还没有完结,便又临时加了一会班,等到出门就已经是六点半钟。夏日的天渐渐的长了,这个时候太阳才刚刚的落山,一周遭的高大楼宇,外层全部都是明晃晃的玻璃窗子,映『射』之间光流宛转,明光无限。
长卿一出写字楼的门,电话就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她随手接起来,“喂”了一声:“您好。”
是一个低醇的男声:“徐小姐好,鄙姓张,有件事情想要跟您说。”
长卿“哦”了一声:“张先生好。”
那人说:“我不想妨碍您的工作,所以等了一个下午,不知现在有没有空,有人想要见你。”
说的这样温文有礼又毋庸置疑,想来并非好相与的角『色』,长卿狐疑的抬起头来,看一看四周:“好的,不知您在哪里呢?”
那人说:“徐小姐,请向左边看,吉野家旁边的停车场,是一辆黑『色』的奥迪,尾号是31。”
一上车那人还向她道歉:“徐小姐,占用您的时间实在不好意思。”
长卿微笑:“没有关系,我们做记者的,这样子都是寻常。”
一出了三环,奥迪就绕进了小小的巷子里头,七拐八绕,越走越幽静,越走越偏僻,道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洋槐树,绿『色』的叶子掩映着朱门灰瓦,看来都是前清时候的古老建筑,长卿故作悠闲的打量窗户外头的景致,心中却也不由得打鼓,那车子又在小巷子中穿梭了一会,终于停下来,张先生下车来为她拉开车门,彬彬有礼:“请。”
一所古旧的四合院,从外头看来也不过是寻常,进门才知道别有洞天,天井朗阔,正中一株石榴树正值花期,一朵一朵的红花开得如同大绒结子一般,如火如荼。正房宅子的堂屋之中是满满的一堂红木家具,气质端雅的中年『妇』人眉眼弯弯的一笑:“徐小姐,我是修明的妈妈。”
其实长卿早就看出来了,顾夫人很少在媒体上亮相,然而只要亮相一次,那些个金碧辉煌的花边就足够人们记住了。
果然啊,在世界上流传的几百年的东西就是经典啊,长卿心里想,王子跟公主联姻刚刚破灭,果然后妈就找上了灰姑娘,不过她徐长卿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白面团,向来都是遇弱则强,遇强更强,她未语先笑,端正大方的颔首:“夫人好。”
顾夫人问:“徐小姐是不是还没有吃晚饭,不如就在这里,陪我一起吃一点吧。”
长卿一愣,准备好的面具没有来得及上脸,一下子僵在那里,就好像是武林高手与人对敌,哼哼哈哈的运了一身的气,金钟罩铁布衫全都上来,对方却轻飘飘的撇来一个棉花团子一样。顾夫人只当她腼腆拘谨,便微笑解释:“也不是什么正式的宴席,只是我也没有吃,就当是陪一个长辈,一顿便饭。”
饭菜果然简单,四个菜,一只汤,白米饭吃在嘴巴里糯甜绵软,分外的清香些,幸好徐长卿做过几年的时尚类杂志,对这些上流的讲究生活并不陌生,咬了一会就认出是产在海外的猫牙米,不由得在心中暗叹,怪不得书上说三代才能生出一张能够品评米饭的嘴巴,顾氏历史悠久,财力雄厚,不只是财阀,更是贵族。
吃完饭到西厢去喝茶,顾夫人微笑着瞧着长卿,可是长卿直到这一刻,还不敢看她的眼睛,他的眼睛实在是像他的妈妈,尤其是微微一笑的时候,那样弯弯的下来,像一弯小小的月亮。
顾夫人叹了一口气:“我也不说什么客套话了,就直接跟你说了吧,明子,唉,这孩子生了病,刚从美国检查回来。”
她的语气很严重,长卿只觉得像是有一只小手,一把就攥住自己的心脏,他能生什么病,皮炎,疱疹,再不就是她那一脚,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倒宁愿是这样,顾夫人还在继续说:“去年春天的时候明子做体检,在腹腔里发现了一个瘤,到了秋天的时候就已经长到拳头大医生说,生长的速度太快,可是那个位置不好,正在膏肓之间,暂时没有办法动手术”
去年的秋天,他们在做什么呢,长卿模模糊糊的想起来,九月的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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